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99年度,24692號
KSDV,99,司促,24692,2010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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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促字第24692號
債 權 人 廣欣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債 務 人 金豐富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債 務 人 立龍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金豐富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立龍國際有
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
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金豐富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歷次更名資料。
二、釋明「金豐富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金豐富建設股份
  有限公司」是否具有同一性?如有,請提供證明文件。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30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黃思瑜
本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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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金豐富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廣欣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立龍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龍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