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銀行法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刑事),金上訴字,98年度,221號
TCHM,98,金上訴,221,20090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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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98年度金上訴字第221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乙○○
選任辯護人 陳漢洲律師
      陳嘉宏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丙○○
           之2
選任辯護人 梁宵良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甲○○
選任辯護人 張繼準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銀行法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度金
重訴字第3275號中華民國97年12月9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偵字第10371號),提起上訴,
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乙○○丙○○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違反除法律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之規定,其犯罪所得達新台幣壹億元以上,乙○○處有期徒刑捌年,丙○○處有期徒刑肆年。甲○○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違反除法律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之規定,其犯罪所得達新台幣壹億元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叁年捌月。
犯罪事實
一、甲○○曾於民國(下同)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因詐欺案件 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四月確定,於九十二年十月八日執行完 畢。
二、乙○○係「大東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東 資產管理顧問公司,址設台中市○區○○○路一段二0一號 十七樓之一)之登記並為實際負責人,渠弟丙○○係「大東 資產管理顧問公司」所招攬之「大中部互助聯誼會」之名義 上之會首,甲○○則係大東資產管理顧問公司監察人兼總經 理,渠等三人明知非銀行未依法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申請金融機構登記,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竟基於非法 吸收資金之共同犯意聯絡,為規避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 經營銀行業務之限制,而以加入互助會會員之名義向不特定 人收受款項(會款)而約定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報酬而經 營視同收受存款之業務,於九十五年九月一日(日期以委任 契約書所載為準,起訴書載為九月間應予更正),由丙○○



代表大中部互助聯誼會與大東資產管理顧問公司之乙○○簽 訂委任契約書,將大中部互助聯誼會之會務工作即互助會會 員申請、登錄、製作會員名冊、互助會合會簿製作、所有互 助會開標業務 (包括會員開、得標通知等)、會員互助會轉 讓等互助會等相關資料之建檔、文宣印製及財務工作即代收 互助會會員互助會會款、管理費、得標金發放、所有互助會 相關帳務登載、互助會資金管理等,委由大東資產管理顧問 公司管理,並由乙○○兼管財務工作,甲○○則管理會務工 作,並自斯時即九十五年九月一日起(公訴人誤載為九月間 ,應予以更正)以大東資產管理顧問公司、大中部互助聯誼 會之名義,用廣告文宣或會員介紹之方式,對不特定大眾招 攬投資入會,渠等經營之方式為:
(一)大中部互助聯誼會之互助會為每組會均係固定由二十五個會 員名額所組成,並統一由丙○○擔任會首,而乙○○則固定 參加一個會員名額(即含會首計二十六會)。
(二)參加之會員於每月繳交一筆錢,於將來抽籤(參加散會者) 得標或由大東資產公司安排得標順序(參加每組互助會為六 會、十二會或二十四會者)後,扣除已到期之服務費,領回 事先與丙○○所約定之固定報酬,由大東資產管理顧問公司 管理會務及擔任連帶保證人,會員則書立同意書同意會款委 託會首丙○○、大東資產管理顧問公司、乙○○保管並合法 使用(彰化商業銀行北台中分行帳號:0000-00-000000- 00號、4004-5l-000000-00號、0000-00-000000-00號、0 000-00-000000-00號、0000-00-000000-00號)。(三)招募之會員依照參加者在每組會中,所佔固定之二十五個會 員名額數之多寡,參加者在每一組會中,佔會員名額之一者 ,於九十五年九月一日至九十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入會者,參 加一個名額須繳交新台幣(下同)七千五百元之會費,九十 六年九月一日起入會者需繳交七千八百元之會費,以及每月 二百元之服務費(二十五個月即五千元);參加六個名額者 ,須繳交會費四萬五千元及服務費三萬元(每會每月二百元 ,六會計三萬元,九十六年九月一日起加入者,繳交會費四 萬六千八百元及三萬元服務費);參加十二個名額須繳交會 費九萬元及服務費六萬元(九十六年九月一日參加者繳交會 費九萬三千六百元及服務費六萬元);參加二十四會須繳交 會費十八萬元及服務費十二萬元(九十六年九月一日參加者 繳交會費十八萬七千二百元及服務費十二萬元),乙○○固 定在第十七期得標,除第十七期外,參加一會者每期即每個 月均開標並以抽籤決定得標者,參加六會者,每四期即每四 個月(分A、B、C、D四組)得標一次;參加十二會者,每二



期即每二個月(分A、B二組)得標一次,參加二十四會者, 除第一、十七期外,每期即每個月均得標。
(四)參與抽籤之會員,並未有會員實際出價競標之程序,而是每 月在台中市○○路○段二0一號五樓(九十五年間在台中港 路一段二0一號十七樓),不論有無任何會員到場,均由該 公司員工以抽籤之方式得標,參與每組六會、十二會或二十 四會者,則由大東資產公司安排得標順序,得標之會員得選 擇將續期之會讓渡給大東資產管理公司乙○○,會員保證獲 利之報酬經換算週年利率如附表一至五,然實係會員得標後 其每月繳七千七百元可固定獲得報酬二千三百元、每月繳八 千元可固定獲得報酬二千元,而取得事先與大東資產管理公 司、丙○○所約定與原投資本金顯不相當之報酬。三、由於乙○○丙○○甲○○等人,以此約定給付與本金顯 不相當之報酬,並以邀集參與互助會為幌,致使有附表六所 示之人因此投入資金加入成為會員,而自九十五年九月七日 起迄九十七年三月十日止,乙○○丙○○甲○○等人所 吸收之資金總額達九億三千三百四十七萬一千六百八十五元 ,並分別以現金或匯款之方式,輾轉進入丙○○設於彰化商 業銀行北台中分行帳號四00─五一─九六七六八一─00 號帳戶或該行四00四─五一─九七九一六三─00號帳戶 中,而乙○○丙○○等人再將上開帳戶中之款項分別作為 自己所繳納之會款、支付其他會員會款和報酬或供作私人投 資基金使用。其中乙○○利用會員所繳納之部分款項以個人 名義在彰化商業銀行所購買之國內外共同基金之金額即已高 達一億一千二百七十八萬元,而丙○○利用投資會員所繳納 之部分款項以個人名義,在彰化商業銀行所購買之國內外共 同基金之金額,則高達二億一千零七十九萬元,均係圖謀向 社會大眾所吸收之資金,供個人使用,嗣經人檢舉不法而遭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並凍結「大東資產管理顧問公司」、乙○ ○、丙○○之帳戶內金錢並查扣大東資產管理顧問公司所有 之公司資料四份、會員資料七份、公司制度說明二份、會議 紀錄二份、會數資料四份、繳款資料十八份、合會簿二份、 會簿確認單二十七份、收款確認單三份、公告資料十二份、 財務資料七十份、文件資料十八份、大東資產管理顧問公司 收據帳冊十七份、存摺十一本、存證信函二件、訴訟資料十 六件、光碟片一二四片、筆記型電腦一只、合會簿十二本、 繳款收費資料十七份、大中部互助聯誼會入會資料一份、大 東資產會員名單一份。
