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8年度,467號
SLDV,98,訴,467,20090630,1

1/1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8年度訴字第467號
原   告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丙○○
      乙○○
被   告 丁○○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98年6 月22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伍拾玖萬壹仟肆佰拾元及自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二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萬陸仟捌佰肆拾元由被告負擔,餘由原告負擔。被告應賠償原告所預繳之訴訟費用新臺幣壹萬陸仟捌佰肆拾元。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 訟法第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 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被告於民國97年8 月29日無照駕駛第三人邱 阿眛所有,經向伊投保強制汽(機)車責任險(下稱「系爭 保險」)之366-BGZ 號重型機車(下稱「366-BGZ 號機車」 )行經臺北縣三芝鄉埔頭31號前,竟跨越雙黃線逆向超速行 駛,致撞擊由第三人周煙財駕駛之CHV-978 號機車(下稱「 CHV-978 號機車」)(下稱「系爭車禍」),除造成周煙財 受有顱骨骨折合併蜘蛛膜下及硬腦膜下出血、右側肋骨閉鎖 性骨折併氣血胸、髖臼閉鎖性骨折併股骨頭脫臼、開放性臏 股骨折、腹部鈍傷併創傷後腸阻塞及缺血性結腸炎、肺炎等 傷害,以致於同年10月28日不治死亡外;亦使第三人即後座 乘客周盧素英受有尺橈骨閉鎖性骨折、胸壁挫傷等傷害。茲 因伊已依系爭保險契約給付周煙財醫療費新臺幣(下同)8, 395 元、看護費3 萬元及死亡理賠金150 萬元,共計153 萬 8,395 元;另給付周盧素英醫療費及看護費共計5 萬3,015 元。為此,爰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9條第1 項第5 款及 民法第191 條之2 等規定,代位請求被告負損害賠償責任等 語。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159 萬1,410 元及自起訴狀繕 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三、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已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原始保單資 料查詢單、相驗屍體證明書影本、診斷證明書影本、道路交 通事故初步分析表影本、醫療單據影本、看護費用證明單影



本、領款收據暨同意書影本、授權書影本為證,並經本院調 取本院98年度審交簡字第35號刑事案件全卷核閱屬實,被告 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 未提出任何準備書狀附具理由爭執以供本院斟酌,依民事訴 訟法第280 條第3 項前段準用同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應視 同自認,故堪認原告之上開主張為真實。
四、按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 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民法第191 條之2前段定有明文。又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9條第1項 第5 款規定,被保險人違反道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 條第1 項第1 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規定而駕車,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 仍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但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 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被告無照駕駛邱阿 眛向原告投保系爭保險之366-BGZ 號機車,跨越雙黃線逆向 超速行駛,撞擊周煙財駕駛之CHV-978 號機車,造成周煙財 傷重不治死亡,並使後座乘客周盧素英受傷,自應依民法第 191 條之2 前段、第192 條、第193 條、第194 條之規定, 賠償周煙財、其父、母、子、女、配偶及周盧素英所受之損 害。原告既已依系爭保險契約給付周煙財醫療費8,395 元、 看護費3 萬元及死亡理賠金150 萬元,共計153 萬8,395 元 ,另給付周盧素英醫療費及看護費共計5 萬3,015 元,均如 前述,從而,原告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9條第1 項第5 款及民法第191 條之2 等規定,訴請被告給付159 萬1,410 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98年3 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即屬有據,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
五、本件訴訟費用額確定為1 萬6,840 元(即原告預繳之第一審 裁判費1萬6,840元),並應由被告負擔,餘由原告負擔。故 被告應賠償原告所預繳之訴訟費用1萬6,840元。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第87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6   月  3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張國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判決上訴,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3   日 書記官 周玉惠

1/1頁


參考資料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