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9年度,1802號
TPDV,99,訴,1802,20111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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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1802號
原   告 榮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靖儀
訴訟代理人 侯俊安律師
被   告 沈建宏
訴訟代理人 謝易達律師
複代理人  莊士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一百零一年二月十六日上午九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9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鄭佾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9 日
書記官 李云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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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榮駿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