四、案經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站報請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 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證據能力之認定: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 合前四條(即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一至一百五十九 條之四)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 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 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 有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項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 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 之五定有明文。經查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對本判決下列所 引用之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於本院準備程序時均 表示對證據能力沒有意見,於本件言詞辯論終結前,亦均未 對該等證據聲明異議,本院審酌該言詞或書面之陳述作成之 情況,認為適當自得為證據。
二、訊據上訴人即被告乙○○(下稱被告乙○○)、丙○○(下 稱被告丙○○)、甲○○(下稱被告甲○○)對於上開時地 以上開之經營方式招募互助會,而有如附表六所示之人因此 投入資金加入成為會員,自九十五年九月七日起迄九十七年 三月十日止,渠等所吸收之資金總額達九億三千三百四十七 萬一千六百八十五元,並分別以現金或匯款之方式,輾轉進 入丙○○帳戶內,再由乙○○丙○○將上開帳戶中之款項 分別作為自己所繳納之會款、支付其他會員會款和報酬或供 作投資基金使用等情,坦白承認。惟均矢口否認有違反銀行 法之犯行,被告乙○○丙○○辯稱:上開互助會之營運模 式均係仿自鉅眾、匯智公司,於上開公司經法院判處無罪後 ,渠等始開始依循同一模式經營,會首乙○○與會員間之關 係與一般民間互助會相同,大東資產管理顧問公司係代收代 付之性質,各權利、義務均依照會員與會首之約定,並無約 定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報酬,性質上與銀行法第二十九條 或二十九條之一規範之「收受存款」或「以收受存款論」之 要件不符,並未違反銀行法云云;被告甲○○辯稱:伊僅係 受大中部互助聯誼會委託,代為管理相關會務,與乙○○丙○○並無財務上之犯意聯絡,且大中部之互助聯誼會之標 金利息並無超高之情形,與銀行法第二十九條或二十九條之 一之要件不符,況上開互助會之營運模式均係仿自鉅眾、匯 智公司,上開公司經法院判處無罪後,大東資產管理公司因 信任法院實務見解,因而代為管理大中部互助聯誼會,伊主 觀上並無違犯銀行法之故意云云。經查:
(一)證人即被告乙○○於警、偵詢證稱:「(大東資產公司受何 人委託經營互助會?)大東資產公司係受我胞弟丙○○經營  之大中部互助聯誼會委託..。」、「(你擔任『大東資產



 公司』董事長,負責之業務為何?)我係綜理大東資產公司 之經營管理業務,對外代表公司,我主要負責互助會等相關 之財務管理工作,有關互助會會務方面則授權給總經理甲○ ○負責..。」、「(大東資產公司創資本額若干?登記之  營業項目為何?實際營業項目為何?)大東資產公司係於九  十五年九月一日正式成立並同時開始營業,登記資本額為新 台幣五百萬元,登記營業項目為:國有非公用財產代管業、 建築經理業、投資顧問業、管理顧問業、不動產買賣業、不 動產租賃業、一般廣告服務業等,實際營業項目為代大中部 互助聯誼會』管理該聯誼會所招攬之互助會相關業務。」、 「(大東資產公司代大中部互助聯誼會管理該聯誼會所招攬 之互助會相關業務內容為何?)本公司代大中部互助聯誼會  管理該聯誼會所招攬之互助會相關業務內容為:一、管理該  聯誼會所招攬所有互助會之會務工作,該會務工作內容為: 互助會會員申請、登錄、製作會員名冊、互助會合會簿製作 、所有互助會開標業務 (包括會員開、得標通知等)、會員 互助會轉讓及互助會相關資料建檔等。二、管理該聯誼會所 招攬所有互助會之財務工作,該財務工作內容為:代收互助 會會員互助會會款、管理費、得標金發放、所有互助會相關 帳務登載、互助會資金管理及協助會員在彰化銀行北台中分 行開立帳戶等。」、「(大中部互助聯誼會負責人、營業址 及組織各為何?)