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性自主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上訴字,99年度,3263號
TPHM,99,上訴,3263,20101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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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99年度上訴字第3263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邱菊英
輔 佐 人
即被告之子 翁光華
選任辯護人 蕭銘毅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妨害性自主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度訴
字第1168號,中華民國99年8月5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98年度偵字第8304號),提起上訴,本院判
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邱菊英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邱菊英翁光仁(另案起訴)之母親,渠等 明知已成年之A女係患有重度智能障礙之心智缺陷之人,反 應、認知能力均低於常人,竟共同基於強制性交之犯意聯絡 ,對A女為下列強制性交之行為:㈠於民國97年3、4月間某 日,翁光仁將A女帶至桃園縣大楠公園廁所內,將A女衣物褪 去,A女不從,並搥打翁光仁翁光仁遂以「若不留下來跟 他玩的話,要剪A女頭髮」及若不從,要毆打A女等語恐嚇, 使A女心生畏懼而不敢反抗。翁光仁遂以此違反A女意願之方 法,將自己性器官插入A女性器官中,對A女強制性交得逞。 邱菊英則在廁所門外把風,並催促翁光仁儘速完事。㈡於97 年4月間某日夜間,翁光仁將A女帶至桃園縣八德市○○街60 巷3號住處後方草叢裏,由邱菊英脫去A女之衣服,翁光仁則 褪去A女之內褲,A女雖表示不要,惟經邱菊英脅迫不得打翁 光仁,否則要以拖把打A女,另翁光仁亦以恐嚇言語要A女不 准反抗,並將A女壓躺在草堆中,翁光仁旋將自己性器官插 入A女性器官中,對A女強制性交得逞。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 第222條第1項第1款、第3款2人以上共同對於心智缺陷之女 子犯強制性交罪嫌。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其犯罪事實; 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 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認定被告有 罪之事實,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之證據,或證據不足 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之基礎;且 認定事實所憑之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達於通常一般 人均不致有懷疑,而得確信其為事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 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



