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訴字第445號
原 告 張金竹
張千騏
訴訟代理人 張東海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淑芬律師
複 代理人 葉玉蘭
李美奇
余文心
被 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台東分處(即徐
傳良之遺產管理人)
法定代理人 陳宗烱
訴訟代理人 陳燕昌
複代理人 吳兆輝
黃如君
許彩鳳
被 告 徐運能
被 告 徐發春
被 告 陳徐艷珍
上列 一人
訴訟代理人 徐順昌 住苗栗縣公館鄉館南村3鄰107號
被 告 徐福國 住苗栗縣公館鄉館南村3鄰館南108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陳銘釗律師
複代理人 熊子仁 住台中市○區○○路2段8號5樓之1
被 告 徐傳輝 住苗栗縣公館鄉館南村3鄰館南110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被 告 吳生妹
住台中縣潭子鄉○○村○○鄰○○○路14
1巷70號4樓之1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 一人
訴訟代理人 彭貴員 住台中縣潭子鄉○○村○○鄰○○○路14
1巷70號4樓之1
被 告 詹連妹 住南投縣信義鄉望美村5鄰美信巷57號
居台北市信義區○○○路○段345巷12
號4樓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 一人
訴訟代理人 詹湘澐 住台中縣太平市○○路○段213巷29號
被 告 解詹秀菊 住南投縣水里鄉○里村○鄰○里路31巷3
3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 一人
訴訟代理人 解武祥 住南投縣水里鄉○里村○鄰○里路31巷3
3號
被 告 吳珮綺 住苗栗縣頭屋鄉○○村○○鄰○○路99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被 告 吳政宏 住苗栗縣大湖鄉東興村6鄰上湖31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被 告 李吳圓妹 住苗栗縣大湖鄉東興村8鄰上湖9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被 告 蔡菁燕 住台北縣板橋市○○里○鄰○○路275巷
93之2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被 告 蔡若眉 住台北縣板橋市○○里○鄰○○路275巷
93之2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被 告 吳蔡玉金 住台北縣土城市○○里○鄰○○路87巷2
0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被 告 葉芳君 住苗栗縣竹南鎮○○里○○鄰○○街34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法定代理人 葉瑞坤 住苗栗縣竹南鎮○○里○鄰○○街52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兼上列七人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蔡德貴 住台北縣板橋市○○里○鄰○○○路○段
301巷8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12月30日上午10時30分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9 日
民事庭法 官 楊中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李曉君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