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花蓮簡易庭(含鳳林,玉里)(民事),花簡他調字,99年度,42號
HLEV,99,花簡他調,42,20100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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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程序筆錄
聲 請 人 甲○○
代 理 人 俞建界律師
相 對 人 乙○○
上列當事人99年度花簡他調字第42號清償債務事件,於中華民國
99年8月12日上午11時在本庭調解室調解成立,出席人員如下:
  調解委員 黃月英
  調解委員 莊瑞騰
到場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俞建界律師
  相 對 人  乙 ○ ○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拾捌萬元。
  給付方法:於民國(下同)99年8月31日前將上開金額匯入
  戶名:甲○○,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仁里分行,戶號
  000000000000號之帳戶內。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12  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花蓮簡易庭
                  書記官 蕭惟瀞
                  法 官 劉柏駿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13  日
                  書記官 蕭惟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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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