時,尚難為有罪之認定基礎;另苟積極證據不足以為不利於 被告事實之認定,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 利之證據(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816號、40年臺上字第86號 、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參照)。又刑事訴訟法第16 1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 指出證明之方法。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 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 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 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 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最高法院92年臺上字第128號判例意旨 參照)。再按被害人之為證人,與通常一般第三人之為證人 不同。被害人就被害經過所為之陳述,其目的在於使被告受 刑事訴追處罰,與被告處於絕對相反之立場,其陳述或不免 渲染、誇大。是被害人縱立於證人地位具結而為指證、陳述 ,其供述證據之證明力仍較與被告無利害關係之一般證人之 陳述為薄弱。從而,被害人就被害經過之陳述,除須無瑕疵 可指,且須就其他方面調查又與事實相符,亦即仍應調查其 他補強證據以擔保其指證、陳述確有相當之真實性,而為通 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者,始得採為論罪科刑之依據,非 謂被害人已踐行人證之調查程序,即得棄置其他補強證據不 論,逕以其指證、陳述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最高法院 95年度台上字第6017號判決可資參照)。三、公訴人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1款、第3款2人以上 共同對於心智缺陷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嫌,無非係以:A女 於偵查中、另案(翁光仁謝光毅強制性交案)審理時之證 述、翁光仁於另案警詢時、偵查中之供述、證人梁長勝、邱 財於偵查中之證詞及A女之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附卷等為 其主要論據。
四、訊據上訴人即被告堅詞否認有何共同對於心智缺陷之女子犯 強制性交罪之犯行,辯護人並為其辯稱:㈠被害人於案發後 之前3次警詢筆錄均未指訴被告涉案,嗣後突然陳述被告有 把風及以拖把打被害人之行為,顯有受到外在因素影響之可 能。㈡被害人關於受侵害之時間、地點前後陳述矛盾不一致 ,實難採信。㈢被告之犯行僅有被害人之單一指訴,其餘證 人均係聽聞被害人之陳述,不足以擔保被害人指訴之真實性 。㈣被告經鑑定屬中度智能不足,並無能力為犯罪策劃、主 導等行為等語。經查:
㈠證人A女⒈於97年4月8日21時許警詢時陳稱:「(謝光毅最 後一次對你發生性侵害的時間、經過情形為何?)謝光毅最 後一次對我發生性侵害的時間為97年4月7日晚上7點多在陸



光活動中心的廁所,因為翁光仁的媽媽叫我去找哥哥(翁光 仁),翁光仁7點多性侵害我之後,謝光毅就接著侵害我, 大約9點多我就回家了。」、「(你是如何至與謝光毅發生 性侵害的地點?所使用交通工具為何?又如何離開現場?) 謝光毅欺負我的地點是在翁光仁的房間還有陸光活動中心的 廁所,都是走路過去。」、「(謝光毅對你發生性侵害時, 有無其他人目睹?離開時是否有人目睹?)我被謝光毅性侵 害時,翁光仁的媽媽(邱菊英)有看到,因為當時翁光仁的 媽媽(邱菊英)帶我去翁光仁的房間,將門反鎖,叫我不能 打開門,接著叫我脫衣服,等我衣服脫好時,翁光仁的媽媽 (邱菊英)就出房門叫謝光毅出去,謝光毅叫我不要叫出聲 音,陪我玩一下,玩完之後拿衛生紙給我擦,謝光毅叫我去 洗澡。」、「(請問最後1次97年4月7日被謝光毅性侵害前 後,是否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有,在97年4月7日晚間有 被翁光仁性侵害,並且射精在保險套內。」