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99年度,6008號
TYDV,99,司促,6008,20100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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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促字第6008號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良晉營造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
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2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一、經查良晉營造有限公司已廢止,請陳明
           該公司是否向法院聲報清算人、是否已
           清算完結,如是,請提出該法院准予備
           查之之函文,並更正其法定代理人(即
           清算人)。
         二、如該公司未向法院聲報清算人,除該公
           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股東(會)另有決議
           外,應以全體股東(有限公司)為清算
           人,請更正其法定代理人姓名,並提出
           該公司最新變更登記表(請向其登記機
           關申請)、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
           、股東名冊及其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
           勿省略)各一份。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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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該公司最新變更登記表(請向其登記機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良晉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