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司執消債更字,98年度,44號
TTDV,98,司執消債更,44,20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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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44號
債 權 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裕璋
訴訟代理人 余東杰
債 權 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韓蔚廷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汪國華
債 權 人 花旗(臺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管國霖
債 權 人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璟璇
債 權 人 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經天瑞
債 權 人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增昌
訴訟代理人 吳莉蓉
債 權 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代 理 人 陳麗智
債 權 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信德
債 權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國烈
代 理 人 林玉惠
債 權 人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正昕
代 理 人 李明書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清文
債 權 人 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齊百邁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辜濂松
債 權 人 臺灣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健偉
債 權 人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樂明
代 理 人 楊國禎
債 權 人 涂善龍
債 務 人 古善吉即涂善吉
代 理 人 林長振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所提如附表一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應受如附表二之生活程度限制。
理 由
一、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法院認更 生方案之條件公允者,得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逕依債務人 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法院不得為前項之認可︰三、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受償 總額,顯低於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時,依清算程序所得受 償之總額。四、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受償總額,低於債務 人聲請更生前二年間,可處分所得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 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之數額;另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 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 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64條第1項、第2項、第62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二、經查︰
㈠按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在案,有本 院98年消債更字第38號裁定一份在卷可參,又債務人任職於 創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 他固定收入等情,亦有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財政部臺灣 省南區國稅局96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各一紙在卷可 稽(消債更卷第19頁)。且其聲請更生前二年間,每月收入 約32,905元,每月自己及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為 31,954元,故債務人聲請更生前二年間,可處分所得扣除自 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之數額為22,824元〔 計算式︰(32,905元-31,954元)×24=22,824元〕。查債務 人所提如附表一所示更生方案之條件,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 權受償總額合計1,985,520元,顯高於依清算程序所得受償 之總額,對債權人較為有利,且債務人清償之金額,已高於 其聲請更生前二年間,可處分所得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 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之數額,對債權人不致造成過鉅之不利 益,核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兼顧債權人利益及債務人重生 之意旨相符,合先敘明。
㈡次按,本件債務人所提更生方案,其條件為︰債務人以每月 為一期,分二階段償還,(8年96期清償,總清償金額為 1,985,520元。經審酌債務人每月雖有固定薪資31,750元,



另依據內政部主計處所公佈之98年度臺灣省每人每月最低生 活費標準為9,829元,而債務人必需支付未成年子女涂維俊( 民國84年10月9日生)、涂瑋茹(民國88年4月19日生)之扶 養費與須其配偶平均分擔,故其每月平均支出為19,658元( 計算方式:9,829元+9829元×子女二人÷應分擔二人),餘 款12,092元,該階段(1至70期)以每月為一期,每期清償 新台幣(下同)19,870元;待子女成年後(71至96期)不需 支出扶養費,則提高清償金額,每期償還22,870元是扣除必 要支出,債務人提出每月為一期,分二階段清償之更生條件 ,尚屬合理妥適。
㈢復按更生方案應記載下列事項:三、最終清償期,自認可更 生方案裁定確定之翌日起不得逾六年。但有特別情事者,得 延長為八年,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53條第2項定有明文。 查本件債務人尚須扶養未成年子女,為免過嚴苛之更生條件 將使債務人無法履行,同時考量債權人債權回收利益,爰將 更生條件清償期限延長至八年,俾同時兼顧兩造權益,符合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立法意旨。
㈣綜上,本件債務人有固定收入,所提如附表一所示之更生方 案,其條件核屬公允、適當、可行,復無同條例第63條、第 64 條第2項所定不應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爰不經債權人會 議可決,逕予認可該更生方案。另並依上開規定,就債務人 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裁定為相當之 限制。
三、雖有部分債權人以債務人清償成數過低,應與最大債權人進 行二次協商....云云。然︰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後 ,不得再以債務人之聲請不合程式、不備其他要件、因其違 反本條例所定之義務或有其他障礙之事由而駁回其聲請或撤 銷裁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定有明文;又 債務人經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後,債務人之更生聲請既經 准許,除有擔保或有優先權之債權人外,均不得於程序外行 使權利,債務人須依更生程序清理債務,以調整其與債權人 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利義務關係,以保障債權人之公平受 償,謀求債務人經濟生活之更生,亦有本條例第1條所指之 立法目的可參。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已經本院裁定開始更 生程序在案,揆諸前揭說明,普通債權人即須依更生程序行 使權利,不得再循任何理由,要求債務人另與債權人協商, 程序外行使權利。
四、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8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林雅芳
附表一:更生方案
┌───────────────────────────────────┐
│一、更生方案內容 │
├───────────────────────────────────┤
│1.每期清償總金額:分三階段償還,其明細如下述之分配表。 │
│2.清償期間及方法:分8年共96期,自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翌月起,以每月 │
│ 為一期,於每月10日前,將每期應繳金額以臨櫃繳款或匯款方式分別匯入各債│
│ 權人指定匯款帳號,匯款手續費由債務人負擔。債務人應自行向各債權人索取│
│ 指定之匯款帳號,並按月匯入。 │
│3.無擔保債務總金額:新臺幣3,012,467元 │
│4.無擔保債務滿期清償總金額:新臺幣1,985,520元 │
│5.無擔保債務清償比例:約65.91% │
│6.備註:無 │
├───────────────────────────────────┤ │
│二、更生清償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
├──┬─────────┬──────┬─────┬─────────┤
│編號│ 債 權 人 │ 債權金額 │債權比例 │ 每期可分配之金額 │
│ │ │ │ ├─────┬───┤
│ │ │ │ │第1 │第71│合計 │
│ │ │ │ │期至│期至│ │
│ │ │ │ │70期│96期│ │
├──┼─────────┬──────┼─────┼──┼──┼───┤
│ 1 │臺灣美國運通國際股│ 40,231 │1.34% │ 265│305 │26,516│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2 │台新商業銀行股份有│ 376,360 │12.49% │2482│2857│248059│
│ │限公司 │ │ │ │ │ │
├──┼─────────┼──────┼─────┼──┼──┼───┤
│ 3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 218,424 │7.25% │1441│1658│143963│
│ │限公司 │ │ │ │ │ │
├──┼─────────┼──────┼─────┼──┼──┼───┼│ 4 │美商花旗銀行股份有│ 67,736 │2.25% │447 │514 │44645 │
│ │限公司 │ │ │ │ │ │
├──┼─────────┼──────┼─────┼──┼──┼───┤
│ 5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 176,738 │5.87% │1166│1342│116488│
│ │限公司 │ │ │ │ │ │
├──┼─────────┼──────┼─────┼──┼──┼───┤
│ 6 │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 111,909 │3.71% │738 │850 │73759 │