、「(謝光毅對 你發生性侵害後,是否有告訴他人?)謝光毅每次都警告我 不准我講出去,陸光這麼多人講出去對我沒有好處,所以這 次我才告訴我的朋友。」云云(見97年度偵字第9153號卷第 32 至35頁);⒉於97年4月8日23時許警詢時陳稱:「請問 翁光仁對你第一次發生性侵害之時間、地點為何?)我只記 得是今年3月31日大約是晚上7點多的時候,地點是我家裹。 」、「(請問翁光仁最後一次對你發生性侵害的時間、經過 情形為何?)翁光仁最後一次對我發生性侵害的時間為97年 4月7日晚上7點多在翁光仁家裏。我被謝光毅性侵害之後, 翁光仁的媽媽(邱菊英)就出房門叫翁光仁進去,翁光仁叫 我不要叫出聲音,陪我玩一下,玩完之後拿衛生紙給我擦, 翁光仁叫我去洗澡。」、「(翁光仁對你發生性侵害時精神 狀況如何?你是如何表達你的意願?一共發生幾次性行為? 都是你自願的?)我都很清楚,我都跟他說不要,他也不讓 我回家,以後不要去找他,一共發生3次性行為,我都不願 意。」、「(翁光仁是以何種方式對你發生性侵害?是否插 入?抽動?你有無抗拒?為何不抗拒?)翁光仁用強迫我的 方式強迫我與他發生性關係,而他的性器官也有插入我的性 器官與我發生性行為,有抽動,我沒有抗拒他,我並不願意 ,但害怕翁光仁的媽媽罵我,所以不敢表示自己的不願意和 抗拒他。」、「(你與翁光仁發生性侵害之地點是在何處? 所使用交通工具為何?又如何離開現場?)翁光仁欺負我的 地點是在我家、翁光仁的房間還有陸光活動中心的廁所,都 是走路過去。」、「(翁光仁對你發生性侵害時,有無其他 人目睹?離開時是否有人目睹?)我被翁光仁性侵害及離開



時,都只有翁光仁的媽媽(邱菊英)有看到。」、「(翁光 仁對你發生性侵害後,是否有告訴他人?)翁光仁每次都警 告我不准我講出去,所以我不敢講。」云云(見97年度偵字 第91 53號卷第39至41頁);⒊於97年4月9日警詢時陳稱: 「(請你詳述謝光毅翁光仁對你發生性侵害經過情形?是 否有性交行為?次數為何?)謝光毅最後一次對我發生性侵 害的時間為97年4月7日晚上7點多,在陸光活動中心的廁所 …我們又到了中庭,結果碰到謝光毅的乾弟弟翁光仁,謝光 毅告訴翁光仁說,可以去玩我,不會告訴乾媽,翁光仁叫我 去他家洗澡,我到翁光仁家時有看到他媽媽,我跟翁光仁進 入房間,翁光仁先脫光衣服,然後再叫我脫光衣服,我們一 道去房間對面的浴室洗鴛鴦浴謝光毅當時在浴室門口敲門 ,因為我不敢開門,就在門口跟我講,有一件外套放在浴室 外,叫我披著外套,直接到翁光仁房間,當我們進入時,謝 光毅已經赤裸躺在床上,出浴室時他媽媽有看到我們兩個都 沒有穿衣服,就叫我們趕快穿上衣服,當時翁光仁命令我躺 在床上,我都沒有穿衣服一起看電視,我們3個都躺在床上 ,都沒有穿衣服,接著謝光毅開始摸我胸部,性器官有插入 我的性器官內,翁光仁在旁邊看電視,直到謝光毅射精後, 翁光仁才從他放在床旁邊的褲子口袋中拿出保險套戴上,先 撫摸我的胸部,再將他的性器官插入我的性器官內,因為要 避孕,所以要戴保險套,正好媽媽在門口叫翁光仁,於是就 趕快將裝有精液的保險套丟到垃圾桶內,於是我們3個都穿 好衣服,走出房間…」、「翁光仁一共對你發生性侵害的次 數?地點?時間?)翁光仁一共對我發生多次的性侵害,次 數我忘記了,地點在活動中心的廁所、大湳公園的廁所、他 家的頂樓及廁所,時間都是吃過晚飯之後。」、「(為何被 他們2人性侵害後至今才來報案?)因為謝光毅不准我報警 ,他說如果我報警的話,會對舅舅及表哥不利,如果我說出 去的話,我就死定了,所以我只有跟我朋友講,我朋友就帶 我來報警。」、「(謝光毅翁光仁是否另對你施以凌虐? )翁光仁平常對我不滿意時就會用椅子砸我、用腳踹我,謝 光毅用安全帽打我全身。」、「(謝光毅翁光仁對你發生 性侵害時,有無其他人目睹?離開時是否有人目睹?)我被 謝光毅翁光仁性侵害時,翁光仁的媽媽(邱菊英)有看到 ,因為當時翁光仁的媽媽(邱菊英)帶我去翁光仁的房間, 將門反鎖,叫我不能打開門,接著叫我脫衣服,等我衣服脫 好時,翁光仁的媽媽(邱菊英)就出房門叫謝光毅進去,謝 光毅叫我不要叫出聲音,陪我玩一下,玩完之後拿衛生紙給 我擦,謝光毅叫我去洗澡。」云云(見97年度偵字第9153號



