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自字,96年度,36號
TPDM,96,自,36,20100803,1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6年度自字第36號
自 訴 人 阿波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洪信行
代 理 人 魏憶龍律師
      林合民律師
被   告 乙○○
選任辯護人 蕭萬龍律師
      陳孟彥律師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乙○○無罪。
理 由
一、自訴意旨略以:按自訴人阿波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阿 波羅公司)於民國九十年設立,自設立起迄今一直由蔡正元 擔任董事長。依臺北市政府之公司登記資料顯示,阿波羅公 司最後登記異動日期為九十五年九月二十日,董事長仍登記 為蔡正元。自訴人阿波羅公司中央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中影公司)之最大法人股東,並經中影公司股東會選 舉當選五席董事,有權指派法人代表擔任中影公司之董事。 經查,被告乙○○並非自訴人阿波羅公司之董事長,並無權 刻製或使用自訴人阿波羅公司之印章印文,亦無權以自訴人 阿波羅公司之名義為任何法律行為。惟自訴人阿波羅公司近 日發現,被告竟於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擅自偽刻「阿波羅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並且非經授權使用該偽造之印章 ,自行冒用自訴人阿波羅公司之名義製作「阿波羅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代表人改派函」,提交中影公司,違法改派中影 公司之董事,足生損害於自訴人阿波羅公司及中影公司,因 認被告涉犯刑法第二百十七條之偽造印章、偽造印文罪、刑 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云云。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 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 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分別定 有明文。次按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 ,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 判基礎(最高法院四十年臺上字第八六號判例參照)。又認 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 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 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 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



而有合理性懷疑之存在時,即無從為有罪之認定,此亦有最 高法院七十六年臺上字第四九八六號判例可資參照。況刑事 被告依法並無自證無罪之義務,關於犯罪構成要件之證明, 就具體之自訴案件,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 百六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應由自訴人負舉證責任,所指明 之證明方法,並須達於足可積極證明被告確係犯罪之嚴格證 明程度。倘自訴人所提出之證據不足證明被告有罪,或自訴 人所指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 而認為被告犯罪嫌疑不足者,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 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
三、本案自訴人認被告涉犯前開犯行,無非以阿波羅公司登記資 料、阿波羅公司代表人改派函、阿波羅公司之印鑑章印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九十六年度裁全字第二七一號民事裁定、 阿波羅公司投資章程、阿波羅公司九十六年二月九日向臺北 市政府更正函、會計師查核報告書、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中投公司)之刑事告發狀、中影公司之刑事告訴狀、 權利轉讓書、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合作協議書、協議書、 連帶保證同意確認書、甲○○聲明書及丙○○簽署收據、九 十五年七月十四日中影公司臨時董事會議事錄、中影公司交 易法律關係圖、中影公司交易資金及股份交割圖、中投公司 與羅玉珍間之函、中投公司函、阿波羅公司股票、丙○○另 案民事起訴狀、股份過戶通知書、證券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 繳款書、臺北市政府函、九十六年三月一日阿波羅公司股東 臨時會議事錄(節錄本)、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九十六年度訴 字第三一四號民事裁定、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八年度抗字第一 八一七號民事裁定、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九十六年度訴字第二 七三號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八年度上字第九八九號 民事判決等為主要依據。訊據被告堅決否認有何犯行,辯稱 :前開改派函並非其所發,是證人甲○○製作發送的,其係 在該函文發出後方事後受證人吳承麟之告知,其不知悉改派 函上阿波羅公司的印章是誰刻的,改派函上乙○○之印章也 不是其刻的,是放在公司內的等語。
四、程序部分:本判決所引用之書面證據資料,因被告及辯護人 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對於該等證據均未爭執證據能力, 復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本院審酌該等證據作成時 之情況,並無不宜作為證據之情事,是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 五十九條之五之規定,均得作為證據。
五、經查:
(一)前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三日之「阿波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改派函」確已提交中影公司,以改派中影公司之董事



