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易字第4025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8年度偵字第16
21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公然侮辱人,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
一、甲○○與戊○○前為男女朋友關係,其等二人於民國97年間 分手後,甲○○曾以其先前與戊○○交往時所取得其與戊○ ○二人合照之相片及取得戊○○之父賴添麟、戊○○之母丁 ○○○及戊○○之子丙○○(起訴書誤載為賴志凡)等戊○ ○家人之相片,再以電腦軟體將該相片搭配文字或圖案予以 合成套印成A4規格之放大相片再以寄送或以傳真方式,進 而多次將A4規格之放大相片寄送至戊○○、丁○○○及丙 ○○位於「苗栗縣卓蘭鎮景山里29之1 號」戶籍地址之住處 、戊○○位於「臺中市○○路新平巷18號7 樓」居處及戊○ ○所經營、位於「南投縣草屯鎮○○路39之22號」之工廠( 名稱為和風休閒車)等處(或傳真至該處傳真機)騷擾戊○ ○之行為,經戊○○向臺中市北屯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後 ,甫於98年3 月25日,在臺中市北屯區調解委員會經調解成 立,並經本院以98年度核字第3173號核定在案。詎甲○○仍 心有不甘,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復以其前開取得之丁○○ ○、丙○○及賴添麟等人之相片,配上「王八蛋」、「爛東 西」、「真跩~~真驕傲嘛~~」、「網路大笑話」、「真愛錢 !!」及「愛拿錢還罵人~~打腫臉充胖子!!」及「欠妳的 我決定依照妳的要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 :30我會過 來,請準備保險套從:+000000000000」(門號0000000000 號即為戊○○持用之行動電話門號)等如附表一(明信片內 容欄)所示內容並合成套印在明信片上之方式,明信片上之 收件人則填寫「賴志凡先生」、「戊○○先生」或填寫虛構 之「詹德斯小姐」,接續於98年6 月19日起迄同年7 月29日 【即如附表一(明信片郵戳日期欄)所示之日期】,先後將 附表一所示之八十二張明信片寄送至戊○○、丁○○○及丙 ○○之上址「苗栗縣卓蘭鎮景山里29之1 號」戶籍地址住處 、戊○○之上址「臺中市○○路新平巷18號7 樓」居處【部 分收件地址誤載為臺中市○○路○○路18號7 樓(詳附表一 收件地址欄所示),惟仍經郵政人員實際送達至臺中市○○ 路新平巷18號7 樓】及戊○○之上址「南投縣草屯鎮○○路
39之22號」工廠等處,其中上址「苗栗縣卓蘭鎮景山里29之 1 號」係與鄰居等六戶共用同一信箱而收受信件;上址「臺 中市○○路新平巷18號7 樓」由大樓管理員收受信件;上址 「南投縣草屯鎮○○路39之22號」工廠則由戊○○或其工廠 員工收受信件,使郵政人員、戊○○上址戶籍地址住處共用 同一信箱之鄰居、戊○○上址居處之大樓收發信件人員及戊 ○○上址工廠員工等多數人,均有機會得以共聞共見附表一 所示明信片之內容,足以貶損戊○○、丁○○○及丙○○之 人格、名譽(接續各次公然侮辱犯行之時間、明信片上之收 件人、明信片之收件地址、明信片上之相片、侮辱內容及各 次公然侮辱犯行之被害人,詳如附表一所示;又附表一所示 明信片內容其上兼括含有賴添麟相片而對賴添麟公然侮辱部 分,未據賴添麟告訴)。
二、案經戊○○訴由及丁○○○、丙○○均委由戊○○訴由臺灣 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證據能力之說明:查檢察官、被告甲○○對於本判決所引用 之下列各項證據方法之證據能力,於本院準備程序時均表示 無意見,且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第 1 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亦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 茲審酌該等言詞陳述及書面作成時之情況,並無不宜作為證 據之情事,依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5 之規定,自均得作為 證據,合先敘明。
二、訊據被告固坦承其與戊○○前為男女朋友關係,戊○○持用 之行動電話門號為0000000000號,其等二人分手後,其曾以 先前與戊○○交往時所取得其與戊○○合照之相片及戊○○ 之父賴添麟、戊○○之母丁○○○等戊○○家人之相片,再 以電腦軟體將該相片配上文字或圖案予以合成套印成A4規 格之放大相片或傳真方式,進而多次將A4規格之放大相片 或傳真寄送予戊○○收受之行為,經戊○○向臺中市北屯區 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後,業於98年3 月25日,在臺中市北屯 區調解委員會經調解成立等情,惟矢口否認有前揭公然侮辱 之不法犯行,辯稱:我先前將相片以電腦軟體配上文字或圖 案予以合成套印成A4規格之放大相片或傳真寄送給戊○○ 而於98年3 月25日經臺中市北屯區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之事 件,我只是好玩才寄送A4規格放大相片或傳真給戊○○, 我從該次調解後未曾寄送明信片等信件給戊○○,且我從未 與丙○○拍照,如何能取得丙○○之相片合成套印在附表一 所示之明信片上?我亦未曾收受戊○○傳送內容為「欠妳的 我決定依照妳的要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 :30我會過