卷第44 至48頁);⒋於97年4月10日偵查中證稱:「97年4 月7日當天發生何事?)謝光毅翁光仁強暴我(眼紅欲哭 泣)。」、「(地點?)陸光活動申心。」、「(2人均在 陸光活動中心?)一個在13樓,是翁光仁住處、一個在廁所 。在翁光仁住處兩個人都有性侵害我,翁光仁家是撿回收的 ,翁光仁叫我不要跟他媽媽說,翁光仁說是他媽媽的意思。 」、「(為何要常常跟他們碰面?)翁光仁說如果我說出去 會打死我,讓我很害怕。」、「(謝光毅翁光仁對你性侵 害過程?)翁光仁謝光毅合力脫我衣服,他們輪流壓在我 身上,2 人並將下體插入我的下體。」「(除此2人外,你 有無跟他人發生此種事情?)有,『阿來』。」、「(他們 有無打你 ?)一個用安全帽打我,一個用椅子打我。」 、「(除了這 次外,還有無其他次?)有,97年3月底, 謝光毅帶我去內壢的汽車旅館,我不願意謝光毅強迫我。」 、「(有無對其他人說此事?)沒有,因為他們說我說出去 我就死定了。」、「(可是你剛不是說他們恐嚇你?)他們 是說我跟表哥、舅舅講,就不行。我不想傷害他們,所以我 跟朋友『龍山』講…」云云(見97年度偵字第9153號卷第65 至67頁);⒌於97年5月2日偵查中陳稱:「(何時地與翁光 仁見面?)97年4月7日星期一在活動中心,翁光仁家附近, 我記得是晚上7 點。」、「(你如何知道是晚上7點?)是 翁光仁媽媽帶我去翁光仁的家,她告訴我是7點。當時我在 活動中心看人家玩牌,那些在玩牌的人都是老先生。」、「 (有無其他人看到翁光仁的媽媽帶你離開?)翁光仁的媽媽 先叫翁光仁去廁所,接著翁光仁的媽媽就帶我去廁所,我的 女生朋友『婷』有看到我被翁光仁的媽媽帶走去廁所。」、 「(翁光仁的媽媽為何要帶你去廁所?)我們是3個人一起 去廁所,翁光仁的媽媽說『我把風,你們兩人進去就好』; 進去翁光仁就把門鎖好,不要出聲音,把衣服脫掉,我拒絕 ,但翁光仁說那是他媽媽的意思。」、「(翁光仁的媽媽與 你談話內容?)她說要我去廁所。」、「(在廁所發生何事 ?)翁光仁帶我去男的廁所,翁光仁把我的衣服、褲子及內 褲全脫掉拿出去給站在外面的他媽媽,他媽媽就離開了,我 有打翁光仁,但翁光仁的媽媽叫我不要打翁,我就沒有打, 讓翁脫我的衣服。翁光仁有摸我的胸部、下半身及親我的嘴 ,但他的嘴很臭,有煙味及酒味。翁光仁自己也把他的褲子 脫掉放在廁所的門上面。」、「(翁光仁有無把他的性器官 放到你的身體裡面?(請社工人員持娃娃令被害人指認)翁 光仁站在我前面,叫我把腳張開,把他的香腸(指性器官) 放到我的下體裡面。之後他拿肥皂叫我趕快洗澡,他媽媽在



外面拿一件外套說,『給小汶穿』,小汶就是我,並說不要 給翁光仁的爸爸看到。我出去後,翁光仁的媽媽帶我到翁光 仁家附近的草堆,叫我把衣服脫掉躲在草堆裡不要讓『爸爸 』(即翁光仁的爸爸)看到。我在草堆裡,翁光仁把我抱著 並叫我趕快走到大湳公園裡的廁所等他,後來翁光仁的媽媽 把衣服拿過去廁所給我,我穿好衣服出來,翁光仁的媽媽叫 我回去拿給錢給『小哥』因為她說翁光仁欠『小哥』1百元 。」、「(你是否有至翁光仁家裡?)有,翁光仁的媽媽帶 我回去翁光仁家裡,翁光仁在後面跟著;我當是要拿20元給 翁光仁翁光仁的媽媽帶我去翁光仁的房間,跟我說錢拿給 她,不要給『小哥』。翁光仁的媽媽要我把衣服脫掉把手放 在腰上不要叫出聲,我躺在房間的床上,翁光仁拿一瓶藥進 來擦我的下半身,後來又把他的香腸(即性器官)放進我下 半身裡面。」、「(翁光仁總共把他的性器官放進你下半身 的次數?)第一次是在我家附近的陽明公園廁所裡,第二次 是在陸光活動中心廁所一次,大湳公園一次,及翁光仁的家 中房閒。」、「(上述時地,你有無反抗?)我有反抗,但 翁光仁的媽媽說我如果敢把事情洩漏出去要對我的堂哥及舅 舅不利,翁光仁的媽媽打過我一次巴掌,翁光仁則是踢我下 體。」、「(『小哥』有無帶你去過汽車旅館?)有,房間 是208。」、「(你為何要跟『小哥』去汽車旅館?)因為 翁光仁的媽媽叫我坐計程車去到桃園火車站,我下車後與『 小哥』搭公車去中壢,就進208室。」、「(你與『小哥』 在汽車旅館208房間內做何事?)他要我去洗澡,我洗出來 後他叫我坐在床上等,他買一個咖啡,放了一顆藍色藥丸搖 一搖,叫我吃,並把我壓在床上把他的香腸(即性器官)放 進來。他有放片子,我不要看,裡面都是沒穿衣服。」、「 (翁光仁、『小哥』有無同時摸你、親你,並把他們的香腸 (即性器官)放到你身體裡?)有。」、「(你為何沒有告 訴家人?)因為翁光仁的媽媽跟我說不可以講出去,如果講 出去她要打我。後來我跟朋友說,我朋友叫我去報警。」、 「(證人稱你有被打到去看醫生,為何會被打?)是翁光仁 的媽媽拿拖把打我的屁股,並叫我不要講出去,不然要對我 的舅舅及堂哥不利。」云云(見97年度偵字第9153號卷第80 至84頁);⒍於97 年6月2日偵查中陳稱:「(小哥帶帶你 到13樓後,有叫你做什麼事?)小哥先叫我帶棉被到13摟去 ,不要出聲,我拿上去後,他就在地上鋪一個紙箱,叫我躺 上去,叫我脫內衣、褲,翁及翁的母親也有跟著上去,翁先 全部脫光衣服,然後翁就喝了一點酒,翁的母親就跟我說玩 一玩再下來。」、「(小哥有沒有坐在你的身上過?)他在



