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99年度,839號
TPDV,99,司票,839,2010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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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票字第839號
聲 請 人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品禾廣告企業有限公司(原名:采紅廣告企
業有限公司)、吳秋羚、乙○○○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
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
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品禾廣告企業有限公司之最新變更登記事項表
  (應載明原名為采紅廣告企業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之
  最新戶籍謄本。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20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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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品禾廣告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