來,請準備保險套從:+000000000000」之簡訊,亦無從將 該簡訊內容合成套印在附表一所示之明信片上,況依該簡訊 顯係記載有關貶損我自己名譽之內容,我豈會製作該足以貶 損自己名譽之明信片藉以毀損戊○○、丁○○○、丙○○等 人名譽之理?附表一所示之明信片均與我無關等語。經查: ㈠前揭犯罪事實,業據告訴人戊○○於檢察官訊問時之指訴明 確,及經告訴人戊○○以證人身分於檢察官訊問及本院審理 時均結證綦詳。此外,並有告訴人戊○○、丁○○○、丙○ ○之戶籍資料查詢結果表、臺中市北屯區調解委員會98年3 月25日調解書及附表一所示之明信片附卷可證,復經本院依 職調閱本院98年度核字第3173號民事案卷查核無訛。且查: ⒈告訴人戊○○以證人身分於本院審理時明確結證:我與甲○ ○分手後,我有受到甲○○不間斷的騷擾,包括打無聲電話 ,把我南投草屯鎮○○路39之22號工廠的傳真機塞爆,臺中 市○○路新平巷18號我的居處的傳真機也被塞爆,還有打來 我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的無聲電話及發送的簡 訊,甲○○除了撥打電話、傳真外,甲○○還有用明信片貼 我父母親、兒子的相片寄到我的南投縣草屯鎮○○路39之22 號工廠、臺中市○○路新平巷18號7 樓住家及苗栗縣卓蘭鎮 景山里29之1 號老家,A4相片是直接貼我母親、兒子和我 等人的相片還有編輯一些字,跟明信片差不多的文字,上述 的明信片及A4 的相片都是用郵寄寄送到我上開三個地址; 98年3 月25日在臺中市北屯區調解委員會調解時,我拿了一 些甲○○寄送的A4的相片紙出來,明信片是調解之後甲○ ○才寄送的,我當時向調解委員說這些A4 的相片紙都是甲 ○○寄送的,甲○○有承認並說以後不再犯,我才願意原諒 甲○○,當場簽立調解書;A4相片紙是我銷燬的,當場由 調解委員把碎紙機拿出來,當場碎掉;A4相片紙的內容有 包括丙○○、我父親賴添麟、我母親丁○○○還有我本人的 相片,調解當時銷燬的A4相片是全身的相片,是生活照, 不是本案的明信片都是只有頭部;我目前還有保存在98年3 月25日調解前甲○○寄送的A4相片,因為98年3 月25日調 解時,當場銷燬的是甲○○寄到我臺中市○○路新平巷18號 7 樓住家及苗栗縣卓蘭鎮景山里29之1 號老家的A4相片, 至於甲○○寄到南投縣草屯鎮○○路39之22號工廠的A4相 片,工人好奇把它留下來交給我;在98年3 月25日調解後, 最後一次收到的明信片是98年7 月29日收到的五張明信片( 即偵查卷第30、31頁之五張明信片);我的苗栗縣卓蘭鎮景 山里29之1 號老家是一個信箱有六戶人家共用,我的臺中市 ○○路新平巷18號7 樓住家由守衛代收,我的南投縣草屯鎮
○○路39之22號工廠,是我公司的人會收;明信片上記載「 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 :30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000000000000」等語,是我 與甲○○剛分手後我傳送給甲○○的簡訊內容;明信片上記 載收件人「詹德斯小姐」的部分,我不清楚原因;明信片記 載「賴志凡先生」的部分,我大兒子的名字是丙○○,應該 是甲○○把帆字弄錯了;明信片上年紀比較輕戴眼鏡的人, 就是我大兒子丙○○;明信片上年紀比較大的男士、女士, 一位是我父親賴添麟、一位是我母親丁○○○等語(見本院 卷第45至48頁)。且參諸被告、告訴人戊○○於98年3 月25 日調解時之調解委員即證人乙○○○於本院審理時結證:調 解時,我當場有看到戊○○帶來的A4大小的相片及傳真紙 ,後來我有看到戊○○在調解現場用我們辦公室的碎紙機, 當場將這些A4的相片及傳真紙碎掉等語(見本院卷第49、 50頁)。再佐以卷附告訴人戊○○提出其尚留存剩餘之被告 於98年3 月25日調解前寄送至上址「南投縣草屯鎮○○路39 之22號」工廠之A4規格之放大相片三張(見本院卷第68至 70頁;即收件地址均為「南投縣草屯鎮○○路39之22號」( 和風休閒車)、其上有以戊○○與被告合照,或丁○○○、 賴添麟等人相片配上文字或圖案予以合成套印成A4規格之 放大相片三張),被告於本院審理時亦自承此等A4規格之 放大相片,係其以電腦軟體加以合成並以彩色印表機列印而 成後而寄送給告訴人戊○○之相片(見本院卷第65頁)。從 而,被告確有取得告訴人戊○○及其家人相片並具有將之配 上文字、圖案加以合成套印之能力,且告訴人戊○○於98年 3 月25日調解前,確已因被告以與本案附表一所示明信片之 類似手法即:遭被告以前開A4相片及傳真等騷擾行為,求 助於調解委員會調解以求擺脫被告之騷擾等情,足堪認定。 ⒉又告訴人戊○○於收受本案明信片前,曾收受被告傳送至被 告之上址南投縣草屯鎮○○路39之22號工廠之傳真機其內容 載有:「釋迦同學好:蕃茄她....在公司天天吃檳榔,罵我 幹我娘、王八蛋、爛東西... 白吃白喝白拿、見錢臉笑、馬 上說:歡迎你常來我家玩喔!大爛人....袒護小孩愛撒謊、 造謠、死不承認....不要臉....」之傳真文件乙節,亦據告 訴人戊○○於偵查中檢察官訊問時指訴在卷(見偵查卷第3 頁),並有該傳真一紙附卷可稽(見偵查卷第8 頁),且為 被告於本院審理時自承在卷(見本院卷第50頁背面)。再佐 以卷附內容記載:「這輩子你家都很幸福!慢慢來、慢慢等 待」、「你老師:時間多的很!慢慢來... 哈哈!上次拿給 你們看他兒子嘲笑他愛錢!農曆八月開始的場,我會帶給其
他老師看!永遠他都別想忘!」等語之短訊息清單(見偵查 卷第41頁),乃被告嗣於98年9 月5 日傳送給告訴人戊○○ 友人之簡訊內容乙節,業經告訴人戊○○以證人身分於檢察 官訊問時結證在卷(見偵查卷第38頁),亦據被告於本院審 理時自承在卷(見本院卷第50頁背面、51頁)。則告訴人戊 ○○所為不利被告之指訴及具結證述,已堪認具有相當之憑 信性。況觀諸前開傳真紙所載關於「見錢臉笑」,與附表一 所示明信片上記載「真愛錢」、「我哥最愛錢!甚麼人給他 錢,他一定都會收!」之內容,均是指摘告訴人戊○○及其 家人愛錢;而依前開簡訊所載關於「你家」,明顯係指告訴 人戊○○全家,所載關於「上次拿給你們看他兒子嘲笑他愛 錢」,又再次指摘告訴人戊○○愛錢一事,亦均與附表一所 示明信片之內容相仿,由此益見被告確有為本案犯行之犯罪 動機存在,亦足徵告訴人戊○○並無以證人身分甘冒偽證重 罪處罰之危險而故為攀誣構陷被告之可能,其前揭不利被告 之指訴及具結證述至堪憑採。是附表一所示之明信片確係被 告所寄送,甚為明確。