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未登記,故無營業址,  僅設有會首丙○○一人,並無組織及相關其他幹部,該聯誼  會有關互助會之所有業務,均委託本公司處理。」、「(大 東資產公司如何經營大中部互助聯誼會互助會等業務?)大  東資產公司成立之初係透過我等五名股東邀請親友加入,之  後再由會員介紹會員入會。」、「(大東資產公司與大中部 互助聯誼會是何關係?)丙○○代表大中部互助聯誼會跟大 東資產公司簽約委託大東資產公司管理大中部互助聯誼會相 關管理互助會事務,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會員介紹會員,大中 部互助聯誼會加入會員後,將會員資料交給大東資產公司, 大東資產公司』負責記錄資料、開標、催繳合會金、通知大 中部互助聯誼會何人得標等行政工作,大東資產公司跟每個 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會員在登錄時預收5000元管理費,原則上 每月200元管理費,待會員得標後,再依入會時間長短退補 管理費。」、「(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標會制度為何?)大中 部互助聯誼會係以我胞弟丙○○為會首,互助會員需於每月 存入合會金,並在抽籤得標後,扣除已到期服務費,領回自 己之款項加上期間利息即結束,每組互助會有二十六個會, 均由丙○○擔任會首,並由我乙○○參加一會,互助會形式



分為每個會員跟一會 (散會、一次繳交7,800元會費(95年9 月1日至96年8月31日止每會繳交了7,500元,96年9月1日迄 今為新制,每會繳交了7,800元)及5,000元服務費,即每月 服務費200元,共25個月);六會 (一次繳交4萬5000元會費( 新制4萬6800元)及3萬元管理服務費)、十二會 (一次繳交9 萬元 (新制9萬3,600元)會費及6萬元管理服務費)及二十四 會 (一次繳交18萬元 (新制18萬7,200元)會費及12萬元管 理服務費)四種,每月在大東資產公司位於台中市○○路○段 201號5樓之開標場所開標,第一次得標者可領回一萬元,並 退回4,800元服務費、共獲利2,000元,第2次得標者領回2萬 元,並退回4,600元服務費,依此類推至26會結束為止,未 得標者每月繳交了7,800元給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會員得標 後可選擇讓渡或全額領回。其他三種形式之互助會員則由大 東資產公司安排得標順序。」、「(提示:大東資產公司扣  押物編號參之1:公司制度)提示資料是否為大東資產公司印  製?其內容分別就加入單會、6會、12會及24會之獲利狀況 ,其用意是否藉以吸引更多人加入互助會?) (經檢視後作  答)該資料是大東資產公司印製無誤,該資料內容為大中部 互助聯誼會95年9月1日成立之後吸引會員加入之互助會制度 ,經過一段時間運作之後,大中部互助聯誼會將該互助金獲 利制度書面化、文字化及表格化後,約於九十五年底將該試 算表委託大東資產公司代印,以作為會員之文宣資料,讓會 員得以該等資料介紹新會員。」、「(前述一人一次加入24 個會,是不是如你公司所示之資料,獲利61萬8000元?)理 論上,l個人1次加入24個會,將會獲利6l萬8,000元。」、 「(大東資產公司總會計林亭妘97年3月11日供述,大東資 產公司代為管理之大中部互助聯誼會互助會會務期間,該聯 誼會會員繳交之互助會會款共計9億3347萬1685元,是否屬 實?)是的,該聯誼會會員繳交之互助會會款確為9億3347 萬l685元無誤。」、「( (提示:大東資產公司扣押物編號 『A貳之5』,名稱文件資料,民間互助會與『大中部互助聯 誼會』的比較』文宣影本)此份文宣其中內容五『設計獲利 了結制度,得標時可將本金利息領回即結束』,代表何意? ) (經檢視後回答)該文宣是由大中部互助聯誼會委託大東 資產公司印製,內容中『設計獲利了結制度,得標時可將本 金利息領回即結束』就是如前述會員得標後即將死會讓渡給 乙○○,就和會員無關,也就是對會員來說即獲利了結,無 須再繳交會款。」、「(大中部互助聯誼會對外招攬互助會 ,會員如何繳納會款?以現金或匯款至何帳戶?)大中部互 助聯誼會會員可以現金或匯款方式繳交會款。以現金繳交者



