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稅捐稽徵法等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訴字,99年度,1311號
PTDM,99,訴,1311,20101222,2

1/1頁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1311號
公 訴 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金純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件被告劉金純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 程序起訴,嗣被告自白犯罪,前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 官獨任行簡式審判程序,因依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犯罪事實 ,本院認為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2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江振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22 日
書記官 潘豐益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