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訴字第3408號
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壬○○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楊永吉律師
被 告 庚○○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汪紹銘律師
被 告 丑○○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黃紫芝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97年度偵字第9597、959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壬○○犯如附表一至三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至三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參年,從刑部分如附表甲所示。
壬○○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庚○○犯如附表四至六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四至六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伍年,從刑部分如附表乙所示。
庚○○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丑○○犯如附表七至九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七至九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年,從刑部分如附表丙所示。
丑○○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犯罪事實
一、壬○○前於民國93年間因施用毒品等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以93年度上訴字第922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 、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確定;復於94年間因施用毒 品案件,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以94年度訴字第627號判決判 處有期徒刑1年4月、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並 經該院以96年度聲減字第1123號裁定減刑並定應執行刑為有 期徒刑11月確定,經與前開案件接續執行後,於97年4月29 日假釋期滿未經撤銷視為執行完畢。詎猶不知悔改,明知海 洛因及大麻分別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第2 款所列管之第一、二級毒品,不得非法持有、販賣或轉讓, 竟仍基於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以營利之犯意,以其所有門 號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作為對 外聯絡工具,分別於如附表一所示之時間、地點,以如附表
一所示高於進價之價格,販賣如附表一所示之第一級毒品海 洛因予如附表一所示之人,而獲取價差為利潤。另基於轉讓 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犯意,於如附表二所示之時間、地點, 轉讓如附表二所示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予如附表二所示之人 。復基於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之犯意,於如附表三所示之時 間、地點,向如附表三所示之人,無償取得如附表三所示之 第二級毒品大麻而持有之。