活動中心的廁所有坐過一次。」、「(當時翁是否在場?) 是翁先坐在我的身上,後來是小哥再坐在我的身上。」、「 (在到警局做筆錄前,被告2人是否有坐在你身上過?)翁 有,當時我們在翁家後面的草堆,翁先把他的衣服脫掉,他 的母親就去樓上拿一件衣服下來,翁就躺在我的身上,並將 他的性器官放入我的性器官。」、「(每一次翁將他的性器 官放入你的性器官時,你是否有拒絕?)我有當面跟他說我 不要,但翁的母親就叫我不要打他。」、「(在廁所的時候 ,翁、謝是否都有跟你發生性行為?)是,在廁所內時,是 翁先進廁所坐在我的身上,謝在外面把風,翁出來後,再換 謝進去坐在我的身上。」、「(去旅館那一次是否只有謝在 旅館內?)是,只有謝跟我去。」、「(去旅館那一次謝是 否有拿藥給你吃?)有,謝是將藍色的藥丸放在咖啡罐內叫 我喝,我喝藥後,謝就壓在我身上,後來我就睡著了,後來 是翁把我叫醒的,他的母親叫我去洗澡,我醒來時,小哥人 在浴室。」、「(在翁的房間內那一天,小哥是否有拿飲料 給你喝?)有,小哥有拿一種鋁箔包的飲料給我喝。」、「 (那一次發生性行為後是否有去洗澡?)當時有叫救命,翁 就進來把我的嘴巴摀著,叫我不要出聲,翁的母親叫我不要 出聲,不要給爸爸聽到,並叫我去洗澡,洗乾淨一點,不要 給爸爸知道。」、「(有沒有其他陳述?)最近翁的母親有 來找我,並跟我要錢,我拿不出來他還罵我,還說要還我錢 ,求我把哥哥放回去(流眼淚),翁的母親會一直在我家附 近徘徊跟我要錢,我受不了。」云云(見97年度偵字第9153 號卷第178至182頁);⒎於97年7月18日偵查中陳稱:「( 為何要去看醫生?)因為我在活動中心跟哥哥《即被告翁》 玩,就是在洗手間裡有發生性行為的那一次,那一次,翁的 母親有拿拖把打我,就把我打受傷了,她打我的手、腳,她 是在脫完我的衣服後才打我的。(經社工輔導後陳述改稱) 那天我記得是翁的母現說要進去廁所玩一下,我說不要,然 後就被打了。」、「(你與被告翁及謝發生幾次性行為?) 11次,這是我自己算出來的。」、「(是什麼時候算出來的 ?)星期一晚上。」、「(《提示卷附活動中心廁所照片》 在這裡是被何人性侵害?)是『哥哥』在這裡性侵害我。」 、「(你在廁所被性侵害時,翁的母親是否在現場?)他在 後面。」、「(『哥哥』如何在廁所性侵害你?)是翁的母 親叫我跟『哥哥』玩一下,我跟『哥哥』就進去廁听,門上 鎖,『哥哥』就脫我的衣服,後來翁的母親就進來。翁的母 親就在場看我們玩一下,當時『哥哥』先脫光我的衣服,我 不能打『哥哥』,否則翁的母親會罵我,當時我是坐在馬桶



上,『哥哥』就跨坐在我身上,翁的母親則在旁邊觀看。」 、「(在廁所內時,翁的母親或『哥哥』是否有拿藥給你吃 ?)翁的母親有拿藥一顆給『哥哥』吃,一顆給我吃。」、 「(在廁所內被性侵幾次?)11次(經社工說明後,還是稱 11次)。」、「(在廁所內發生性行為是哪一天?)是星期 一晚上。」、「(《提示翁住處13樓之照片》在此是被何人 性侵害?)『哥哥』、『小哥』及翁的母親帶我一起上樓的 。」、「(在13樓時,如何被性侵?)翁將棉被、紙板拿上 摟,先將紙板鋪在地上,翁的母親幫我脫衣服,『哥哥』幫 我脫褲子,後來我、『哥哥』及『小哥』一起躺在地上,『 小哥』摸我的下體,『哥哥』摸我的胸部,他們2人都有把 尿尿的地方放在我尿尿的地方,『哥哥』先,再換『小哥』 ,當時我有打『哥哥』,『小哥』有說如果我打『哥哥』他 就要修理我。」、「(當時翁的母親是否在場?)有,他在 旁邊叫我不要打『哥哥』。」、「(在13樓是發生在何時之 事?)星期一晚上。」、「(《提示翁住處房間照片》這是 何人的房間?)這是『哥哥』的房間。」、「(你在翁的住 處被何人性侵?)是『最小的』把我帶進房間內,『小哥』 就吸我的胸部,又摸我的下體,然後把尿尿的地方放到我尿 尿的地方,我當時有打『小哥』,他就罵我,我就不敢打他 了,當時『哥哥』被他母親叫去收衣服。」