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99年度,22196號
TCDV,99,司促,22196,201006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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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促字第22196號
債 權 人 長壕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豐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確認利息之利率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曉怡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8   日
            書記官 廖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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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豐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長壕機械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