二、庚○○前於95、96年間因施用毒品等案件,經本院以95年度 易字第1290號、96年度訴字第480號、96年度訴字第226號判 決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10月、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 月確定,後並經本院以96年度聲減字第2578號裁定減刑並定 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年1月確定,於97年3月19日縮刑期滿 執行完畢。詎猶不知悔改,明知海洛因及甲基安非他命分別 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第2款所列管之第一 、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並業經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禁止於 醫療上使用,為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所規定之禁藥,均 不得非法持有、販賣或轉讓,仍分別基於販賣第一級毒品海 洛因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以營利之犯意,以其所有門 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作為對外聯絡工具,於如附表四、 五所示之時間、地點,以如附表四、五所示高於進價之價格 ,販賣如附表四所示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如附表五所示之 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予如附表四、五所示之人,而獲取 價差為利潤。另基於轉讓禁藥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 意,於如附表六所示之時間、地點,轉讓如附表六所示之禁 藥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予如附表六所示之人。三、丑○○前於94年間因施用毒品等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 分院以94年度上訴字第1826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年3月、11 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確定,於96年5月30日假釋期滿未經 撤銷視為執行完畢。詎猶不知悔改,明知海洛因及甲基安非 他命分別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第2款所列 管之第一、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並業經行政院衛生署公 告禁止於醫療上使用,為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所規定之 禁藥,均不得非法持有、販賣或轉讓,仍基於販賣第一級毒 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以營利之犯意,以其所 有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作為對外聯絡工具,分別於如 附表七、八所示之時間、地點,以如附表七、八所示高於進 價之價格,販賣如附表七所示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如附表 八所示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予如附表七、八所示之人 ,而獲取價差為利潤。另基於轉讓禁藥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 他命之犯意,於如附表九所示之時間、地點,轉讓如附表九
