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99年度,135號
TNDV,99,消債更,135,20100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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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消債更字第135號
聲請人 甲○○○○○○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正如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逾期未補正,即駁回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未據提出如附表所示相關資料 證明到院,爰定期命其補正如附表所示事項。
三、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本件聲請。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10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王 獻 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10 日
書記官 李 鎧 安
附表:
⒈聲請人及配偶現任職單位之在職證明書或雇主出具之雇用證明 及薪資所得證明(包括薪俸、各種津貼、獎金、補助費等)、 薪資收入期間、勞健保投保資料(包括投保單位及投保金額) 。
⒉聲請人有無收取租金或其他收入(包括失業給付或其他津貼、 補助)?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請聲請人據實說明切勿隱匿, 以免受不利益之處分。
⒊聲請人於聲請狀內陳稱自88年至97年間從事家庭五金買賣之營 業活動,請詳實陳報聲請前五年內從事之所有營業活動狀況( 如:各營業活動之經營期間、販賣物品為何)、每日收支表、 每月營業額及實收淨額,並提出94年迄今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 報書、營業人營業額申報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⒋請聲請人提出對債權人大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存實際債務數 額145,000元之「借貸日期、約定還款方式、已還款之數額」 之證明文件,並應提出借貸契約或相關借貸證明文件。⒌聲請人依協商方案,歷次附有起始日期之分期繳款紀錄,及載 明毀諾前最後1次繳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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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