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貨款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簡字,90年度,2227號
TCEV,90,中簡,2227,2002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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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中簡字第二二二七號
  反訴原告  晉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晉堯
  訴訟代理人 張秀瑜律師
  複 代理 人 陳大俊律師
  反訴被告  特麗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棋梓
  訴訟代理人 劉楚
        林正雄律師
右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反訴部分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三   月 十三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陳秋月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三   月 十三    日                   書記官  廖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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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特麗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晉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