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99年度,30633號
TPDV,99,司促,30633,20101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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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促字第30633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萬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東台北辦事處
法定代理人 盧振華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久康Life大廈管理委員會間聲請發支付命令
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更正聲請人之正確名稱為萬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1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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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萬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東台北辦事處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萬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