,可直接到公司將會款交給5樓的臨櫃會務小姐收取,入帳 後再存入丙○○帳戶中;以匯款繳交者則將款項匯至我胞弟 丙○○ (即會首)設於彰化商業北台中分行 (帳號:0000 - 00-000000-00號及4004-5l-000000-00號)帳戶中。」 、「(大東資產公司招攬不特定會員參加互助會,有無依約  支付得標會員會款?由何帳戶支付?)大東資產公司均有依  約在開標後5日內由丙○○彰化銀行北台中分行帳戶以現金 或匯款方式如數支付會款給得標會員,並開立服務費部分的 發票給會員,同時會員會把合會單繳回給會計,會計會將該 等合會簿集中管理,本公司均有依約支付得標會員會款。」 、「(大東資產公司代管大中部互助聯誼會之會員承接其他 會員的死會之制度為何?)大東資產公司代管大中部互助聯  誼會之會員承接其他會員的死會,亦即『讓渡制度』,均由   我承接,例如會員已繳10期的活會,且當期得標,則由本公 司由丙○○帳戶支付得標會款10萬元及退還3,000元服務費 。」、「(大資產公司代管『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招攬會員參 加互助會,所吸收會款作何用途?資金流向為何?)大東資  產公司招攬會員參加互助會,所吸收會款均存放在彰化銀行  丙○○帳戶中,分別以我及丙○○的名義信託給彰化銀行3 億元; 另外以丙○○的名義信託華南銀行1億元,信託的內 容包括活存、國外基金投資等用途,其餘資金尚有2億多元 都在丙○○帳戶中。」、「(大東資產公司扣押物編號『A 肆之1』『存摺』)此丙○○彰化商業北台中分行3本活期儲  蓄存款帳戶 (帳號: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及4004-5l-000000-00)及合作金庫銀行西屯分 行活儲帳戶 (帳號0000-000-0000-00)存摺,為何會在你 的辦公室抽屜內起出?該丙○○4帳戶是否是由你使用?)  (經檢視後回答)該等存摺係丙○○放在我這邊,由我代為 保管存摺及印章,且該4個帳戶中之彰化銀行北台中分行3個 帳戶,係做為前述互助會會款資金進出之帳戶,由我使用; 合作金庫銀行西屯分行活儲帳戶 (帳號0000-000-0000-00 ),我則沒有使用。」、「( (提示:丙○○彰化商業北台 中分行2帳戶 (帳號:0000-00-000000-00及0000-00- 000000-00號)交易明細表)此2帳戶交易明細表存入款項來 源是否皆為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會員所繳交之款項?有無其他 來源?) (經檢視後回答)此丙○○彰化商業此台中分行2帳 戶之交易明細表內之存入款項來源,均為大中部互助聯誼會 會員所繳交之款項,並無其他來源。」等語;證人即被告丙 ○○於警偵詢證稱:「(大東資產公司與大中部互助聯誼會 是何關係?)大中部互助聯誼會與大東資產公司都約是95年



9月成立,我代表大中部互助聯誼會跟大東資產公司簽約委 託大東資產公司管理大中部互助聯誼會相關管理事務,大中 部互助聯誼會會員介紹會員加入後,將會員資料交給大東資 產公司,大東資產公司負責記錄資料、開標、催繳合會金、 通知會員何人得標等行政工作,大東資產公司向每個中部互 助聯誼會會員在登錄時預收5000元管理費,原則上每月200 元管理費,待會員得標後,再依入會時間長短退不足月之管 理費。」、「(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標會制度為何?)大中部 互助聯誼會係以我丙○○為會首,互助會員於每月存入一筆 錢,並在將來抽籤得標後,扣除己到期服務費,領回自己存 入之款項加上期間利息即結束,每組互助會有26個會,均由 我擔任會首,並由乙○○參與一會,互助會形式分為每個會 員跟l會 (散會、一次繳交7,800元會費 (在96年8月31日之 前的會費為7,500元)及5,000元服務費,即每月服務費200元 ,共25個月); 六會 (一次繳交4萬6,800元會費 (在96年8月 31日之前的會費為4萬5000元)及3萬元管理服務費)、十二會 (一次繳交9萬3,600元會費 (在96年8月31日之前的會費為9 萬元)及6萬元管理服務費)及二十四會 (一次繳交18萬7200 元會費 (在96年8月31日之前的會費為18萬元)及12萬元管理 服務費)4 種,散會每月在大東資產公司位於台中市○○路○ 段20l號5樓之開標場所開標,第一次得標者可領回1萬元, 並退回4,800元服務費、共獲利2,000元,第2次得標者領回2 萬元,並退回4,600元服務費,依此類推至26會結束為止, 未得標者每月繳交7,800元給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會員得標 後即獲利了結,無須再繳交會款。其他3種形式之互助會員 則由大東資產公司自行安排得標順序。」、「( (提示:大 東資產公司扣押物編號A貳-5文件資料影本)該文件資料內 民間互助會與大中部互助聯誼會的比較文宣,其中內容五『 設計獲利了結制度,得標時可將本金利息領回即結束』,代 表何意?) (經檢視後回答)該文宣中設計獲利了結制度, 得標時可將本金利息領回即結束』就是前述死會承接方式, 即會員得標後就獲利了結,無須再繳交會款。」、「(大東 資產公司招攬不特定會員參加互助會,有無依約支付得標會 員會款?由何帳戶支付?)大東資產公司均有依約在開標後 5日內以現金或匯款方式如數支付會款給得標會員,同時會 員會把合會單繳回給會計,會計會將該等合會簿呈交給總經 理甲○○看過,並由會計部門保管,之後由大東資產公司會 計部門直接從我的帳戶內支付得標會員會款,我的前述彰化 商業北台中分行2個帳戶 (帳號:4004-5l-000000-00號 及4004-5l-000000-00號)的印章及存款簿均是由大東資



