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0年度南簡字第698號法定代理人 齊百邁訴訟代理人 林鈺陽 鄭南生 莊重掌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十六日下午二時四十分在本庭第十九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9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 官 高俊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14 日 書記官 蔡雅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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