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北簡易庭(民事),北簡字,100年度,10098號
TPEV,100,北簡,10098,20111212,1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北簡字第10098號
原   告 張立中律師(即杜晨生之遺產管理人)
被   告 周邦本
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0一年一月十七日下午三時二十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12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蕭清清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12 日
書記官 陳香伶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