、「(當天『哥 哥』是否也有在房間內對你性侵害?)有,是『哥哥』先脫 我的衣服,先摸我,先把他尿尿的地方放進去我尿尿的地方 ,然後再換『小哥』。」、「(你為何都沒有想要跑掉?) 因為『哥哥』說他會不喜歡我。」、「(當時翁的母親在何 處?)我被性侵的時候,翁的母親在廚房洗菜及在浴室洗澡 。」、「(你為何會到『哥哥』的住處?)是翁的母親帶我 去的,翁的母親跟我說:『你們玩一下沒有關係』,意思就 是『我不管你們做什麼』。」、「(翁的母親是否有看到你 們在玩脫衣服的事情?)有,他從廚房出來的時候有看到。 」、「(這是發生在何時的事?)星期一晚上的事。」、「 (《提示公園廁所照片》是何人在此處對你性侵?)是『哥 哥』把我帶到大湳公園內的廁所,『哥哥』就把廁所的門關 起來,然後我不願意,『哥哥』就說如果不留下來跟他玩的 話,要剪我的頭髮。」、「(這是發生在何時的事?)星期 一晚上7點。」、「(翁的母親當時是否有看到『哥哥』把 你的衣服脫掉的事?)有,他在外面把風。」、「(『哥哥 』這一次是否有把他尿尿的地方放到你尿尿的地方?)有, 我們兩個都是站著的,我的腳打開,『哥哥』就把他尿尿的 地方放到我尿尿的地方。」、「(《提示花圃草叢照片》是



何人在此處對你性侵?)這一次是翁的母親帶我去的,翁的 母親先脫我的衣服,並拿一件藍色的衣服給我穿,我躺在地 上,『哥哥』將他尿尿的地方方放到我尿尿的地方,我有打 『哥哥』,翁的母親就說不要打『哥哥』,否則我拿拖把打 你。」、「(是否有跟『小哥』去桃園的汽車旅館?)有, 除了『小哥』外,還有『哥哥』及翁的母親都在汽車旅館, 我、『小哥』及『哥哥』先看色情的A片光碟,我們3個人都 將全身的衣服脫光,翁的母親先摸我,再由『哥哥』摸我, 並將他尿尿的地方放到我尿尿的地方,之後再由『小哥』摸 我,並將他尿尿的地方放到我尿尿的地方,我有跟『小哥』 說『NO』,他就回說『老子聽不懂』,這一次『哥哥』有拿 藥給我吃,吃完後,我就想睡覺了。」、「(如何去旅館? 如何離開?)我們是坐中壢客運去的,並坐客運離開,他們 都沒有錢,都是我付的。」、「(性侵害發生的時間先後為 何?)活動中心的廁所最先,再來是翁的住處,再來是旅館 ,再來是花圃的草叢,再來是13樓,再來是大湳公園的廁所 。」、「(為何不喜歡小哥及哥哥將尿尿的地方放在你尿尿 的地方還要跟他們一起出去?)這些都是『哥哥』的媽媽的 意思,他說如果我不跟『哥哥』或『小哥』玩會打我。」、 「(上述這些事情是否都發生在晚上?)是。」、「(第一 次被性侵的時、地?)是在翁的住處,是在今年的過年前一 個星期。」、「(最後一次是在何時、地?)是在草叢內, 是在做筆錄的前一天晚上。」云云(見97年度偵字第9153號 卷第225至229頁)。⒏於98年7月22日偵查中證稱:「(《 提示桃園縣八德市○○路60巷3號後方花圃相片》妳知道這 是什麼地方?)陸光『哥哥』的家,這是他家右邊。」、「 (右邊是不是一個花圃?)有。」、「(你在這張相片的草 叢裹,有沒有被人脫你衣服?)媽媽。」、「(妳指的媽媽 是誰的媽媽?)『哥哥』的媽媽。」、「(除了媽媽之外還 有什麼人在?)伯伯。土地公伯伯,他有看到。」、「(媽 媽脫妳的衣服做什麼?)『哥哥』脫我的衣服,媽媽拿我的 褲子。」、「(誰脫妳的褲子?)『哥哥』。」、「(脫下 的衣服及褲子被誰拿走?)『哥哥』。」、「(妳跟『哥哥 』沒有穿內褲的時候,媽媽在幹什麼?)她拿一件白色的衣 服,說要給我披著。、「(當時有沒有人跟你說不要打『哥 哥』?)有。是媽媽。」、「(媽媽有沒有說如果打『哥哥 』要用什麼打妳?)用拖把。」、「(妳跟『哥哥』沒有穿 內褲的時候,『哥哥』有沒有將他尿尿的地方去碰妳尿尿的 地方?)有。」、「(『哥哥』用他尿尿的地方去碰妳尿尿 的地方,當時媽媽在那裡?)在『哥哥』的後面。」、「(



