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99年度,363號
SLDV,99,除,363,20100824,1

1/1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除字第363號
聲 請 人 漢廷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9年8月17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催字第148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7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2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藍雅清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24 日
書記官 蘇意絜
┌───────────────────────────────────────────────────┐
│支票附表: 99年度催字第148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 │發 票 日 期 │
│號│ │ │ (新臺幣) │ │ ( 或 到 期 日) │
├─┼─────────┼─────────┼─────────┼─────────┼─────────┤
│1 │維安建築物公共安全│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15,000元 │PN0000000 │99年3月25日 │
│ │檢查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士東分公│ │ │ │
│ │張乃駿 │司 │ │ │ │
└─┴─────────┴─────────┴─────────┴─────────┴─────────┘

1/1頁


參考資料
漢廷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檢查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