⒊實則,綜參卷附附表一所示之明信片之收件人姓名、寄件人 地址、收件人地址乃至明信片上之相片及所搭配文字等內容 ,均無一外顯被告本人資訊或隱私於外之情事,則該等明信 片於郵件處理及送達之過程中,第三人由該等明信片客觀上 顯均無從產生與被告自身之人格、名譽互為聯結之可能,則 縱使附表一所示明信片記載「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求以 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 :30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000000000000」等語,顯無從使第三人認為其上所載之「 妳」即係被告之可能。況告訴人戊○○於98年3月25日與被 告調解後,其對被告之態度已係避之唯恐不及,且告訴人丁 ○○○、丙○○均為告訴人戊○○之至親,衡情告訴人戊○ ○實無自惹麻煩而自行製作此等明信片侮辱其自己乃至告訴 人丁○○○、丙○○等至親之必要。是被告前開所辯,無非 係圖卸己罪責之不實虛詞,委無可採。
㈡次按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所謂「公然」,係指 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司法院院字第二○ 三三號、大法官會議釋字第145號解釋參照),並不以事實 上已有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共見共聞為必要。又「侮辱」之行 為,係以使人難堪為目的而為輕蔑他人之言語、文字,足以 貶抑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名譽之評價而言。經查: ⒈綜參附表一(明信片內容欄)所示各該明信片上記載「王八 蛋」、「爛東西」、「真跩~~真驕傲嘛~~」、「網路大笑話 」、「真愛錢!!」及「愛拿錢還罵人~~打腫臉充胖子!!
」及「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 8 :30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000000000000」等語 ,依社會通念,客觀上顯均係貶抑他人之人格、名譽之社會 評價,而為輕蔑他人、使人難堪之侮辱內容。再佐以被告寄 送之附表一所示各該明信片上,以「賴志凡先生」或「戊○ ○先生」為明信片上之收件人並搭配前開侮辱言語;以告訴 人丁○○○或丙○○之相片搭配前開侮辱言詞而合成套印成 為各該明信片內容之一部,其互為聯結之結果,足認客觀上 各已達足以貶抑告訴人戊○○、丁○○○、丙○○人格、名 譽之社會評價,甚為明灼。
⒉再者,被告所寄送之附表一所示明信片,其中寄送至上址「 苗栗縣卓蘭鎮景山里29之1 號」之明信片部分,係與鄰居等 六戶共用同一信箱而收受信件;寄送至上址「臺中市○○路 新平巷18號7 樓」之明信片部分,係由該大樓管理員收受信 件;寄送至上址「南投縣草屯鎮○○路39之22號」工廠之明 信片部分,戊○○僱佣之工廠員工亦均會收受信件等情,業 據證人戊○○結證明確,已如前述。則附表一所示之明信片 於郵件處理及送達之過程中,兼括郵政人員、戊○○上址戶 籍地址住處共用同一信箱之鄰居、戊○○上址居處之大樓收 發信件人員及戊○○上址工廠員工等多數人,均有機會得以 共聞共見附表一所示明信片之內容,而處於多數人得以共見 共聞狀態,亦甚明灼。
㈢綜上所述,被告前開所辯,顯係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是本案事證明確,被告前揭公然侮辱犯行,至堪認定,應依 法論科。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公然侮辱罪。被告就 附表一所示之公然侮辱犯行,雖有多次,然手法類似,依其 犯意係屬單一,於密接之時、空下為之而侵害各個告訴人戊 ○○賴、邱玉妹、丙○○之同一法益,為屬接續犯之實質上 一罪。又被告於附表一所示之期間接續遂行公然侮辱犯行而 同時侵害告訴人戊○○、丁○○○、丙○○之法益,為一行 為觸犯數公然侮辱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 規定,從一重之公然侮辱罪處斷。爰審酌被告不思循正當、 理性方式處理其與告訴人戊○○間之感情糾紛,即率爾接續 多次對告訴人戊○○及其母、子即告訴人丁○○○、丙○○ 而為本案公然侮辱犯行,除侵害他人之人格法益外,亦破壞 社會秩序之維持,犯罪動機、目的均非良善,再兼衡酌被告 犯後迄今仍未與告訴人三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未見悔意 ,及其犯罪動機、手段、智識程度、本案被害人之人數、本 案犯行接續之次數,暨其先前尚無任何刑事犯罪紀錄之不良
前科素行,有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按等一切情狀 ,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 懲儆。至蒞庭檢察官雖具體請求判處被告拘役五十日,惟被 告就附表二所示之明信片部分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詳後述第 四點理由內容),已與檢察官所為具體求刑之基礎不同,再 佐以本院前開量刑審酌之一切情狀,認檢察官前揭具體求刑 刑度,稍嫌過重,附此敘明。
四、公訴意旨另以:被告就附表二(明信片之郵戳日期欄)所示 之日期,先後寄送附表二所示之二十一張明信片至告訴人戊 ○○上址「臺中市○○路新平巷18號7 樓」居處或告訴人戊 ○○經營之「南投縣草屯鎮○○路39之22號」工廠(各次明 信片上之收件人、收件地址及明信片內容,詳如附表二所示 )之行為,亦認被告此部分均涉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 然侮辱罪嫌等語。惟查:
㈠觀諸卷附之附表二編號1 至7 、11、12、14、21等十一張明 信片內容,固記載「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求以陪妳做愛 來償還,今晚8 :30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000000 000000」、「很跩很驕傲嘛~~」、「罵人打種臉充胖子.. 」等堪認係侮辱之言詞。惟前開11張明信片之收件人均僅填 寫虛構之「詹德斯小姐」,且各該明信片上亦無告訴人戊○ ○、丁○○○或丙○○等人之任何相片合成套印於其上,顯 難認能與告訴人戊○○賴、邱玉妹、丙○○等人產生聯結, 進而使他人對於告訴人戊○○、丁○○○、丙○○等三人在 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名譽達到貶損其等評價之情事,此部 分自無從逕為不利被告之認定。
㈡又參諸卷附之附表二編號8 、9 、10、13、15至20等十張明 信片上,固均有合成套印告訴人丙○○之相片,其中明信片 上記載收件人為「戊○○先生」或「賴志凡先生」部分,固 亦堪認係以告訴人戊○○或丙○○為對象而為寄送,惟該等 明信片上之內容均僅記載「一定要快樂喔~~」、「放暑假 快樂~~~」等語,依社會通念,此部分內容客觀上顯難認 已達足以貶抑他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名譽評價之程度 ,亦無從逕為不利被告之認定。
㈢此外,就附表二所示之明信片部分,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 資證明被告所為確已該當公然侮辱之要件,此部分本應諭知 無罪之判決,然公訴意旨認此部分與被告前開論罪科刑之公 然侮辱犯行間,有接續犯之實質上一罪關係,本院爰不另為 無罪之諭知,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 條第1 項前段,刑法第309 條第1 項、第55條前段、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
1 第1 項、第2 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11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何世全
附表一:
┌──┬──┬───┬────┬────┬──────────┬───────────────┐
│編號│明信│被害人│明信片郵│明信片收│明信片收件地址 │明信片內容(含明信片上之相片及│
│ │片編│ │戳日期 │件人 │ │侮辱之內容) │
│ │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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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 │丙○○│98.6.19 │詹德斯 │南投縣草屯鎮○○路39│相片:丙○○ │
│ │ │ │ │ │之22號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網路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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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 │丙○○│98.6.19 │詹德斯 │臺中市○○路○○路18│相片:丙○○ │
│ │ │ │ │ │號7樓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網路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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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3 │丙○○│98.6.21 │詹德斯 │臺中市○○路○○路18│相片:丙○○ │
│ │ │ │ │ │號7樓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網路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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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4 │丙○○│98.6.22 │詹德斯 │南投縣草屯鎮○○路39│相片:丙○○ │
│ │ │ │ │ │之22號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網路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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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9 │丙○○│98.6.23 │詹德斯 │臺中市○○路新平巷18│相片:丙○○ │
│ │ │ │ │ │號7樓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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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 │丙○○│98.6.23 │詹德斯 │南投縣草屯鎮○○路39│相片:丙○○ │
│ │ │ │ │ │之22號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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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1 │丙○○│98.6.23 │詹德斯 │臺中市○○路新平巷18│相片:丙○○ │
