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代墊款
鳳山簡易庭(民事),司鳳小調字,99年度,319號
FSEV,99,司鳳小調,319,20101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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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9年度司鳳小調字第319號
  聲請人 謝立林
  相對人 黃信堅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司鳳小調字第319號給付代墊款事件於中華
民國99年12月14日上午10時55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二樓
調解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 記 官 陳俐嫺
  調解 委員 張隆勝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 謝立林 到
相對人 黃信堅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玖仟玖佰零參元整,給
  付方式:共分三期給付,自民國一百年一月八日起,於每月
  八日各給付參仟參佰零壹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
  未履行,尚未到期部份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謝立林
           相 對 人 黃信堅
           調解 委員 張隆勝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14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俐嫺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14  日
           書 記 官 陳俐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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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