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99年度,99號
MLDV,99,除,99,20100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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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除字第99號
聲 請 人 富全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9年8 月24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之支票,因被竊,前經聲請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209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為此聲請宣告該本票無效。
理 由
一、前開支票,業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209 號公示催告在案 。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7 月1 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26 日
民事庭法 官 邱光吾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書記官 孔秀蓮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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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附表: 99年度除字第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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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 │ │ │ (新台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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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苗博股份有限公司 │萬泰商業銀行苗栗分│98年12月10日 │95,445元 │0000000 │ │
│ │湯恭宸 │行 │ │ │ │ │
├──┼─────────┼─────────┼───────────┼────────┼────────┼──┤
│002 │天創有限公司 李雅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竹│98年12月3日 │11,800元 │0000000 │ │
│ │鈴 │南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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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苗博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全食品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天創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