│ │ │ │ │ │號7樓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網路大笑話~│
│ │ │ │ │ │ │~」、「還罵人打腫臉充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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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3 │丙○○│98.6.24 │詹德斯 │南投縣草屯鎮○○路39│相片:丙○○ │
│ │ │ │ │ │之22號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真跩~真驕傲│
│ │ │ │ │ │ │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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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5 │丙○○│98.6.24 │詹德斯 │臺中市○○路新平巷18│相片:丙○○ │
│ │ │ │ │ │號7樓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真跩~真驕傲│
│ │ │ │ │ │ │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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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6 │丙○○│98.6.24 │詹德斯 │臺中市○○路新平巷18│相片:丙○○ │
│ │ │ │ │ │號7樓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網路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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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8 │丙○○│98.6.25 │賴志凡 │臺中市○○路新平巷18│相片:丙○○ │
│ │ │ │ │ │號7樓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真跩~真驕傲│
│ │ │ │ │ │ │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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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31 │丙○○│98.6.25 │賴志凡 │南投縣草屯鎮○○路39│相片:丙○○ │
│ │ │ │ │ │之22號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真跩~真驕傲│
│ │ │ │ │ │ │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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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32 │丙○○│98.6.26 │賴志凡 │臺中市○○路新平巷18│相片:丙○○、丁○○○ │
│ │ │、賴邱│ │ │號7樓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玉妹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真跩~真驕傲│
│ │ │ │ │ │ │嘛~~」、「還罵人打腫臉充胖子│
│ │ │ │ │ │ │!」 │
├──┼──┼───┼────┼────┼──────────┼───────────────┤
│14 │33 │戊○○│98.6.26 │戊○○ │南投縣草屯鎮○○路39│無相片 │
│ │ │ │ │ │之22號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很跩很驕傲嘛│
│ │ │ │ │ │ │~~」、「罵人打種臉充胖子..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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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34 │丙○○│98.6.26 │賴志凡 │南投縣草屯鎮○○路39│相片:丙○○、丁○○○ │
│ │ │、賴邱│ │ │之22號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玉妹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真跩~真驕傲│
│ │ │ │ │ │ │嘛~~」、「還罵人打腫臉充胖子│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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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35 │丙○○│98.6.28 │賴志凡 │臺中市○○路新平巷18│無相片 │