所示之禁藥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予如附表九所示之人。四、嗣於97年10月12日下午4時10分許,在彰化縣花壇鄉○○街 336號李芳文之住處庭院,為警查獲畏罪逃逸之壬○○,並 在彰化縣花壇鄉○○街294號壬○○借住之房間內,搜索扣 得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0包(淨重合計6.14公克)、第二級毒 品甲基安非他命5包(驗餘淨重合計2.1967公克)、第二級 毒品大麻1包(淨重0.10公克)、玻璃吸食器1支、藥鏟2支 、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1支。另於97年11月11日上午8 時許,在彰化縣彰化市○○路○段213號前、彰化縣彰化市○ ○路240巷78號之3,分別拘提庚○○、丑○○到案,並搜索 扣得庚○○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1支、丑○○ 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各1支。五、案經彰化縣警察局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 起訴。
理 由
壹、證據能力部分:
一、按被告以外之人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 中所為之陳述,與審判中不符時,其先前之陳述具有較可信 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者,得為證據, 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2定有明文。而所謂「有較可信之特別 情況」,應就前後陳述時之各種外部情況進行比較,以資決 定何者外部情況具有可信性,所稱之「外部情況」,一般應 考量:證人作證時間之間隔:即證人之陳述是否係在記憶猶 新之情況直接作成;有意識的迴避:即證人先前陳述時若被 告未在場,證人直接面對詢問警員所為陳述應較為坦然;事 後串謀:即證人對警察描述其所目睹情形,因較無時間或動 機去編造事實,客觀上亦較難認與被告間有勾串情事,其陳 述較具有可信性;警詢時有無辯護人、代理人或親友在場: 如有上開親誼之人在場,自可期待證人為自由從容之陳述, 其證言之可信度自然較高;警詢所製作之筆錄記載是否完整 :如上開筆錄對於犯罪之構成要件、犯罪態樣、加重減輕事 由或起訴合法要件等事實或情況,均詳實記載完整,自可推 定證人之陳述,與事實較為相近,而可信為真實。故證人之 陳述係在上開特別可信之情況下所為,則虛偽陳述之危險性 不高,雖係審判外之陳述,或未經被告反對詰問、對質,仍 得承認其有證據能力。查,本案證人卯○○於警詢證述:伊 係向被告丑○○購買毒品等語,雖屬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 之言詞陳述,然渠於警詢所供,距被告丑○○販賣毒品之時 間較近,記憶自較深刻,可立即反應所知,不致因時隔日久 而遺忘案情,且渠於製作警詢筆錄時,被告丑○○並未在場
,自無人情壓力,而無與被告丑○○串供之虞,況員警又無 不法取供之情形,且觀渠之警詢筆錄就事件之描述甚為完整 ,復與渠於各該時段與被告丑○○以電話聯繫時之對話內容 較為相符,依上開說明,渠警詢筆錄應較渠事後於審理中所 證,較具有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被告丑○○犯罪事實 存否所必要,應有證據能力。
二、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前4條之規定,而 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 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 、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第159條第1項不 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 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定有明文。本案下列 其餘引為證據之證人陳述及書證,檢察官、被告壬○○、庚 ○○、丑○○及其選任辯護人均不爭執其證據能力,且以之 作為證據並無不當,依上揭法條之規定,自均有證據能力, 先予敘明。
貳、有罪部分:
一、訊據被告壬○○固坦承以所有門號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作為對外聯絡工具,並有為轉讓第 一級毒品海洛因予己○○、丁○○各1次,及持有第二級毒 品大麻之犯行,惟矢口否認有何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予如 附表一所示之人及另轉讓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予己○○1次之 犯行,辯稱:伊是送海洛因給卯○○施用,另外和辛○○、 巳○○、辰○○、己○○、丁○○是在如附表一編號2至8所 示之時間、地點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阿彬」之成年 男子合資購買,且僅轉讓海洛因給己○○1次云云。經查:(一)如附表一所示犯行部分:
⒈編號1部分(卯○○):
①此部分犯罪事實業據證人卯○○於警詢中證稱,伊有施用第 一級毒品海洛因與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伊是透過被告 丑○○介紹而知道可以向被告壬○○購買毒品,97年7月17 日下午6時19分許,伊與被告壬○○通話表示欲向被告壬○ ○購買海洛因毒品,通聯內容中的「小姐」就是指海洛因, 因為伊之前有欠被告壬○○錢,所以騙被告壬○○這次是別 人要買的,當天約在彰美路「特力屋」附近,伊以新臺幣( 下同)3500元向被告壬○○購得1包海洛因,是以一手交錢 一手交貨方式完成交易,後來有一次因為伊欠被告壬○○購 買毒品的款項,被被告壬○○踹到吐血並昏迷,才被被告壬 ○○、丑○○一起將伊送醫等語(參97年度偵字第10317號 偵查卷第59頁);及於偵查中結證稱,該通電話是要跟被告
壬○○購買海洛因,當天由被告壬○○本人與伊一手交錢一 手交貨,伊沒有跟被告壬○○合資購買過毒品,會向被告壬 ○○購買是因為伊到被告丑○○住處欲購買毒品,被告丑○ ○量不多,會再找被告壬○○來等語明確(參同上偵查卷第 69頁),並與97年7月17日下午6時19分許,被告壬○○所持 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通訊監察譯文所示之通訊內 容相符(參同上偵查卷第66頁第2則),足徵證人卯○○證 述確與被告壬○○交易海洛因之情節尚非憑空虛捏,況證人 卯○○亦有施用毒品海洛因之惡習,業據證人卯○○陳明在 卷,堪信屬實。
②證人卯○○雖於本院審理中翻異前詞,改證稱:「(你之前 在檢察官偵訊時有說你向壬○○購買海洛因3500元,在彰化 縣和美鎮○○路B&Q特力屋商店旁,是否實在?)我沒有跟 壬○○買過3500元的海洛因,但有跟他買過海洛因,沒有在 特力屋旁邊買過,我是曾經去找過壬○○,他沒有跟我拿錢 ,是之後吵架時壬○○說我欠他1萬多元,我跟他說哪有, 不是你說要請我的,怎麼會變成要用買的,我在檢察官那邊 說的不實在。(你剛剛說你有向他買過海洛因,你有無給他 錢?)沒有。是大家朋友出去,請的,是後來我們吵架,他 跟我說我欠他錢,但後來我還是沒有給他錢,我沒有跟他買 ,但他曾經請我吃海洛因。」、「(你先前在警察局還有檢 察官偵查中作證時所講的話是否都出於你的自由意思,有無 任何訊問人員對你強暴脅迫?)我去那邊,我已經5天沒有 睡覺了,我那時做的筆錄我已經都忘記了,我那時候的精神 很差。那時候警察跟我說要老實講,否則不讓我回去,我那 時候沒有老實講,我那時候是配合他們講的。(如果檢察官 提示當時警局及偵訊的筆錄,你可以確認當時講的是否實在 嗎?)我知道我那天精神不好,我有講過我有跟壬○○拿過 藥,但壬○○沒有跟我收錢,電話裡面我跟他說要用錢跟他 買,我是要跟他亂,我知道他不會跟我收錢,因為他沒有在 賣。(你與壬○○交情如何?)認識1、2個月,交情不好, 是為了我沒有還他錢的事情,他出手打我,那個錢是原來他 請我的海洛因,事後他卻跟我要錢,但我沒有拿錢給他。( 既然你與壬○○交情不好,憑什麼他要請你吃海洛因?)因 為他之前的女朋友是我學妹,是我自己跟他說我拿錢跟他買 ,但實際上他沒有跟我收過錢(請提示97年偵字第10317號 卷宗第69頁第7行到第9行卯○○偵訊筆錄,當初證述內容是 否實在?)不實在。我沒有在特力屋拿錢,當時壬○○沒有 去,是那天很晚的時候在車上他請我吃的。(你是否知道你 那天你在檢察官面前朗讀結文要說實話,若作偽證,會受偽
證罪之處罰?)知道,那天問的很快,我已經不記得了。( 請提示97年偵字第10317號卷宗第66頁第2通18時19分之通訊 監察譯文,當天通訊監察譯文是在說什麼?)是我亂講的, 那天我在啼藥,我是說如果他要請我的話,用好一點的請我 。(同一通譯文有提到對小姐比較有興趣,小姐是什麼意思 ?)是海洛因。(你說那天是壬○○請你海洛因,請你多少 ?)忘記了,沒有整包,夠我用兩次吧,我是用摻香煙。( 既然你說你當天在作證,精神不好,很多內容都是亂講的, 檢察官有沒有對你不正訊問?)我不知道哪一個是檢察官, 但有很多人,我印象中問我很多,問我很複雜,我又在啼藥 ,給我的壓力很大,我就配合他們。(當時你在警詢及偵訊 中在回答問題之前,有無任何檢警人員要你該如何回答,否 則你的回答就時間地點數量為何如此清楚詳盡,且警詢及偵 查中陳述都一樣?)