她在『哥哥』的後面做什麼?)媽媽跟『哥哥』說一句話, 說玩一玩沒關係。」、「(『哥哥』在這個花圃用他尿尿的 地方碰妳尿尿的地方,這是在什麼時候?)太陽已經下山, 天很黑。」、「(《提示大湳公園廁所照片》還記不記得在 這張相片在那裡?)在我家附近的大湳公園。」、「(妳還 記不記得為什麼去公園照這一張照片?)是警察局的姐姐( 指女警)帶我去的。」、「(有沒有在大湳公園的的廁所內 ,脫過衣服及褲子?)有,『哥哥』幫我脫。」、「(在大 湳公園的廁所內『哥哥』幫妳脫衣服的時候,媽媽在不在? )媽媽在。」、「(妳怎麼知道媽媽也在?)那時候媽媽也 在那裡,我有看到。」、「(媽媽在那邊時有沒有對妳或是 『哥哥』說什麼?)媽媽在廁所門口旁邊,她說快一點弄一 弄,趕快出來。」、「(媽媽怎麼知道妳跟『哥哥』在裡面 ?)因為她在敲門。」、「(妳跟『哥哥』去廁所的時候, 媽媽是不是也跟你們一起去?)是。」、「(在脫衣服及褲 子後,『哥哥』有沒有做什麼事?)用手摸腋下、胸部、臀 部及尿尿的地方。」、「(『哥哥』有無將他尿尿的地方放 到妳的尿尿的地方?)有。媽媽說趕快將衣服及褲子給她, 她要裝在『哥哥』口袋。」、「(妳說『哥哥』有用手摸腋 下、胸部、臀部及尿尿的地方及將他尿尿的地方放到妳的尿 尿的地方?)是媽媽的意思。」、「(妳跟『哥哥』是用坐 著?站著?還是躺著?)站著。」云云(見88年度偵字第 8304號卷第11至13頁);⒐於97年10月28日另案審理時證稱 :「(你都如何稱呼翁光仁?)哥哥。」、「(你都如何稱 呼謝光毅?)小哥。」、「(你們除了聊天以外,有無跟翁 光仁在活動中心內做何交往?)小哥的媽媽叫我去廁所。」 、「(叫你去廁所做何事?)叫我把衣服脫掉、褲子脫掉。 」、「(除了叫你把衣服、褲子脫掉外,有無做其他的事情 ?)他媽媽說不把衣服脫光光,要打我。」、「(你在廁所 時,小哥的媽媽都在外面嗎?)她在外面把風。」、「(翁 光仁有無對你做些什麼事情?或把他的生殖器插入你的下體 ?)有。」、「(結束之後,你們有無去那裡?)他媽媽帶 我去中壢。」、「(這一次謝光毅有無在場?)這次小哥是 在活動中心,不是在廁所這邊。」、「(除了這次在活動中 心被他媽媽帶去廁所內以外,有無被帶去其他地方的廁所被 謝光毅翁光仁做同樣的事情?)公園一次,中壢一次,大 湳那邊的陽明公園一次。」、「(這次去大湳那邊的陽明公 園做什麼?)小哥手上拿飲料,他叫我喝,我不想喝,他叫 我喝下去。」、「(你將飲料喝下去後有無昏倒或睡著?) 我暈倒,他就把我抱到草堆那邊,他媽媽回去拿衣服,她叫



我不要講出去。」、「(在大湳陽明公園這一次發生的情形 與在活動中心廁所內發生的事情是一樣的嗎?)不一樣,他 媽媽拿飯給小哥吃,她叫我在樓下等,她裝一點飯給我吃, 她叫我把飯拿到樓下給小哥吃,她叫我去角落吃飯,她叫我 不要打哥哥,如果我打哥哥,她要打我。」、「(你有無曾 經去過哥哥翁光仁的家?)有帶我去一次。」、「你在房間 裡面,哥哥有無對你怎樣?)哥哥叫我先去洗澡,洗好哥哥 叫我出來,叫我去房間穿衣服,媽媽叫我去3樓,她叫我不 要講出去,講出去會害到哥哥及家人,他說你不會幫哥哥晾 衣服哦,笨手笨腳的,還摸我胸部及腋下,小哥去買綠茶, 我不想喝,他就買刺激的東西給我喝,他叫我折衣服,我不 會折,他就生氣要罵我。」、「(你在房間內有無脫衣服? )無,哥哥脫了。」、「(你有無脫褲子?)沒有,是哥哥 幫我脫。」、「(哥哥幫你脫了以後,有無用身體壓著你? )要我別亂動,媽媽說吃飽就趕快下去。」、「(哥哥有無 弄你身體?)有,他就把那個東西拿出來,媽媽說沒關係, 趕快弄一弄,再出去。」、「(小哥這次有無弄你?)有。 」、「(問你有無到過賓館?)無。」、「(你哥哥、小哥 從未去過賓館嗎?)沒有,有去中壢房間。」、「(房間內 有什麼讓你特別有印象?)有1台電視,小哥在洗澡,他叫 我進去洗頭、洗澡。」、「(電視有無播放衣服脫光光的內 容?)對。」、「(那次是小哥、哥哥都有在房間弄你嗎? )有,小哥回去洗澡,洗完澡就去中壢,小哥先弄,哥哥再 接著弄我身體」、「(你有無曾經去過陸光社區的頂樓?) 哥哥有帶我去一次。」、「(那次哥哥有無摸你的身體?) 有。」、「(他有無脫你的衣服?)有。」、「(有無摸你 的胸部?)有。」、「(有無脫你的褲子?)有。」、「( 有無弄你的下面?)有。」、「(你還有無去過活動中心附 近的草地上?)有,他媽媽叫我蹲下去。」、「(是哥哥的 媽媽直接帶你過去的嗎?)是的。」、「(去草地之前,你 們有無去廁所過?) 去一次,哥哥就說去尿尿。」、「 (是去廁所以後,才到哥哥住的地方後面的草地嗎?)是的 。」、「(跟你剛才所講去活動中心廁所那次是同一次嗎? )是同一次,哥哥說你尿好了沒,趕快出來。」、「(你去 哥哥住的地方後面的草地,去那邊做什麼?)哥哥累了,就 躺在我懷裡睡覺。」、「(哥哥的媽媽有無說不要讓哥哥的 爸爸看到?)有,哥哥跟我講的。」、「(所以在草地上哥 哥有無對你怎麼樣?)有,他摟著我的腰,有脫我的衣服, 有摸我的身體。」、「(除了你剛才所講活動中心廁所、大 湳陽明公園的廁所、哥哥住的地方的頂樓及後面的草地、賓