│ │ │ │ │ │號7樓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很跩很驕傲嘛│
│ │ │ │ │ │ │~~」、「罵人打種臉充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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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36 │丙○○│98.6.28 │賴志凡 │臺中市○○路新平巷18│相片:丙○○、丁○○○ │
│ │ │、賴邱│ │ │號7樓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玉妹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真跩~真驕傲│
│ │ │ │ │ │ │嘛~~」、「還罵人打腫臉充胖子│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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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37 │丙○○│98.6.28 │賴志凡 │南投縣草屯鎮○○路39│相片:丙○○、丁○○○ │
│ │ │、賴邱│ │ │之22號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玉妹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真跩~真驕傲│
│ │ │ │ │ │ │嘛~~」、「還罵人打腫臉充胖子│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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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38 │丙○○│98.6.29 │賴志凡 │臺中市○○路新平巷18│相片:丙○○、丁○○○ │
│ │ │、賴邱│ │ │號7樓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玉妹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真跩~真驕傲│
│ │ │ │ │ │ │嘛~~」、「還罵人打腫臉充胖子│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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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39 │丙○○│98.6.29 │賴志凡 │臺中市○○路新平巷18│相片:丙○○ │
│ │ │ │ │ │號7樓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真跩~真驕傲│
│ │ │ │ │ │ │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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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40 │丙○○│98.6.29 │賴志凡 │南投縣草屯鎮○○路39│無相片 │
│ │ │ │ │ │之22號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很跩很驕傲嘛│
│ │ │ │ │ │ │~~」、「罵人打種臉充胖子..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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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41 │丙○○│98.6.29 │賴志凡 │南投縣草屯鎮○○路39│相片:丙○○、丁○○○ │
│ │ │、賴邱│ │ │之22號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玉妹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真跩~真驕傲│
│ │ │ │ │ │ │嘛~~」、「還罵人打腫臉充胖子│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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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42 │戊○○│98.6.30 │戊○○ │南投縣草屯鎮○○路39│相片:丙○○、丁○○○ │
│ │ │、賴志│ │ │之22號 │內容:「真跩~真驕傲嘛~~」、│
│ │ │帆、賴│ │ │ │、「還罵人打腫臉充胖子!」 │
│ │ │邱玉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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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43 │丙○○│98.6.30 │賴志凡 │南投縣草屯鎮○○路39│相片:丙○○、丁○○○ │
│ │ │、賴邱│ │ │之22號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玉妹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真愛錢!!」│