是因為警察讓我聽錄音,我真的忘記了 ,我說到一半,我真的沒有印象,警察就提示我說我剛才不 是說過什麼嗎,我就說喔,是的,是的。(請提示97年偵字 第10317號卷宗第66頁同一通通訊監察譯文,請問這裡哪裡 有講到說你們要約在特力屋交易,要以3500元交易?)每次 我找他時,我都會跟他說特力屋,因為壬○○租的房子就在 特力屋旁邊。我沒有講到3500元。」、「(你在警局時說壬 ○○有打傷你,你要提出傷害告訴,你對壬○○有懷恨在心 嗎?)當時有。現在沒有。(當時壬○○打傷你,你會害怕 嗎?)會。(為什麼?)怕再被打。(提示警詢及偵查筆錄 ,你在警察局及檢察官那邊,有沒有說過筆錄上的這些話? )我忘記我有沒有講過這些,那天很突然的警察叫我去警局 ,說不然要通緝我,警局及偵查筆錄都是我簽名的。(你怎 麼認識壬○○?)我是在丑○○家裡認識的。(怎麼知道可 以跟壬○○要毒品?)他有時後會去丑○○家作客,他知道 我有吃藥,大家都有在吃,那時候剛好他的女朋友是我學妹 ,他就請我吃海洛因,所以我就知道可以跟他要海洛因。」 等語。此項證詞不但與其先前於警詢、偵查中證述之內容不 符外,亦與前開通訊監察譯文內容有所差異。且證人卯○○ 既自稱與被告壬○○僅認識1、2個月,交情不好,被告壬○ ○又豈有無償轉讓價昂難得之海洛因之理?又被告壬○○若 真係請證人卯○○施用毒品,又豈有反因事後無法追討購毒 款項而毆打證人卯○○致吐血昏迷之理?此外,倘證人卯○ ○確於警詢、偵查中有毒癮發作、頭腦不清楚無法為正確陳 述之情事,何以不即時告知,反而接受訊問,甚且於證人結 文中簽名具結,致使自己可能因此面臨偽證罪責、及使無辜 被告面臨遭受販賣第一級毒品重罪追訴之危險?其所述作筆
錄時腦袋沒什麼意識云云,顯與事理有違。再參酌證人卯○ ○於警詢、偵查時間,為案發之初,較無來自被告壬○○同 庭在場之壓力,而為不實證言之風險,或事後串謀而故為迴 護被告之機會等情以觀,足認證人卯○○於本院審理中翻異 前詞,應屬事後迴護被告壬○○之詞,顯難以採信。 ③被告壬○○先於警詢中辯稱前開與證人卯○○之通話,是卯 ○○欠伊錢,約定要還錢云云;後經員警告知證人卯○○於 警詢中回答時立即改稱,當天係證人卯○○出資3500元,伊 則出資1500元,2人一同合資向「阿彬」購買海洛因施用云 云;並於本院準備程序中為同樣辯解,後方於本院審理時改 稱,當天有跟證人卯○○見面,證人卯○○向伊要一點海洛 因施用,伊就免費給證人卯○○約略可以用一次份量的海洛 因云云,前後辯解不一,已難採信。且證人卯○○既與被告 壬○○無特別交情,係透過被告丑○○介紹,且僅認識1、2 個月,被告壬○○又豈有專程與證人卯○○約至指定地點無 償提供價昂難得之海洛因供證人卯○○施用之可能,是被告 壬○○前開辯解,顯係卸責之詞,亦難憑採。
⒉編號2部分(辛○○):
①此部分犯罪事實業據證人辛○○於警詢中證稱,伊有施用第 一級毒品海洛因與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97年10月8日 下午1時45分許,伊堂弟林權威(綽號「瘦猴」)撥打電話 予「阿東仔」即被告壬○○,表示伊欲向被告壬○○購買海 洛因毒品,後來是由伊本人至彰化縣彰化市○○街附近與被 告壬○○交易,當天是購買1000元海洛因,有交易成功,伊 和被告壬○○沒有仇恨,是在認識後聊天知道被告壬○○有 施用毒品,而開始向被告壬○○購買等語(參97年度偵字第 10317號偵查卷第103至113頁);及於偵查中結證稱,譯文 中「頭家娘」就是代表海洛因的意思,當天是林權威幫伊打 電話,但是由伊本人與「阿東仔」至永樂街交易,伊沒有跟 「阿東仔」合資購買過毒品等語明確(參同上偵查卷第121 至123頁),並與,97年10月8日下午1時45分許,被告壬○ ○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通訊監察譯文所示之 通訊內容相符(參同上偵查卷第120頁),足徵證人辛○○ 證述確與被告壬○○交易海洛因之情節尚非憑空虛捏,況證 人辛○○亦有施用毒品海洛因之惡習,業據證人辛○○陳明 在卷,堪信屬實。
②證人辛○○雖於本院審理中翻異前詞,改證稱:「(你在檢 察官問時你有承認你在97年9月及10月向壬○○分別購買海 洛因及甲基安非他命,是否實在?)我有這樣說。(你向他 買甲基安非他命,你都如何跟他聯絡?)打電話給他。(約
