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99年度,28081號
TYDV,99,司促,28081,20101008,5

1/1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促字第28081號
債 權 人 兆迪科技有限公司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立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一、請表明正確之利息起算日(究為支付命
           令送達翌日或民國99年10月8 日)。
         二、聲請人及債務人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姓名
           、地址。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1/1頁


參考資料
立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兆迪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迪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