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自字,90年度,101號
CHDM,90,自,101,20020530,1

1/1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自字第一О一號
  自 訴 人 乙○○
  被   告 甲○○
     (原名葉錦樹)
右列被告因誣告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自訴駁回。
理 由
一、按法院或受命法官,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訊問自訴人、被告及蒐集或調查證 據,其結果如認案件有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至第二百五十四條之情形者, 得以裁定駁回自訴,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條第三項、第一項定有明文。二、本件自訴意旨略以:被告甲○○前積欠謝萬藏新臺幣十四萬元,經催討不還款, 乃由謝萬藏向本院提出被告涉犯詐欺罪嫌之自訴,經本院於民國八十三年四月六 日以八十二年度自字第一六五號案件判決被告無罪在案,被告因其上開詐欺案件 獲判無罪,並以自訴人在上開詐欺案件作偽證,及以自訴人所代寫而不實之「於 八十一年十一月八日會撥壹拾肆萬元、金主:謝萬藏」之收據一紙,於上開詐欺 案件中提出為證據,因認自訴人與謝萬藏二人串謀誣告,而向本院提出自訴,經 本院於八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以八十三年度自字第七四號案件,就謝萬藏及自訴 人共同誣告部分,各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月,嗣經謝萬藏及自訴人提起上訴後, 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於八十四年三月八日以八十四年度上訴字第一0三號案 件改判謝萬藏及自訴人二人均無罪,並於八十四年三月十八日確定。自訴人上開 誣告案件,業經獲判無罪確定,因認被告提出該案之自訴,涉有刑法第一百六十 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
三、本件自訴人認被告涉犯誣告罪嫌,無非係以被告對伊提出之誣告自訴一案,經臺 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八十四年度上訴字第一0三號案件判決無罪確定在案為其 論據。惟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定有明文。又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 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 之證據。此最高法院三十年上字第八一六號著有判例。另按誣告罪之成立,以行 為人明知所訴虛偽為構成要件,若誤認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自不得遽指 為誣告,最高法院二十年上字第七一七號判例可資參酌;換言之,誣告罪之成立 ,以行為人有誣告之故意為要件,因而誣告罪必以故意捏造不實之事,誣告他人 犯罪始克成立,若有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為申告,以致不能證明其所訴之 事實為真實,縱被訴人不負刑責,而告訴人本缺乏誣告之犯意,亦難成立誣告罪 名。
四、本院查:(一)謝萬藏曾以被告欠款未還而向本院對被告提出詐欺之自訴案件, 經本院於八十三年四月六日以八十二年度自字第一六五號案件判決無罪,並於八 十三年五月九日確定,有前開刑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各 一份在卷可稽;(二)又謝萬藏於本院調查前開被告涉犯詐欺案件時表示:「( 問:為何提出自訴後又屢傳不到?)那是乙○○代筆亂寫的,我並不願提出自訴



。...(問:自訴狀何人所寫?)乙○○寫的,我只是簽名」等語,有本院八 十二年度自字第一六五號卷附訊問筆錄一件在卷可憑,且自訴人於被告自訴其涉 犯誣告案件時,於本院八十三年度自字第七四號案件,坦認前開謝萬藏自訴被告 詐欺一案之自訴狀係伊代謝萬藏撰寫,亦不否認「於八十一年十一月八日會撥壹 拾肆萬元、金主:謝萬藏」之收據一紙,係伊所寫等情,有本院八十三年度自字 第七四號八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八十三年六月八日訊問筆錄各一件在卷可憑; (三)再被告於上開本院八十二年度自字第一六五號被訴詐欺案件及本院八十三 年度自字第七四號對自訴人及謝萬藏提起誣告自訴之案件中,均一致陳稱:前開 「於八十一年十一月八日會撥壹拾肆萬元、金主:謝萬藏」之收據一紙,其簽名 時收據上並無謝萬藏之名字及印章等語,雖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八十四年度上 訴字第一0三號刑事判決,以自訴人及謝萬藏二人誣告罪嫌不足而為無罪之諭知 ,有上開刑事判決一份在卷可考,然亦無證據足以證明被告前開所言為虛,被告 自訴謝萬藏及自訴人涉犯誣告罪之內容,尚非全然出於無因,並非完全出於憑空 捏造,核與誣告罪之構成要件不符。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有 何誣告之犯行,是以被告被訴誣告之罪,既為犯罪嫌疑不足,揆諸首揭說明,爰 以裁定駁回自訴。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六條第三項、第二百五十二條第十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五 月 三十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 雅 俐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法院書記官 莊 何 江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六 月 五 日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