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訴字,97年度,3157號
TCDM,97,訴,3157,20090421,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訴字第3157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上列被告因偽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7年度偵字第15334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乙○○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乙○○為求脫免黃敬惠之刑責,而基於 偽證之犯意,接續於民國97年4月22日及97年6月9日,在臺 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97年度偵字第5384號黃敬惠涉 嫌毀損債權案件之偵查中,明知其並無於93年7月至10月間 及97年1月28日,分別借款新臺幣(下同)28萬3000元及7萬 2000元與黃敬惠之事實,竟於該案偵查程序中就有無借款與 黃敬惠等對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經具結後為虛偽陳述, 其供述:伊有於93年7月至10月間,分次借給黃敬惠共28萬 3000元,黃敬惠也有開本票給伊,另於97年1月28日,又從 伊女兒吳珝綸之郵局帳戶領出7萬2000元借給黃敬惠等不實 證言。因認被告涉有刑法第168條之偽證罪嫌。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 能證明被告犯罪,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 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刑事訴訟法第181條 規定:「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或與其有前條第一項關係之人 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絕證言」,此項規定旨在免除證 人陷於抉擇控訴自己或與其有一定身分關係之人犯罪,或因 陳述不實而受偽證之處罰,或不陳述而受罰鍰處罰等困境。 證人此項拒絕證言權與被告之緘默權同屬不自證己罪之特權 ,為確保證人此項權利,刑事訴訟法第186條第2項規定法官 或檢察官有告知證人得拒絕證言之義務;如法官或檢察官未 踐行此項告知義務,而逕行告以具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 並命朗讀結文後具結,將使證人陷於前述抉擇困境,無異侵 奪證人此項拒絕證言權,有違證人不自證己罪之原則。該證 人於此情況下所為之具結程序即有瑕疵,為貫徹上述保障證 人權益規定之旨意,自應認其具結不生合法之效力,縱其陳 述不實,亦不能遽依偽證罪責論擬(最高法院97年度臺上字 第265號判決參照)。
三、經查﹕本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先後於97年4月 22日及97年6月9日,在偵查黃敬惠所涉毀損債權案件(97年 度偵字第5384號)中令被告以證人身分作證,並就黃敬惠為 何將對楊明盛之債權讓與被告之事項加以訊問,而上述債權



讓與事實之真偽,涉及被告是否與黃敬惠共同以債權轉讓之 方式,毀損葉淑芬對黃敬惠之債權之損害債權犯行,而有使 被告受刑事追訴或處罰之虞,被告依刑事訴訟法第181條規 定具有拒絕證言權,檢察官自應踐行刑事訴訟法第186條第2 項所規定之告知得拒絕證言之程序,始符前揭保護證人權益 規定之旨意。而檢察官先後2次命被告作證時,均未依上揭 規定踐行告知被告得拒絕證言之程序,即逕行命其具結作證 ,有上述偵訊筆錄影本(見97年度偵字第5384號偵查卷第23 、34頁)及本院勘驗筆錄(見本院卷第31、32頁反面)附卷 可稽,是被告具結之程序不無瑕疵,而不生合法具結之效力 ,不論其陳述是否虛偽,尚不構成偽證罪。又證人拒絕證言 權之行使,並不以該證人事後果已因該項陳述受刑事追訴或 處罰為必要,祇要證人因其陳述在客觀上有遭受刑事追訴或 處罰之虞,即足當之。且查被告於本案起訴後,另經臺灣臺 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涉犯共同毀損債權罪嫌起訴(偵 查案號﹕97年度偵字第28414號,起訴書見本院卷第49至51 頁),該案現由本院以98年度易字第590號審理中,而不論 檢察官於另案是否援引被告於黃敬惠所涉毀損債權案件偵查 中之證述,作為其犯罪之證據,以及事後被告是否果因此項 陳述使其在本身所涉共同毀損債權案件中處於更不利之地位 ,均不影響於被告拒絕證言權之行使,以及檢察官依法應踐 行告知證人得拒絕證言之義務。
四、綜上所述,被告於97年4月22日及97年6月9日檢察官偵訊中 作證之具結程序,因未踐行刑事訴訟法第181條、第186條第 2項之告知證人得拒絕證言之義務而有瑕疵,不論被告作證 時之陳述是否虛偽,均不得以刑法之偽證罪相繩。從而,本 件應認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而應諭知無罪。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甲○○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8  年  4   月  21  日 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巫淑芳
法 官 劉麗瑛
法 官 戴嘉慧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並附繕本)。
上訴書狀如未敘述理由,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於本院。
書記官 劉晴芬
中  華  民  國  98  年  4   月  21  日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