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支票債權不存在
彰化簡易庭(民事),彰簡字,91年度,12號
CHEV,91,彰簡,12,20020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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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彰簡字第一二號
  原   告 甲○○○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鵬兒
  送達代收人 洪玉綢
  被   告 良澔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芸如
  訴訟代理人 陳景政
        顏甫全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支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訴之聲明:請求判決確認被告持有如附表所示之支票二紙,其支票債權不存 在;被告應將持有原告所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支票二紙返還原告。二、原告主張:原告自九十年一月起至四月止向被告購買經紗(F四二一),價額新 台幣(下同)貳佰餘萬元,部分完好之貨品已交付客戶即東耀有限公司收訖,惟 有部分經紗經過織染後,竟發現品質有嚴重瑕疵,因客戶東耀有限公司無法接受 ,遂會同被告之業務員李承泰與上游提供原料之台化公司人員至貨物現場處理, 之後達成協議,由原告將此等重大瑕疵以廉價售出,而與原價之價差一百二十三 萬八千五百九十二元則由被告吸收負擔。原告因購買前揭瑕疵貨品而已簽發交付 被告作為購買價金之支票二紙,因貨品有瑕疵應減少貨物價金,及致使客戶遭受 損失而被告願吸收負擔廉價售出之差價,因抵銷權之行使已超出二紙支票之總價 甚多,被告前開支票債權,已因原告之抗辯、行使價金減少請求權、抵銷權及被 告自願吸收差額而不存在,爰訴請判決如聲明。三、被告則請求駁回原告之訴,並抗辯稱:原告自九十年一月至七月向被告所購買之 紗品中,並無其所指之「F四二一」紗品。而原告向被告購紗所支付之支票,與 本案原告系爭支票無關,實則系爭支票係原告支付九十年七月份之貨款,該筆貨 物並無任何瑕疵。
四、按消極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之訴,固應由被告就其債權成立之要件事實,負舉證 責任,惟原告對於被告抗辯之原因事實及票據之真正,並不爭執,而主張票款已 因抵銷等原因而消滅者,自應就其主張之抵銷事實負舉證之責(最高法院四十八 年台上字第三八九號判例要旨、四十三年度台上字第一三號判決要旨、八十三年 年度台上字第六六三號判決要旨、八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三三九八號判決要旨參照 )。
五、本件原告已自認系爭支票係其為給付買受紗品價金而簽交予被告之事實,堪信系 爭支票係屬真正,且被告持有系爭支票之基礎原因法律關係存在無訛。至原告主 張其自九十年一月至四月間向被告所購買之F四二一紗品存有瑕疵,得行使價金 減少請求權,及被告允諾承擔該瑕疵紗品之價差,其有抵銷權等節,既為被告所 否認,核之前揭舉證責任分配原則,原告自應就其主張抵銷權之原因事實,負舉



證之責。惟原告並未能提出兩造間所買賣之紗品中有F四二一批號及被告允諾承 擔該批號紗品價差之相關書證,而據原告所聲明之證人姚志昱李承泰於本件審 理時之證詞所示,該F四二一批號紗品係被告出賣予訴外人東耀有限公司後,再 由原告私自向東耀有限公司負責人調貨使用,原告向被告買受者係另筆批號之紗 品,是原告主張其向被告所買受之紗品中有F四二一批號及被告允諾承擔該批號 瑕疵紗品之價差等情事,自難憑信實在。從而,本件原告未能舉證證明其有向被 告買受F四二一紗品之事實,其本於該批號紗品存有瑕疵,行使減少價金請求權 及請求被告應負擔其製成品轉賣價差之義務,而主張行使抵銷權,尚嫌無據,無 從採取。
六、綜上所述,本件原告起訴請求確認被告持有如附表所示二紙支票之支票債權不存 在,並請求被告返還該二紙支票予原告,於法尚有未合,應予駁回。七、結論:本件原告之訴為無理由,爰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七十 八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四   月  二十四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  官 蔡紹良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廿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廿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法院書記官 高勳楠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四   月  二十四  日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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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票日 │發票人     │金額(新台幣)│ 付  款  人 │ 支票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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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九十年九│甲○○○有限公司│伍拾陸萬柒仟元│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AP0000000 │
│ │月十五日│代表人黃鵬兒  │       │份有限公司和美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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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九十年九│甲○○○有限公司│伍拾陸萬柒仟元│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AP0000000 │
│ │月十五日│代表人黃鵬兒  │       │份有限公司和美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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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良澔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甲○○○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有限公司和美分行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