產公司保管及使用。」、「(大東資產公司招攬不特定會員 參加互助會,所吸收會款作何用途?資金流向為何?)大東 資產公司收取會款後的用途除支付會款外,其餘存放在我前 述彰化銀行北台中分行帳戶,及交付彰化銀行、華南銀行信 託帳戶,信託的目的在收取較一般存款較高的利息。」、「 (大東資產公司之會員承接其他會員的死會之制度為何?) 即我前述死會承接制度,會員得標後,以死會承接方式將後 續權利義務全數移轉給乙○○,即得標會員可領得繳款月數 乘以l萬元,之後不用再繳交任何會款,改由乙○○承接所 有該合會的權利義務。」、「( (提示:大東資產公司扣押 物編號『A肆之1』『存摺』)此丙○○彰化商業北台中分行2 本活期儲蓄存款帳戶 (帳號:0000-00-000000-00及4004 -5l-000000-00號)存摺,為何會在大東資產公司董事長 乙○○的辦公室抽屜內起出?是否你當會首所收的會款,全 部交由乙○○使用?) (經檢視後回答)因為我委託大東資 產公司負責經管合會事宜,因此我將該等我的彰銀北台中分 行帳戶存摺及印章交給大東資產公司乙○○保管使用。」、 「( (提示:丙○○彰化商業北台中分行2帳戶 (帳號: 0000-00-000000-00及0000-00-000000-00號)交易明 細表)此2帳戶交易明細表存入款項來源是否皆為大中部互助 聯誼會會員所繳交之款項?有無其他來源?) (經檢視後回 答)此丙○○彰化商業北台中分行帳戶之交易明細表內之存 入款項來源均為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會員所繳交之款項,並無 其他來源。」、「(大東公司經營大中部互助聯誼會,除於 前述彰化銀行北台中分行設有帳號外,是否在其他金融行庫 設有帳戶接受會員入款?)依據大東資產公司總會計林亭妘 核算結果,我設於彰化銀行北台中分行帳號0000-00 - 000000-00帳戶內,自95年9月7日至97年3月6日匯入之會款 共有8億4401萬2019元,另我設於彰化銀行北台中分行帳號 0000-00-000000-00號帳戶內,自96年7月24日至97年3 月10日匯入之會款共有8945萬9666元,兩帳戶合計9億3347 萬1685元,該等款項全部為會員所繳交之會款無誤。」等語 ;證人即被告甲○○於警偵詢證稱:「我於95年9月間與乙 ○○、丙○○陳明孜等4人合資在台中市○○路○段20l號 17樓之1設立大東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5年底丙○ ○租下同棟5樓做為大中部互助聯誼會經營之互助會開標之 會場,丙○○委託大東資產管理公司管理大中部互助聯誼會 相關業務,我擔任大東資產管理公司監察人兼總經理迄今。 」、「(大東資產公司與『大中部互助聯誼會』關係為何? )丙○○代表大中部互助聯誼會跟大東資產公司簽約委託大



東資產公司管理大中部互助聯誼會相關管理事務,大中部互 助聯誼會會員到處招攬會員,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招到會員後 ,將會員資料交給大東資產公司,大東資產公司負責記錄資 料、開標、催繳合會金、通知丙○○何人得標等行政工作, 大東資產公司跟每個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會員在登錄時預收50 00元管理費,原則上每月200元管理費,待會員得標後,再 依入會時間長短退不足月之管理費。」、「(你擔任『大東 資產公司』總經理,負責之業務為何?)綜理『大東資產公 司』各部門,包括會務部、企劃部、資訊部、公關部、人事 部等行政工作,至於財務部由董事長乙○○管理。」等語; 證人林亭妘於警偵詢證稱:「(大東資產公司以大中部互助 聯誼會名義,招攬互助會,會員匯至丙○○ (即會首)設於 彰化商業北台中分行 (帳號:0000-00-000000-00)帳戶 中之款項共有多少?)經我帶回大東資產公司計算後,丙○ ○ (即會首)設於彰化商業北台中分行 (帳號:4004-5l- 000000-00)帳戶,自95年9月7日迄97年3月6日止之匯入會 款共有新台幣 (下同)844,012,019 元。」