│ │ │ │ │ │ │、「真跩~真驕傲~」、「還罵人│
│ │ │ │ │ │ │打腫臉充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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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44 │丙○○│98.6.30 │賴志凡 │臺中市○○路新平巷18│相片:丙○○、丁○○○ │
│ │ │、賴邱│ │ │號7樓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玉妹 │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 │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真愛錢!!」│
│ │ │ │ │ │ │、「真跩~真驕傲~」、「還罵人│
│ │ │ │ │ │ │打腫臉充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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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45 │丙○○│98.6.30 │賴志凡 │臺中市○○路新平巷18│相片:丙○○、丁○○○ │
│ │ │、賴邱│ │ │號7樓 │內容:「真跩~真驕傲嘛~~」、│
│ │ │玉妹 │ │ │ │「還罵人打腫臉充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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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46 │戊○○│98.7.1 │戊○○ │南投縣草屯鎮○○路39│相片:丙○○、丁○○○ │
│ │ │、賴志│ │ │之22號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帆、賴│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邱玉妹│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真愛錢!!」│
│ │ │ │ │ │ │、「真跩~真驕傲~」、「還罵人│
│ │ │ │ │ │ │打腫臉充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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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47 │丙○○│98.7.1 │賴志凡 │南投縣草屯鎮○○路39│相片:丙○○、丁○○○ │
│ │ │、賴邱│ │ │之22號 │內容:「真跩~真驕傲嘛~~」、│
│ │ │玉妹 │ │ │ │「還罵人打腫臉充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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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48 │戊○○│98.7.2 │戊○○ │南投縣草屯鎮○○路39│相片:丙○○、丁○○○ │
│ │ │、賴志│ │ │之22號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帆、賴│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邱玉妹│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 │ │ │ │000000000000」、「真愛錢!!」│
│ │ │ │ │ │ │、「真跩~真驕傲~」、「還罵人│
│ │ │ │ │ │ │打腫臉充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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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49 │戊○○│98.7.2 │戊○○ │苗栗縣卓蘭鎮景山里29│相片:丙○○、賴添麟 │
│ │ │、賴志│ │ │之1號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帆(賴│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
│ │ │添麟未│ │ │ │我會過來,請準備保險套從:+ │
│ │ │據告訴│ │ │ │000000000000」、「真愛錢!!」│
│ │ │) │ │ │ │、「真跩~真驕傲~」、「還罵人│
│ │ │ │ │ │ │打腫臉充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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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50 │丙○○│98.7.2 │賴志凡 │南投縣草屯鎮○○路39│相片:丙○○、賴添麟 │
│ │ │(賴添│ │ │之22號 │內容:「欠妳的我決定依照妳的要│
│ │ │麟未據│ │ │ │求以陪妳做愛來償還,今晚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