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易字,99年度,3349號
PCDM,99,易,3349,20101231,1

1/1頁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9年度易字第3349號
公 訴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夏永源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9年度偵緝字第2604
號),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犯罪事實為有罪之陳
述,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其與公訴人之意見後,
經本院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後,判決如下:
主 文
夏永源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夏永源前有多次竊盜及施用毒品前科,且於民國96年間因施 用毒品案件,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下稱屏東地院)分別以 96 年 度易緝字第20號刑事判決處有期徒刑1 年,並減為有 期徒刑6 月,且得易科罰金確定,及以96年度易字第649 號 刑事判決處有期徒刑1 年確定,嗣上開二罪刑,經屏東地院 以96年度聲字第966 號刑事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 年5 月 確定,並於97年10月19日因縮短刑期執行完畢出監。二、詎其仍不知悔改,猶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 意,於99年3 月2 日凌晨4 時許(起訴書誤載為「4 時30分 」,茲予更正),駕駛其所承租之車牌號碼5186-JJ 號自小 貨車(車主名稱:來旺汽車有限公司),至臺北縣泰山鄉○ ○路○ 段18號由皇昌營造公司所承攬之捷運工地,見該工地 門口未有鐵門僅有圍籬阻隔,隨即由門口圍籬之縫隙中鑽進 工地內,並徒手竊取該工地內屬於皇昌營造公司所有之電纜 線共計5 捆(其中3.5 平方/50 公尺2 捆,4.5 平方/70 公 尺2 捆,5.5 平方/70 公尺1 捆,總價值約新臺幣〈下同〉 36,000餘元)並放置在前開自小貨車上,得手後正欲於同日 凌晨4 時30分許駕車離去之際,經工地人員發現,其隨即棄 車逃逸,嗣經員警循線於同年月4 日晚上8 時59分許通知其 到案說明,始查悉上情。
三、案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原名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 移送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壹、程序方面:本件被告夏永源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 刑3 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就前揭被訴事 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法官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其 與公訴人之意見後,本院認無不得或不宜改依簡式審判程序 進行之處,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第284 條 之1 之規定,由本院裁定本件行簡式審判程序,合先敘明。



貳、實體方面:
一、上開事實,業經被告夏永源迭於警詢、偵訊及本院訊問時均 坦承不諱,核與證人即來旺汽車有限公司負責人蕭崇裕及證 人即皇昌營造公司工務經理石維邦於警詢時證述之情節大致 相符,並有贓物認領保管單、車輛認領保管單各1 份、現場 照片6 張及汽車出借合約書2 份(詳見99年度偵字第12 877 號偵查卷第11、12、15至17、25頁)存卷可考,足見被告之 前開自白核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是以,上開事實,洵堪 認定屬實。則本件事證已臻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予 依法論科。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 條第1 項之竊盜罪。再查,被 告有事實欄一所示之科刑紀錄在案,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 前案紀錄表1 份附卷可證,是其於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 5 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本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47 條第1 項之規定,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前有多次竊盜前科 ,此有上開紀錄表可參,是其素行非佳,仍不知悔悟,且不 思循正途賺取所需,對被害人所生之危害非輕,惟被害財物 均業由被害人領回,及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等一切情 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予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以資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第299 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20 條第1 項、第47條第1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1 項、第2 項前段,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洪國朝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31 日
刑事第十三庭法 官 饒金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且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而上訴書狀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即自收受判決書之翌日起算10日)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
書記官 許雅琪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31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之法律條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 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1/1頁


參考資料
來旺汽車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