在哪裡?)不一定。太久我忘記了。(金額記得嗎?)1000 元。(海洛因跟甲基安非他命每次購買的價格多少?)1000 元。(兩次購買都是海洛因及甲基安非他命都有購買嗎?) 不是。(情形?)我出1000元,他出1000元,他去拿,就是 我要出1000元,是我們兩個人合買的。(剛剛前面你回答是 向被告壬○○買的?)那時候我被抓進去,他叫我去那裡坐 ,就有一個人過來叫我要咬壬○○,我就這樣講。(剛剛問 你檢察官問你的是否實在,為何回答實在?)我的意思是我 有那樣說。(你當時是否在自由意思下所為?)是警察叫我 這樣說,那是在警局裡面,我認為那應該是警察,不是我要 這樣說,是警察叫我咬他。(我是問你在檢察官那邊的陳述 ?)我就照我在警察局做的筆錄說。(你的意思是你跟壬○ ○一起合資買的,不是向他買的?)是。(你知道壬○○的 毒品是向誰拿的嗎?)我不知道。」、「(你說的那個警察 是誰,是問你筆錄的人還是做筆錄的人?)都不是。是誰我 不知道。(請描述該人的特徵?)我不知道,那時候很多人 。(你說警察要求你這樣說,你的意思是指什麼,是指警察 筆錄已經打好了,叫你照著念嗎?)叫我咬他,但是警察那 時候筆錄沒有打好,我沒有照著念,是我自己按照警察暗示 的意思自己隨便講。(你後來證述的內容哪個部分有違反你 的意思?)除了是我向他買的不是我的意思,其他都是事實 。(後來到檢察官那邊偵訊你時,你有什麼壓力嗎,檢察官 有對你不正訊問嗎?)沒有,(改稱:我在外面有聽到檢察 官在罵人,但我進去後檢察官沒有罵我,檢察官也沒有對我 作不正訊問。)(請提示97年偵字第10317號卷宗第123頁辛 ○○偵訊筆錄倒數第7行到第6行,為什麼你當初回答沒有跟 壬○○一起合資購買?)當時我是按照我在警察局的筆錄講 。(請提示97年偵字第10317號卷宗第120頁97年10月8日2通 通訊監察譯文,1000元的海洛因是否當場與壬○○一手交錢 一手交貨?)不是。是我打電話給他,告訴他我要什麼,我 們就約在哪裡,他就去拿了,回來後我們再分,我說一就是 我出1000元,他也出1000元。我先拿錢給他,他再去向別人 拿,有時候我們約在同一個地點等,有時候在別的地方等, 有時候大約等1、20分鐘。(你既然不知道壬○○這次的海 洛因從哪裡來,你怎麼知道他有沒有賺你錢?)我認為他沒 有,因為他的人不會這樣,但是實際上不知道,他去向誰拿 我不知道,1包回來我們兩人1人一半,但他到底拿幾包我不 知道,他總共拿多少錢去買我不知道。」、「(你說有1個 人叫你咬壬○○,你就咬,他有沒有告訴你咬他的好處是什 麼?)沒有,他說如果我想回去,就要咬。(你為什麼別人
不咬,就咬壬○○?)因為我只有跟他合資拿毒品。(你的 毒品來源只有壬○○?)是。我只認識他。……(你們如何 認識?)是朋友介紹認識,去年97年7、8月認識。(你怎麼 知道要找壬○○合資買毒品?)我有在吃,跟朋友聊天時談 到,我問他東西都是怎麼拿的,他說他都是跟壬○○拿的。 」等語。證人辛○○所言除與其先前於警詢、偵查中證述之 內容不符外、與前開通訊監察譯文內容有所差異。且證人辛 ○○雖稱於警詢中遭警察要求需咬被告壬○○,但觀諸證人 辛○○警詢筆錄及卷附之通訊監察譯文,證人辛○○對於97 年9月28日下午6時26分許與被告壬○○之通話內容表示該次 雖係為購買毒品,但並未交易成功;對於97年10月8日凌晨2 時18分許與被告壬○○之通話內容則表示,該通並非毒品交 易等語,有前開筆錄及通訊監察譯文可參,則證人辛○○若 真係遭承辦員警要求或暗示對被告壬○○為不利陳述,又豈 有反對於其他2通未為如此要求,而任由證人辛○○陳述交 易未成功之理,是被告辛○○前開於審理中證述,顯與事理 有違。再參酌證人辛○○於警詢、偵查時間,為案發之初, 較無來自被告壬○○同庭在場之壓力,而為不實證言之風險 ,或事後串謀而故為迴護被告之機會等情以觀,足認證人辛 ○○於本院審理中翻異前詞,應屬事後迴護被告壬○○之詞 ,顯難以採信。
③被告壬○○先於警詢中辯稱前開通話係「瘦猴」要拿1000元 還「頭家娘」,「頭家娘」是裝潢的老闆娘,伊不知道真實 姓名以及住處云云;復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程序中改稱, 是證人辛○○打電話給伊,2人相約到永樂街附近,伊再打 電話叫「阿彬」來,2人各出1000元買了海洛因2000元後即 當場分掉云云,前後辯解相互矛盾,已難採信。此外,證人 辛○○於警詢及偵查時之證述,均未曾提及委託被告壬○○ 購買或合資購買之情,而其於本院審理時證述之不可採,亦 業據前述,而依卷附通訊監察譯文內容,亦僅見證人辛○○ 於上開通聯中與被告壬○○約定見面地點,未見談論合資購 買海洛因、個人出資數額多寡、可分得多少數量海洛因,或 向他人調貨海洛因等相關事宜,是被告壬○○前揭所辯自難 採信。
⒊編號3、4部分(巳○○):
①此部分犯罪事實業據證人巳○○於警詢中證稱,伊有施用第 一級毒品海洛因,伊分別於97年9月16日上午11時52分許、 97年9月19日下午1時52分許,撥打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 話予被告壬○○表示欲向被告壬○○購買海洛因,2次均約 在彰化縣彰化市正德商工附近見面,並分別向被告壬○○購
