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98年度,340號
TYDV,98,消債更,340,2009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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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消債更字第340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甲○○
壹、上列聲請人聲請更生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貳、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繳裁判費新台幣(下同)1,000元。
二、債務協商成立證明文件資料全部、償還紀錄證明。
三、提出相關遭佳鈺展有限公司資遣之證明文件。
四、每月支出張明和扶養費3,000元之明細及證明文件影本。
五、受扶養人張明和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受扶養
  人之最新財產、所得清單。
六、聲請人本人及其三親等內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旁系血
  親、姻親)、家屬等之親屬關係系統表。
七、釋明「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四、聲請前兩年內必要支出
  」,其中支出金額係用於聲請人個人或全家人?其中預備金
  支出之必要性?並提出支出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發票、
  收據)。
八、聲請人之配偶鄭月蘭最近兩年之國稅局財產歸屬資料及綜合
  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扣繳憑單,並提出相關遭佳鈺展
  有限公司資遣之證明文件。
九、釋明聲請人支出其與配偶保險費之險種(壽險、醫療險或癌
  症險?)、支出保險費之必要性及上揭保險是否係維持基本
  生活所需之必要支出,及若終止上開保險契約,可領取之解
  約金各為何。
十、釋明聲請人現階段住所係承租或自有,如為承租,每月租金
  多少,係由何人負擔,並提出租賃契約書之證明文件影本。
  如為自有,陳明聲請人有無意願議定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
  。
十一、釋明投資景山公司、達冠公司、元泰生物科技公司、元碩
   塑膠公司,聲請人於上述公司擔任何種職位,公司之存續
   期間,並提出公司相關證明文件(如公司變更登記卡)。
十二、先行簡略說明並提出清償債務計畫為何(即更生方案)。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范明達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7   日
              書 記 官 張豐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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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鈺展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