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9年度司鳳小調字第333號
聲 請 人 上福豪門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許生輝
代 理 人 董玉明
相 對 人 詹懷祥
代 理 人 蔡坤衡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司鳳小調字第333號給付管理費事件於中華
民國99年12月27日下午3 時43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民事
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 記 官 曾秀鳳
調解 委員 許燦輝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董玉明 王
相對人代理人 蔡坤衡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伍仟玖佰零肆元正,給付方式:
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給付完畢。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董玉明
相對人代理人 蔡坤衡
調解 委員 許燦輝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7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曾秀鳳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7 日
書 記 官 曾秀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