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98年度,212號
SLDV,98,除,212,20090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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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8年度除字第212號
聲 請 人 台北縣新店地區農會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8年4 月23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7年度催字第973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8年4 月7 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8  年  4   月  2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梅欽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8  年  4   月  24  日 書記官 徐瑩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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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附表: 97年度催字第97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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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 │發  票  日  期 │
│號│         │         │  (新台幣)  │   │ ( 或 到 期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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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張伽倫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25,000元 │0000000 │97年12月10日 │
│ │ │份有限公司文德分公│ │ │ │
│ │ │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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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蘇木嬋 │有限責任臺北市第五│15,050元 │610103 │97年12月10日 │
│ │ │信用合作社南港分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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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黃裕彰 │有限責任淡水第一信│40,200元 │0000000 │97年12月10日 │
│ │ │用合作社竹圍分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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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指南客運股份有限公│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46,750元 │0000000 │97年12月10日 │
│ │司 │限公司士林分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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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黃桂香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33,700元 │0000000 │97年12月10日 │




│ │ │份有限公司蘭雅分公│ │ │ │
│ │ │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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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昇湶食品有限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8,220元 │0000000 │97年12月1日 │
│ │陳錦全 │限公司劍潭分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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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昇湶食品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士林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劍潭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