│ │限公司 │ │ │ │ │ │
├──┼─────────┼──────┼─────┼──┼──┼───┤
│ 7 │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 217,725 │7.23% │1436│1653│143503│
│ │限公司 │ │ │ │ │ │
├──┼─────────┼──────┼─────┼──┼──┼───┤
│ 8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 73,674 │2.45% │486 │559 │48559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9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 246,340 │8.18% │1625│1870│162363│
│ │限公司 │ │ │ │ │ │
├──┼─────────┼──────┼─────┼──┼──┼───┤
│ 10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 598,071 │19.85% │3945│4540│394189│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1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 95,657 │3.18% │631 │726 │63048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12 │臺北富邦商業銀行股│ 249,771 │8.29% │1647│1896│164586│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13 │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 103798 │3.45% │685 │788 │68413 │
│ │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 │ │ │ │ │
│ │司 │ │ │ │ │ │
├──┼─────────┼──────┼─────┼──┼──┼───┤
│ 14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 180,164 │5.98% │1188│1368│118746│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15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 104,223 │3.46% │687 │791 │68693 │
│ │限公司 │ │ │ │ │ │
├──┼─────────┼──────┼─────┼──┼──┼───┤
│ 16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 51,646 │1.71% │341 │392 │34040 │
│ │現公司 │ │ │ │ │ │
├──┼─────────┼──────┼─────┼──┼──┼───┤
│ 17 │ 涂善龍 │ 100,000 │3.32% │660 │759 │65910 │
├──┼─────────┼──────┼─────┼──┼──┼───┤
附表二:更生債務人之生活程度限制
┌───────────────────────────────────┐
│准許更生之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完全履行完畢前,應受下列之生活程度限制:│
├───────────────────────────────────┤
│01、不得購買精品服裝、飾品、及非生活所必須之電子產品 │




├───────────────────────────────────┤
│02、不得購置不動產、高價動產及非生活所必須之動產。 │
├───────────────────────────────────┤
│03、不得搭乘計程車、遊輪、高鐵及航空器,但因公務所需且由公費支付者,不│
│ 在此限。 │
├───────────────────────────────────┤
│04、不得出入特種營業場所、電子遊藝場所、酒吧、夜店、舞廳、卡拉OK、KTV │
│ 等其他娛樂場所。 │
├───────────────────────────────────┤
│05、不得投資金融商品(例如股票、基金、期貨等)。 │
├───────────────────────────────────┤
│06、不得從事逾越通常生活程度之贈與、餽贈禮金不得超過新台幣1,000元。 │
├───────────────────────────────────┤
│07、不得從事美容醫療之消費行為。 │
├───────────────────────────────────┤
│08、不得從事國外遊學或出國旅遊等消費行為、國內旅遊每趟行程不得超過新台│
│ 幣3,000元。 │
├───────────────────────────────────┤
│09、每月應遵守支出限制。 │
├───────────────────────────────────┤
│10、不得參與賭博、六合彩等投機行為;且不得有金錢借貸之行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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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花旗(臺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灣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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