館、哥哥的房間外,有無其他的地方?)還有去樓梯口。」 、「《提示卷附的現場照片5張,提示的順序為陸光活動中 心的廁所、翁光仁的住處房間、花圃、頂樓樓梯、大湳公園 》第一張廁所的照片,該廁所是在那裡?)是在活動中心內 。」、「(有無在該廁所內被脫衣服?)有。」、「(是被 何人脫衣服?)哥哥。」、「(哥哥把你衣服脫了以後,有 無再對你做何動作?)他把衣服脫下後,把門鎖起來,叫我 嘴巴不要出聲音,抱著我,摸我腋下。」、「(你知道你的 下體在那裡嗎?能否指出來?)證人指著下體說是腋下。」 、「(在第一張照片所示的廁所內,哥哥有無把他的下體放 進去裡面?)我坐著,哥哥站著。」、「(請看第二張照片 ,這個地方是那裡?)哥哥的房間。」、「(哥哥有無在這 個房間脫你衣服?)有。」、「(哥哥脫你衣服時,有無其 他人在房間內?)媽媽在房間裡面。」、「(媽媽在房間裡 面做什麼?)幫哥哥整理衣服。」、「(媽媽有看到你被脫 衣服嗎?)有。」、「(你衣服被脫光後,哥哥有無摸你? )有。」、「(摸你何處?)下面。」、「(你被脫衣服 時,小哥謝光毅當時有無在哥哥家裡?)小哥在洗澡。」、 「(小哥洗好澡,有無進哥哥的房間?)有,媽媽叫他進去 。」、「(小哥進到房間內有無摸你?)有。」、「(哥哥 或小哥有無把他的下體有無放入你的下體?)兩個都有。」 、「(第三張花圃的照片,你記得這個花圃嗎?)哥哥的家 。」、「(在這個花圃的地方,有無被哥哥脫衣服?)有。 」、「(脫完衣服後,哥哥有無摸你?)有,哥哥在窗戶旁 邊看我。」、「(你當時在做什麼?)我剛好在坐在椅子上 面,哥哥站在窗戶那邊叫我,我不理他,他說你不理我,我 東西不給你吃。」、「(在花圃那邊,哥哥的下體有無放在 你裡面?)有,他戴保險套。」、「(花圃這邊,哥哥弄你 時,有無其他在這邊?)媽媽在後面。」、「(媽媽有看到 你跟哥哥都脫光衣服嗎?)有看到。」、「(媽媽有無說什 麼?)他說你敢打哥哥,我就用拖把打你。」、「(你當時 有打過哥哥嗎?)有打過一次,媽媽叫我不要打。」、「( 陸光社區13樓頂樓的照片,有無來過這個地方?)有,哥哥 帶我來過。」、「(是否記得有一次除了哥哥帶你來,也有 其他人在樓頂上?)媽媽在椅子後面。」、「(哥哥每次來 這個樓頂都有摸你的身體嗎?)每次都有摸我,他摸我屁股 。」、「(他每次摸你之後,有無把他的下面放到你的下體 裡面?)有。」、「(哥哥摸你又把他的下體放在你裡面時 ,有無其他人在旁邊看到?)有一個阿伯看到。」、「(阿 伯你認識嗎?)就是住在他家後面的阿伯。」、「(阿伯看



到你們兩個衣服脫光光?)是的。」、「(阿伯說什麼事情 那麼久?)阿伯是在活動中心。」、「(在13樓頂樓的地方 ,除了你跟哥哥之外,有無其他人在場?)媽媽在,媽媽跟 著哥哥上去,手上拿紙箱。」、「(媽媽跟著哥哥上去,有 無看到你跟哥哥都把衣服脫光?)有。」、「(之前檢察官 問你時,你有說小哥也有在13樓頂樓,你現在想想看,到底 有沒有?)小哥有來,哥哥站在左邊,紙箱鋪在地板上,媽 媽下去拿被子。」、「(你跟哥哥、小哥有無一起在13樓頂 樓這邊睡覺?)有,哥哥拿小被被,媽媽拿大被被,小哥也 有在。」、「(你們3個是如何躺的?)我睡在中間,哥哥 睡在我旁邊,另外一邊是媽媽,小哥睡在我的左邊。」、「 (地方這麼小,你們是如何睡的?)躺下來睡,媽媽睡大被 被上面。」、「(小哥摸你時,哥哥有無看到?)有。」、 「(哥哥看到之後,有無也摸你?)哥哥說我們去玩一下, 不要跟媽媽講。」、「(哥哥如何跟你玩?)哥哥拿器官出 來,哥哥叫我不要動,哥哥說媽媽不在沒有關係。」、「( 小哥及哥哥是否都在該處將他們的下體放到你的下面裡面? )有。」、「(你當時是躺在何處?)我躺在紙箱上面,哥 哥拿一個小被子蓋著,小哥弄我時也是這樣。」、「(大湳 公園男廁的照片,這個公園的廁所你是否記得?)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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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