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上更㈡字第31號
上 訴 人 甲○○
子○○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莊柏林律師
被 上訴 人 丙○○
兼訴訟代理人 癸○○
被 上訴 人 己○○○即戊.
壬○○ 即戊○.
丁○○ 即戊○.
庚○○ 即戊○.
辛○○ 即戊○.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贈與等事件,上訴人為訴之追加,本院裁定如
下:
主 文
追加之訴駁回。
追加之訴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原告之訴,其訴訟標的為確定判決之效力所及者,法院應 以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第463 條、第249 條 第1 項第7 款定有明文。
二、查:
㈠上訴人起訴內容(見原審卷第120- 124頁辯論意旨狀): ⒈上訴人甲○○、子○○主張:被上訴人丙○○冒標其等之 合會金,爰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丙○○給付上訴 人甲○○、子○○各新台幣(下同)62萬元本息,並依民 法第244 條規定,請求撤銷被上訴人丙○○、癸○○於94 年7 月7 日就如附表所示不動產所為夫妻贈與之債權行為 及移轉所有權之物權行為,癸○○並應塗銷系爭不動產於 94 年7月28日以夫妻贈與為原因之所有權移轉登記。 ⒉上訴人子○○主張:被上訴人丙○○向其借款200 萬元, 爰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請求被上訴人丙○○給付200 萬元本息,亦依民法第244 條規定,請求撤銷被上訴人丙 ○○、癸○○於94年7 月7 日就如附表所示不動產所為夫 妻贈與之債權行為及移轉所有權之物權行為,癸○○並應 塗銷系爭不動產於94年7 月28日以夫妻贈與為原因之所有 權移轉登記(見原審卷第120- 124頁辯論意旨狀)。 ㈡原審判決:上訴人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上訴人不服
提起上訴。本院前審以95年度上字第592 號判決:上訴駁回 ,上訴人不服,提起第三審上訴,經最高法院以96年度台上 字第791 號判決發回。本院再以96年度上更㈠字第83號判決 :
⒈原判決關於駁回上訴人子○○後開第2 、3 、4 項之訴部 分及該部分假執行之聲請,與訴訟費用之裁判均廢棄。 ⒉被上訴人丙○○應給付上訴人子○○200 萬元,及自94年 10月7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 %計算之利息。 ⒊被上訴人丙○○、癸○○於94年7 月7 日就如附表所示之 不動產所為夫妻贈與之債權行為及所有權移轉之物權行為 ,應予撤銷。
⒋被上訴人癸○○應將如附表所示不動產於臺北縣板橋地政 事務所以夫妻贈與為原因於94年7 月28日所為之所有權移 轉登記塗銷,回復原狀。
⒌其餘上訴駁回。
㈢上訴人甲○○、子○○以及被上訴人丙○○、癸○○均不服 ,分別就其敗訴部分,提起第三審上訴:
⒈最高法院以99年度台上字第331 號裁定:駁回被上訴人丙 ○○、癸○○之上訴。是上訴人子○○起訴依據消費借貸 法律關係以及民法第244 條規定請求部分之訴,經本院更 一審判決⑴被上訴人丙○○應給付上訴人子○○200 萬元 ,及自94年10月7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 %計算之利 息。⑵被上訴人丙○○、癸○○於94年7 月7 日就如附表 所示之不動產所為夫妻贈與之債權行為及所有權移轉之物 權行為,應予撤銷。⑶被上訴人癸○○應將如附表所示之 不動產於臺北縣板橋地政事務所以夫妻贈與為原因於94年 7 月28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塗銷,回復原狀部分業已 確定。
⒉最高法院以99年度台上字第332 號判決:⑴本院更一審判 決關於駁回上訴人甲○○、子○○各請求被上訴人丙○○ 、戊○○連帶給付62萬元本息及上訴人甲○○請求被上人 癸○○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上訴暨該等訴訟費用部分廢 棄,發回台灣高等法院。⑵上訴人甲○○其他上訴駁回。 是上訴人甲○○依據民法第244 條第1 項規定,請求被上 訴人丙○○與癸○○間就系爭不動產所為之夫妻贈與行為 及移轉所有權行為應予「撤銷」部分(見本院卷第4 頁反 面),亦已確定。
㈣上訴人於本院審理時,再追加請求被上訴人丙○○與癸○○ 間就系爭不動產所為之夫妻贈與行為及移轉所有權行為應予 「撤銷」(見本院卷第57頁),依前揭說明,即有未合,應
予駁回。
三、據上論結,本件追加之訴為不合法,依民事訴訟法第78 條 ,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10 日
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恩山
法 官 郭松濤
法 官 陳雅玲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千元。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10 日
書記官 葉國乾
附表:
土地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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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號 │地目│ 面 積 │權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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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板橋市○○段 700號│ 建 │367平方公尺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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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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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 牌 號 碼 │坐落基地│建號│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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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板橋市○○○段 │5184│一層:109.32 │ 全部 │
│自強新村49號│700地號 │ │平台: 5.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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