等情,此為被告所不否認,並有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三日阿波 羅公司代表人改派函在卷可按,是本件首應審究者乃該改派 函係由何人製作。
(二)前開改派函乃由實際出資購買中影公司之證人甲○○所製作 ,業據證人甲○○及具名洽談股份購買事宜之證人丙○○結 證在卷(均見本院九十九年七月二十日審判筆錄),互核相 符。
(三)被告僅受託擔任名義負責人,而未參與前開改派函之製作、 行使,亦經證人丙○○於本院審理中證稱:經由蔡正元介紹 而和羅玉珍共同購買中投公司旗下的中影公司,伊和蔡正元 因此協議會給付蔡正元酬庸新臺幣五千萬元,蔡正元則必須 把阿波羅公司過戶給伊。是在購買中影公司之後取得阿波羅 公司的股權,約在九十五年六月間。伊有擔任阿波羅公司董 事,當時公司董事還有蔡正元及被告,監察人為莊天來。當 時是伊經由被告的同意,借用被告名義登記為董事,被告僅 為名義上的董事,在伊取得股權之初,是由蔡正元當董事長 ,到了九十五年十月經過改選董監事之後,阿波羅公司事務 就改由證人甲○○負責,但負責人登記為被告,之所以推派 被告為公司負責人係因被告為伊之妹妹,當時伊和中影公司 還有爭議在,所以就拜託被告,推派被告為董事長,但被告 並無實際參與公司的經營,因為阿波羅公司為紙上公司,只 是因為中影公司的股權放在阿波羅公司那邊,阿波羅公司都 是由證人甲○○在管理,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三日之改派函是 由證人甲○○所發,事後證人甲○○有告訴伊。當時公司大 小章由證人甲○○保管,當時是伊與證人甲○○決議改派中 影公司董監事代表,且中影公司的事情是由伊和證人甲○○ 在處理等語(見本院九十九年七月二十日審判筆錄)。證人 甲○○於本院審理中亦證與證人丙○○約定,由渠出資、證 人丙○○出面向中投公司購買中影公司的股票,出資購得之 中影公司股權登記是登記在阿波羅公司名下,因證人丙○○ 有取得阿波羅公司的所有股份,而證人丙○○跟渠有書面約 定,由證人丙○○出面購買,所以渠認為這樣的風險很小。 在九十五年九月、十月後,渠有擔任阿波羅公司的董事,當 時阿波羅公司的負責人是被告,因為被告是證人丙○○的妹 妹,所以請被告擔任名義負責人,當時阿波羅公司並沒有實 際營業,只是中影股權的控股公司,除了有參與中影股權的 相關事情外,公司也沒有別的事情。在被告擔任名義負責人 期間,阿波羅公司的大小章由渠保管,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三 日之改派函是由渠發的,當時阿波羅公司開股東會及董事會 後,由渠根據會議決議去發的,在發此份函文前,並無告知



被告,是在發函後才告知被告的。告知被告發送公司代表人 改派函之原因是因為要請被告擔任中影的董事及執行副總, 所以才告訴被告,被告當時說會幫證人丙○○的忙,並且同 意擔任中影的董事及執行副總。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改派 函上蓋用之阿波羅公司大小章當時是由渠保管,是在渠擔任 董事後由渠保管。因為中投公司有介入協調中影股權及經營 權的事情,所以渠沒有馬上依董事會之決議發出,後來經過 中投公司及郭台強介入始終無法解決,才在九十六年一月二 十三日決定發出改派函。此改派函上所稱董監的人選與九十 五年十月董事議事錄上所稱的董監名單不同,是因為郭台強 介入無法解決,就發出存證信函表示因郭台強沒有出資,對 於中影公司沒有義務,也沒有權利,中投公司也表示說中影 公司的董監事人選及經營權是由購買中影公司股權的買方決 定的。在九十六年一月發改派函時,有調整裡面的董事人選 ,渠是在問過中投公司曾忠正,經曾忠正表示他們不希望介 入以後,渠就自己決定人選,並且問過證人丙○○、被告是 否同意擔任中影董事,經她們同意。吳成榮是渠哥哥,但吳 成榮沒有意願,所以渠就決定換成林山元,林秀美的部分也 換成監事莊天來。在渠發此份函之前,並沒有告知被告渠要 發這份函的事等語(見本院九十九年七月二十日審判筆錄) 。是以被告既未實際參與公司經營而僅受證人丙○○之託擔 任阿波羅公司名義董事長,,則其於事後始由證人甲○○告 知前情,尚與常情無違,因認被告所辯堪以採信。六、綜上所述,本件既無證據可資證明被告事前知悉或授意證人 甲○○製作前開改派函,而自訴人所提出之前開證據,亦無 法證明被告本人有製作或行使改派函之事實,自難執為不利 於被告之認定。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涉 有自訴人自訴之偽造文書等犯行,即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自 應依法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3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劉方慈
法 官 顧正德
法 官 黃紹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陳靜君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11 日

1/1頁


參考資料
中央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阿波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阿波羅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