、「( (提示: 丙○○彰化商業北台中分行 (帳號:0000-00-000000-00 )帳戶交易明細表)此丙○○交易明細表存入款項來源是否皆 為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會員所繳交之款項?有無其他來源?請 計算總金額若干?) (經檢視並以計算器計算後回答)此彰 化商業北台中分行丙○○帳戶之交易明細表內之存入款項來 源均為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會員所繳交之款項,並無其他來源 ,開戶96年7月24日至97年3月10日共匯入會款共有89,459,6 66元。」、「(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會首丙○○上揭2帳戶, 會員匯入會款共多少元?)2帳戶會員匯入會款共計933,47 1,685元。」等語。經核三人證述對於大中部互助聯誼會與 大東資產管理公司經營方式,及其等三人之分工,相核一致 ,又資金來源及流向證人丙○○乙○○之證述亦互為一致 ,而有如附表六所示之人因此投人資金加入成為會員,亦據 證人即被告丙○○乙○○陳稱在卷,且證人即會員江杏朱 證稱:「(你有無參加『大中部互助聯誼會?由何人招攬入 會?何時加入?共參加幾會?)有的, 我的友人王艷秋於 95年底介紹我參加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我共參加48會。」、 「(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標會制度為何?)大中部互助聯誼會 互助會員於每月存入一筆錢,並在將來抽籤得標後,扣除已 到期服務費,領回自己存入之款項加上期間利息即結束,每 組互助會有25個會員,互助會形式分為每個會員跟一會,未 標到時,每月繳交8,000元會費 (即含管理費200元),標到 會時,每月領取一萬元,至於何種情況下才能標到會、其他



服務費及管理費為何我並不清楚,但我知道會員要負擔服務 費及管理費。」、「(大中部互助聯誼會對外招攬互助會, 會員如何繳納會款?以現金或匯款至何帳戶?)大中部互助 聯誼會會員可以現金或匯款方式繳交會款,我繳交方式皆係 以現金方式由友人王艷秋代收。」、「( (提示:扣押物編 號玖-3收款確認單)為何大東資產公司製作互助會表每組共 25名會員,除了第16會會員為乙○○外,其餘24會均是你1 人?) (經詳視後作答)大中部互助聯誼會允許同1人可以加 入同1組會之24會,所以才會有1會25人除會員乙○○以外, 其餘24會均是我1人的情形。」等語、證人即會員洪盛銓證 稱:「(你有無參加大中部互助聯誼會?由何人招攬入會? 何時加入?共參加幾會?)我有參加大中部互助聯誼會,係 由友人吳帛諺於96年6、7月間介紹我加入該聯誼會,累計迄 今我大約已經參加60會左右。」、「經我計算,投資獲利可 達每年超過百分之20,所以我陸續加入該互助聯誼會約60 會,投資款項每月自我太太在合庫銀行南屯分行匯款至丙○ ○彰化銀行北台中分行之帳戶中。我是由大中部互助聯誼會 會員吳帛諺介紹入會。」、「(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標會制 度為何?)大中部互助聯誼會係以董事長乙○○胞弟丙○○ 為會首,互助會員於每月存入一筆錢,並在將來抽籤得標後 ,扣除已到期服務費,領回自己存入之款項加上期間利息即 結束,每組互助會有26個會,均由丙○○擔任會首,乙○○ 參加一會,互助會形式分為每個會員跟一會 (散會、一次繳 交新台幣 (下同)7,800 元會款 (原為7,500元,96年9月改 為7,800元)及5,000元服務費,即每月服務費200元,共25個 月)4 種,散會每月在大東資產公司所租同棟5樓 (台中市○ ○○段201號5樓)作為所經營之互助會開標會場開標,第1次 得標者可領回1萬元,並退回4,800元服務費、共獲利2,000 元,第2次得標者領回2萬元,並退回4,600元服務費,依此 類推至第26會結束為止,未得標者每月續繳交7,800元給大 中部互助聯誼會,直到得標後即獲利了結,無須再繳交會款 。其他三種形式之互助會員則由公司公開抽籤決定得標順序 。」、「(會員參加大中部互助聯誼會如何辦理入會手續? )會員參加本公司之互助聯誼會須先填寫互助聯誼會入會申 請書,繳交第一期7,800元之首期活會會款及預收服務費5,0 00元 (每月新台幣200元,共25期5,000元)後,公司會開立 收據給會員收執。」、「(大中部互助聯誼會對外招攬互助 會,會員如何繳納會款?以現金或匯款至何帳戶?)大中部 互助聯誼會會員可以現金或匯款方式繳交會款,我都是以匯 款方式繳交會款,將款項匯至丙○○ (即會首)設於彰化銀



