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98年度,31號
TPBA,98,訴,31,20090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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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8年度訴字第31號
原   告 真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劉祥墩(清算人)
訴訟代理人 姚宗樸 律師
被   告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代 表 人 湯金全(主任委員)
訴訟代理人 甲○
      乙○○
上列當事人間因公平交易法事件,業經本院於98年4 月28日辯論
終結在案。茲查本案關於原告真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尚有應
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8  年   5  月  12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王立杰
                  法 官 楊得君
                  法 官 劉錫賢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8  年   5  月  12   日
                  書記官 陳德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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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真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