得1000元之海洛因,都是由被告壬○○與伊進行交易,伊是 在97年初時在電子遊戲場內與被告壬○○、庚○○認識,經 由被告壬○○、庚○○之推銷才知道可以向被告壬○○購買 毒品,伊與被告壬○○並無仇恨及金錢糾紛等語明確(參97 年度偵字第10317號偵查卷第137至141頁),核與其於偵查 中結證情節相符(參同上偵查卷第148至150頁),並與97年 9月16日上午11時52分許、97年9月19日下午1時52分許,被 告壬○○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通訊監察譯文 所示之通訊內容相符(參同上偵查卷第143頁第1、2則), 足徵證人巳○○證述確與被告壬○○交易海洛因之情節尚非 憑空虛捏,況證人巳○○亦有施用毒品海洛因之惡習,業據 證人巳○○陳明在卷,堪信屬實。
②證人巳○○雖於本院審理中翻異前詞,改證稱:「(你向壬 ○○買過毒品嗎?)我沒有跟他買,我是跟他一起出錢買的 。(你怎麼跟他出錢買,你們如何分攤買?)一人出1000元 、2000元一起買。(一起買是誰去買,推1個人去買,你的 錢是交給誰?)由壬○○去買,我們事先約好1人出一半的 錢去買。(你現在講的與在警察局及檢察官那裡講的不一樣 ,請你說明?)在警察局那裡我剛喝完酒,比較沒那麼清楚 ,檢察官問時也是一樣,差不多時間問。(你們2人一起合 資購買毒品次數你還記得嗎?)不記得了。」、「(跟壬○ ○之前有無恩怨?)沒有。(之前在警察局及檢察官那邊作 證是否都出於你的自由意思?)意識不是很清楚,我不太記 得當時講什麼。(請提示97年偵字第10317號卷宗第149頁偵 訊筆錄倒數第5行到第4行,這部分筆錄實在嗎?)我是拿 1000元給他,一起去合買的。(為何當時沒有這樣講?)當 時意識不是很清楚。(請提示97年偵字第10317號卷宗第139 頁反面倒數第9行到第4行,當初所講的話實在嗎?)實在。 (既然你說當初97年9月19日下午2時15分與壬○○的對話確 實是在抱怨毒品的量不夠,只有500元,是實在的,為何剛 剛又說是與壬○○一起跟別人買的,如果跟別人買的,為何 要跟壬○○抱怨?)因為是我拿錢交給他買,買完後,是他 交給我,所以他要負責。(海洛因部分是如何合資跟誰買的 ,你清楚嗎?)好像是向1位阿文買的,我不太清楚。(你 可以確定你拿到的海洛因究竟是向誰買的嗎?)不確定。」 、「(你剛才所指的阿文你認識嗎?)不認識。(是否是指 在庭的被告庚○○?)不是。(你怎麼知道你跟壬○○合買 的毒品,是壬○○向阿文拿的?)他有跟我說一個朋友阿文 有,我跟他合資的他是跟阿文拿的。(你怎麼知道可以跟壬 ○○合資買毒品?)之前朋友介紹的,朋友是誰忘記了,朋
友說如果要的話壬○○有認識的朋友在賣。(你多久以前認 識壬○○?)去年。認識大概一個月開始找他合買,差不多 在97年9月19日之前1、2個月認識。我跟他之間只會談到毒 品的事情,沒有其他交情,也沒有其他往來。」等語。核其 所言除與其先前於警詢、偵查中證述之內容不符外、與前開 通訊監察譯文內容有所差異。且證人巳○○雖稱於警詢及偵 查中因酒醉意識不清,但觀諸證人巳○○警詢筆錄及卷附之 通訊監察譯文,證人巳○○對於97年9月19日下午2時15分許 與被告壬○○之通話內容表示該次係抱怨所購買毒品之量不 足,並未交易,顯可清晰分辨毒品交易有無成功,且證人巳 ○○簽名筆跡清晰無抖動跡象,有前開筆錄及通訊監察譯文 可參。此外,倘證人巳○○確於警詢、偵查中因酒醉、頭腦 不清楚無法為正確陳述之情事,何以不即時告知,反而接受 訊問,甚且於證人結文中簽名具結,致使自己可能因此面臨 偽證罪責、及使無辜被告面臨遭受販賣第一級毒品重罪追訴 之危險?其所述製作筆錄時腦袋沒什麼意識云云,顯與事理 有違。再參酌證人巳○○於警詢、偵查時間,為案發之初, 較無來自被告壬○○同庭在場之壓力,而為不實證言之風險 ,或事後串謀而故為迴護被告之機會等情以觀,足認證人巳 ○○於本院審理中翻異前詞,應屬事後迴護被告壬○○之詞 ,顯難以採信。
③被告壬○○先於本院準備程序辯稱伊不認識證人巳○○云云 ;另於本院審理程序中改稱,2次都是伊和證人巳○○合資 ,是證人巳○○打電話給伊表示要合資,證人巳○○本來說 要1000元,伊表示1000元很少,不如各出1000元合資,證人 巳○○說好,後來在約定的地點,證人巳○○拿錢給伊,伊 打電話叫「阿彬」到現場,伊再拿去給「阿彬」買2000元的 海洛因當場分掉,證人巳○○也有看到「阿彬」云云,前後 辯解相互矛盾,已難採信。此外,證人巳○○於警詢及偵查 時之證述,均未曾提及委託被告壬○○購買或合資購買之情 ,而其於本院審理時證述之不可採,亦業據前述,而依卷附 通訊監察譯文內容,亦僅見證人巳○○於上開通聯中與被告 壬○○約定見面地點,未見談論合資購買海洛因、個人出資 數額多寡、可分得多少數量海洛因,或向他人調貨海洛因等 相關事宜,是被告壬○○前揭所辯自難採信。
