清償債務
桃園簡易庭(民事),桃小字,100年度,1183號
TYEV,100,桃小,1183,2011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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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桃小字第1183號

法定代理人 顏慶章
訴訟代理人 賴啟忠
余雯雯
被 告 謝婉君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
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100 年12月27日上
午9 時22分,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開庭。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5 日
桃園簡易庭法 官 陳秋君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5 日
書記官 郭美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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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