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0年度,46490號
TCDV,100,司促,46490,2011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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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46490號
債 權 人 大友高空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湯生松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昇昌室內裝修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本件請求之債務人為何?如為昇昌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則該公司之組織型態或法定代理人為何?
㈡釋明請求債務人連帶給付之依據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1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湯家奕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12 日
書記官 李玉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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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昇昌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大友高空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