⒋編號5部分(辰○○):
①此部分犯罪事實業據證人辰○○於警詢中證稱,伊有施用第 一級毒品海洛因,伊於97年7月21日下午1時38分許,撥打門 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予被告壬○○表示欲向被告壬○○ 購買海洛因,當天約在彰化縣彰化市「凱悅汽車旅館」附近
,向被告壬○○購得500元之海洛因,是由被告壬○○與伊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完成交易,伊與被告壬○○並無仇恨糾紛 等語(參97年度偵字第10317號偵查卷第153頁反面);及於 偵查中結證稱,並未曾與被告壬○○一同合資購買毒品等語 明確(參同上偵查卷第160頁),核並與97年7月21日下午1 時38分許,被告壬○○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 通訊監察譯文所示之通訊內容相符(參同上偵查卷第158頁 第2則),足徵證人辰○○證述確與被告壬○○交易海洛因 之情節尚非憑空虛捏,況證人辰○○亦有施用毒品海洛因之 惡習,業據證人辰○○陳明在卷,堪信屬實。
②證人辰○○雖於本院審理中翻異前詞,改證稱:「(你是否 認識被告壬○○?)認識。(你有向被告壬○○買過毒品嗎 ?)那是他幫我問的。(幫你問的是什麼意思?)是有一次 我去找他,我找不到人買,我叫他幫我問。(你的意思是你 沒有向壬○○買過毒品?)我不是向他買的,我那時候在警 察局也是這樣說的。(你確定你在警察局也是這樣說的嗎? )是。(你何時透過壬○○買毒品?)我忘記了。(你是買 什麼樣的毒品,數量多少?)海洛因,金額500元。(次數 幾次?)1次。時間不記得了。(你錢是交給誰?)壬○○ 。(你知道壬○○的毒品是向誰拿的嗎?)我不知道。(你 不知道,你怎麼確定毒品不是壬○○的,是別人的?)我不 知道,那時候我去找他,他說要問看看。(你是找他買毒品 ,還是請他幫你找別人買毒品?)我是去找他,他說他要幫 我問看看。(你是否知道壬○○有在賣毒品?)我不知道。 (你的錢是親手交給壬○○?)是。」「(在這之前與壬○ ○有無任何恩怨?沒有。(你先前在警察局、檢察官偵查中 作證所講的話實在嗎?實在。(你先前在警察局還有檢察官 偵查中作證時所講的話是否都出於你的自由意思,有無任何 訊問人員對你強暴脅迫或施以不正方法?)是我的自由意思 。沒有對我有不正的方法。(請提示97年偵字第10317號卷 宗第158頁第2通97年7月21日下午1時38分通訊監察譯文,請 證人確認剛剛所謂的透過壬○○買毒品的時間是否就是這1 次?)是。(請看譯文內容你當初向壬○○對話時你哪裡有 提到要拜託他幫你買?(提示並告以要旨)電話中沒有講到 。(請提示97年偵字第10317號卷宗第160頁13行到14行,為 什麼你當初回答就是向壬○○購買500元的海洛因,在凱悅 汽車旅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我是向壬○○拿的沒錯, 當時在他家,他說他要幫我問。(剛剛的譯文有提到一開始 是約在狗屎大門口,那個地方就在凱悅汽車旅館附近嗎?) 是。旁邊而已。(狗屎是什麼?)是1家醫院。大家都叫它
狗屎。為什麼這樣叫我也不知道。(為何你剛剛有提到就是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交貨地點是否就在凱悅汽車旅館旁邊? )是。(你去凱悅汽車旅館後,壬○○到了,你們就進行交 易,還是有等很久?)我在那邊有等一下子,我在那邊等他 來,他來之後我錢就交給他,他就給我1包500元的海洛因。 (可是你剛剛不是說壬○○說要去跟別人問看看有無海洛因 ,後來你又說在凱悅汽車旅館旁,一手交錢,壬○○馬上交 貨給你,那你是何時叫壬○○幫你問看看?)我是提前去他 家找他,我叫他看有沒有,如果有地方拿,幫我問一下。( 剛剛給你看的通訊監察譯文裡面為何都看不出來你有要跟他 確認到底有沒有問到再過去?)那時候我去他家請他幫我問 問看有沒有,壬○○就回答我說有。(上開那通譯文你是否 打公用電話過去的?)是。(你在檢察官那邊有說沒有跟壬 ○○一起合資跟別人購買毒品是否實在?)實在。」、「( 你那天來找我,是否叫我幫你問看看?)是。(你是向壬○ ○購買毒品,還是跟壬○○一起出資向別人購買毒品或你只 單純透過壬○○向別人購買毒品?)透過。」、「(你去他 家請他幫你問看看有沒有毒品可以買,到你打剛才譯文的那 通電話中間相隔多久?)好像是快中午的時候我去他家請他 幫我問的,相隔大約1小時後我打那通電話給他。(你剛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