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7年度,2154號
KSDV,97,訴,2154,2009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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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訴字第2154號
原   告 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訴訟代理人 戊○○
      丙○○
被   告 榮廣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己 ○
被   告 甲○○
      乙 ○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六日上午九時二十分,在本院高雄簡易庭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中  華  民  國  98  年  1   月  19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洪榮家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   月  19  日 書記官 胡美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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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榮廣新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新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