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完結展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司司字,99年度,14號
SCDV,99,司司,14,20100222,2

1/1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司字第14號
聲 請 人 甲○○
(即美商勝霖科技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清算人)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清算完結展期事件,本院於民國99年2 月10日
所為之裁定,其原本及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 文
原裁定主文欄關於「准聲請人展期至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三日」之記載應更正為「准聲請人展期至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三日」。原裁定理由欄三、「…九十九三月三日」之記載應更正為「…九十九年九月三日」。
理 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 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之,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 文。此於裁定亦準用之,同法第239條亦定有明文。二、查本院前開之裁定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99 年 2 月 22 日
民事第一庭 司法事務官 葉欣欣

1/1頁


參考資料
美商勝霖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勝霖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