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 請 人 丁○○即九如歐化精品廚具行
法定代理人 丁○○
代 理 人 丙○○
相 對 人 經典建築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代 理 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士簡調字第29號給付工程款事件於中華民國
98年2 月13日上午9 時35分在本院士林簡易庭調解室調解爭議,
出席人員如下:
法 官 蔡文育
書 記 官 陳麗如
調解委員 吳芳洲 邱義煌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丙○○ 到
相對人代理人 甲○○ 到
調解委員: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壹拾伍萬捌仟元正。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調解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13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
法 官 蔡文育
上列筆錄正本業經核對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陳麗如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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