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貨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1年度,2032號
TPDV,91,訴,2032,20020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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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三二號
  原   告 懷德生技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送達代收人 葉海萍律師
一、原告因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曾聲請對被告固乘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惟
  被告__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茲
  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補正左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
  (一)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壹佰壹拾貳萬零貳佰壹拾玖元,應繳裁判
     費銀元叁仟柒佰叁拾伍元,折合新台幣壹萬壹仟貳佰零伍元,扣除前繳支
     付命令裁判費新台幣肆拾伍元外,尚應補繳新台幣壹萬壹仟壹佰陸拾元。
  (二)交付送達費郵票壹拾份(每份新台幣叁拾肆元)。
  (三)提出準備書狀一件及繕本壹份。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四   月   十一   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黃雯惠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四   月        日
~B書記官 魏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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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懷德生技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固乘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