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0年度,10933號
SCDV,100,司促,10933,20111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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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促字第10933號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顏慶章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魏伶容即張魏伶容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
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
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債務人魏伶容即張魏伶容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
欄不可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5 日
書記官 曾美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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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