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訴字,98年度,2310號
PCDM,98,訴,2310,20101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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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2310號
公 訴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郭永賢
選任辯護人 許進德律師
      劉金玫律師
上列被告郭永賢因瀆職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
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4  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劉元斐
                     法 官 李俊彥
                     法 官 方鴻愷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江怡萱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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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