行北台中分行 (帳號:0000-00-000000-00號、0000-00-000 000-00號)帳戶中。」、「( (提示:扣押物編號捌之4及玖 之3收款確認單)為何大東資產公司製作之互助會表每組會共 26名會員,除了會首丙○○及其中第17會為大東資產公司董 事長乙○○外,其餘24會均是你洪盛銓1人?) (經詳視後 作答)大中部互助聯誼會允許同1人可以加入同1組會之24會 ,所以才會有1會26人除會首丙○○及其中1會為大東資產公 司董事長乙○○以外,其餘24會均是我1人的情形。」等語 、證人即會員金宇芳證稱:「(你有無參加大中部互助聯誼 會?由何人招攬入會?何時加入?共參加幾會?)有的,我 於95年10月間,由大東資產公司的邱月中介紹我參加大中部 互助聯誼會,我一次參加6會。」、「(大中部互助聯誼會 標會制度為何?)....均由丙○○擔任會首,並由董事 長乙○○參與一會,互助會形式分為每個會員跟一會 (散會 、一次繳交新台幣 (下同)7,800 元會款 (原為7,500元,96 年9月改為7,800元)及5,000元服務費,即每月服務費200元 ,共25個月);6 會 (一次繳交4萬6,800元會費及3萬元管理 服務費,即每月服務費200元,共25個月)、12會 (一次繳交 9萬3,600元會費及6萬元管理服務費,即每月服務費200元, 共25個月)及24會 (一次繳交18萬7,200元會費及12萬元管理 服務費,即每月服務費200元,共25個月)4 種,散會每月在 大東資產公司所租同棟5樓 (台中市○○○段201號5樓)會場 開標,第1次得標者可領回1萬元,並退回4,800元服務費、 共獲利2,000元,第2次得標者領回2萬元,並退回4,600元服 務費,依此類推至第26會結束為止,未得標者每月續繳交7, 800元給『大中部互助聯誼會』,直到得標後即獲利了結, 無須再繳交會款。其他三種形式之互助會員則由公司直接排 序決定得標順序。」、「(會員參加大中部互助聯誼會』如 何辦理入會手續?)會員參加公司之互助聯誼會須先填寫互 助聯誼會入會申請書,繳交第1期7,800元左右之首期活會會 款及預收服務費5,000元 (每月新台幣200元,共25期5,000 元)後,公司會開立收據給會員收執。」、「(大中部互助 聯誼會對外招攬互助會,會員如何繳納會款?以現金或匯款 至何帳戶?)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會員可以現金或匯款方式繳 交會款。以現金繳交者,可直接到大東資產公司臨櫃將會款 交給服務人員入帳;以匯款繳交者則將款項匯至丙○○ (即 會首)設於彰化銀行北台中分行帳戶中。」、「(你參加大 中部互助聯誼會,共繳交多少會費?得標金額若干?)我檢 視我的合會簿,我於95年10月開始參加大中部互助聯誼會1 車(即1組)6會,依大東資產公司自行安排得標順序,我是



每隔4月得標1次 (該車第2會開始得標,第1會是會首得標) ,我於95年10月間一次繳交會款4萬5000元及3萬元管理服務 費,隔 (11)月17日依公司排序得標,可領回1萬元死會及4, 800元管理費,但我還須繳交5會活會的會款3萬7500元,但 直接扣除該死會金額及4,800元管理費,只繳交給大中部互 助聯誼會2萬2700元,95年12月、96年1月、96年2月等3個月 ,我要繳交5會活會3萬7500元會款,依前述得標順序,我又 於96年3月、7月、11月得標,所以迄今我尚有兩個活會,預 定得標月為97年4月及8月,我願意提供我的2會活會單供貴 站影印參考。」、「(你得標後『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有無依 約支付會款給你?由何帳戶支付?你共標得多少會?領取多 少會款?)有的,大中部互助聯誼會均有依約在開標後5日 內以現金方式如數支付會款給我,並開立服務費部分的收據 給我,我共標得4會,大東資產公司已將該4個死會合會單繳 收回,並結束該會。」等語、證人即會員林月英證稱:「( 你有無參加大中部互助聯誼會?由何人招攬入會?何時加入 ?共參加幾會?)我於95年12月,因友人王子培到我家聊天 時,向我介紹『大中部互助聯誼會』後,我才陸續參加,共 計參加四組,而且我都是參加由我個人參加二十四會得方式 。」、「(大中部互助聯誼會標會制度為何?)大中部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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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東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