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抗字,98年度,507號
TPHV,98,抗,507,20090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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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抗字第507號
抗 告 人 荷蘭皇家飛利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Koninklijke
       Philips
法定代理人 甲○○Eric
代 理 人 郭雨嵐律師
      范曉玲律師
      黃惠敏律師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返還不當得利事
件,對於中華民國98年2月20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6年度重訴字
第268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抗告費用新台幣一千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 由
一、相對人於原法院主張兩造所簽訂之可錄式光碟授權契約(下 稱系爭契約),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2款、第4款及第14 條之規定,依民法第71條、第72條規定為自始當然無效,而 依民法第179條規定,請求抗告人返還不當得利新台幣(下 同)3,000萬元及自90年1月20日起加計法定遲延利息等情。 抗告人則以系爭契約第12.02條合意定荷蘭海牙法院為本案 管轄法院,依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應由荷蘭海牙法院管 轄云云。
二、原裁定意旨略以:系爭契約第12.02條固有合意指定荷蘭海 牙法院為管轄法院,然並未有明確表示兩造就系爭契約訴訟 ,專屬荷蘭法院管轄之意,且荷蘭與我國未相互承認,我國 並未承認荷蘭法院判決之效力,況抗告人與訴外人巨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基於相同授權合約糾紛之訴訟中,抗告人主張 該合意管轄之約定,並未約定荷蘭法院為排他之管轄法院。 又抗告人擁有位於台北市區3之1號15樓台灣飛利浦 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該股權之扣押與執行, 皆應在原法院管轄,抗告人無程序上不利益,原法院就本件 訴訟有管轄權。
三、抗告意旨略以:系爭授權合約已約定雙方合意由荷蘭海牙法 院管轄,且未違背我國專屬管轄之規定,亦無例外不受合意 管轄拘束之事由,應認雙方當事人已受合意管轄之拘束。又 系爭合意管轄條款確有排除其他法院管轄之意思,縱非排他 之合意管轄,但仍為合意管轄,除有專屬管轄之事由外,法 院不應再依民事訴訟法第1條至第20條之規定,決定管轄法 院。爰請求廢棄原裁定,並駁回相對人於原法院之訴及假執 行之聲請。




四、按「對於在中華民國現無住所或住所不明之人,因財產權涉 訟者,得由被告可扣押之財產或請求標的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民事訴訟法第 3條第1項、第24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又國際裁判管 轄之合意,除當事人明示或因其他特別情事得認為具有排他 亦即專屬管轄性質者外,通常宜解為僅生該合意所定之管轄 法院取得管轄權而已,並不當然具有排他管轄之效力(最高 法院91年台抗字第268號裁定意旨參照)。查系爭契約第 12.02 條約定:「All disputes arising out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interpret ation of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finally settled by the competent courts of The Hague, The Netherlands.」〔因本合約所 生或與本合約解釋及履行相關之爭議,最終均應由荷蘭海牙 有權法院審理(見本院卷51頁)〕,核其文義雖有合意位於 荷蘭海牙之法院為管轄法院,惟並無排他或專屬於荷蘭海牙 法院管轄之意。次查相對人為依我國公司法成立之公司,而 抗告人雖為設立於荷蘭之外國法人,在我國無住所、主事務 所或主營業所,然抗告人擁有設於台北市區3之1 號15樓台灣飛利浦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飛利浦 公司)100%股權,有該公司登記資料查詢表(見原法院卷 一139至140頁)可稽,則其所有台灣飛利浦公司之股權屬可 執行扣押之財產,依民事訴訟法第3條第1項規定,原法院就 本件訴訟即有管轄權。綜上,荷蘭海牙法院及原法院就本件 訴訟均有管轄權,抗告人復未提出其他證據證明兩造確有排 除其他法院管轄之合意,其主張前揭合意管轄條款有排他性 云云,洵屬無據。原法院就兩造間因系爭契約涉訟,為中間 裁定,確認原法院就本件訴訟有管轄權,並無不合,抗告意 旨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即非有據,應予駁回。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爰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十六庭
審判長法 官 劉靜嫻
              法 官 湯美玉
              法 官 呂淑玲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除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不得再抗告。如提起再抗告,應於收受後10日內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並繳納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明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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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荷蘭皇家飛利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灣飛利浦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