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中訴字第4號
原 告 吳上青
訴訟代理人 周瑞鎧律師
被 告 韓竣亦
翼龍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瑞珠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關於原告是否因本件交通事故受傷而減損勞動能力?若是,其勞動能力減損之程度為何?本院認有再為調查之必要,故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鍾啟煒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9 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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