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存款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簡字,91年度,1675號
TCEV,91,中簡,1675,200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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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中簡字第一六七五號
  原   告 翰偉國際工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原   告 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己○○
  原   告 韋典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庚○○
  原   告 辛○○即尚品商行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明發 律師
  被   告 誠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戊○○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存款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之聲明:
(一)確認原告翰偉國際工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四日匯入證 人丁○○設於臺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第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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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翰偉國際工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誠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乙○○○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韋典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