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99年度,12739號
TPDV,99,司票,12739,20101202,1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票字第12739號
聲 請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南分行
法定代理人 張瑞城
非訟代理人 蔣尚恩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裘阿力尼(JAELANI )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裘阿力尼(JAELANI)之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嘉怡

1/1頁


參考資料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南分行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