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租金
高雄簡易庭(民事),司雄小調字,98年度,51號
KSEV,98,司雄小調,51,20090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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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世芳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相 對 人 丙○○
        乙○○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司雄小調字第51號給付租金調解事件於中華
民國98年8 月3 日上午11時整在本院一樓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程志賓
  書 記 官 王楨珍
  調 解 委員 洪慶同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法定代理人 甲○○
相對人 丙○○ 到
相對人 乙○○ 到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肆仟元。
二、前項金額給付方式:
  已於調解期日,由相對人當場全數給付聲請人收受無訛。
  聲請人簽名:甲○○
三、兩造其餘請求權均拋棄。
四、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如下:
            調解委員     洪慶同
中  華  民  國  98  年  8   月  3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 記 官    王楨珍
            司法事務官    程志賓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8   月  3   日
            書 記 官    王楨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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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世芳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