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治罪條例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訴字,98年度,204號
SCDM,98,訴,204,2009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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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訴字第204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丙○○
             樓
  選任辯護人 潘秀華律師
  被   告 戊○○
             3號
  選任辯護人 陳詩文律師
  被   告 乙○○
  選任辯護人 鄧湘全律師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8年度偵字第
3774、4003、4413號),本院依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丙○○犯如附表A各編號所示之罪,主文及刑度各如附表A各編號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扣案之手機壹支(含電池壹個、SIM 卡壹張)沒收;如附表甲所示之偽造印文、署押均沒收。
戊○○犯如附表B各編號所示之罪,主文及刑度各如附表B各編號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附表乙所示之印文、署押均沒收。緩刑叁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乙○○犯如附表C各編號所示之罪,主文及刑度各如附表C各編號所示。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附表乙所示之偽造印文、署押均沒收。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拾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貳佰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事 實
一、緣丙○○為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南產物保險 公司)新竹分公司理賠員;而戊○○乙○○均為第一產物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第一產物保險公司)新竹分公司理 賠員,上開3 人均負責審查保險理賠業務。丁○○(本院另 行審結)為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第二分隊警員,為依法令服 務於國家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又甲○○(由臺灣 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新竹地檢署》以98年度偵字第40 21號通緝中)曾經擔任保險公司理賠員,知悉強制汽車責任 險理賠無關保險公司盈虧致審查草率之漏洞,企以不實資料 詐領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金,找尋具有犯意聯絡之林鈞磅、郭 美瑩(由新竹地檢署以98年度偵字第4021號偵辦通緝中)協 助找尋保戶、假肇事者、假繼承人(含保險金匯款帳戶)、



死者年籍以偽造附表一、二各編號所示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 書、醫院診斷證明書、委託書、繼承系統表及變造戶政事務 所核發之戶籍謄本、假繼承人之國民身分證(依變造之國民 身分證影本統一編號查詢戶役政系統,幾乎均查無資料)等 資料,交付與渠等具有犯意聯絡之丙○○戊○○乙○○ 申請理賠詐領保險金,分敘如下:
(一)由甲○○製作或取得假死亡車禍資料及附件一「偽造、變 造之文書」欄內其他偽造、變造之公文書、私文書後,以 每件假理賠案支付丙○○新臺幣(下同)20至40萬元之代 價,於附表一編號1 至7 、編號9 至13所示「登記申請理 賠日期」欄所示日期,將附表一編號1 至7 、編號9 至13 所示偽造、變造之公文書、私文書交付具有犯意聯絡之丙 ○○,由丙○○在辦公室審核上開理賠案時,在附表一編 號1至7、編號9 至13「偽造、變造之文書」欄所示業務上 文書故意登載不實,記載認定有車禍致死之事實發生,再 由丙○○往上層報(附表一編號2 之假車禍資料則交由不 知情之理賠員李世智審核),致華南產物保險公司陷於錯 誤,而於附表一編號1 至7 、編號9 至13「支付保險金日 期」欄所示日期,將附表一編號1 至7 、編號9 至13「詐 領保險金額」欄所示金額匯入各該編號「受益人金融帳戶 」欄所示帳戶,致華南產物保險公司受有損害,合計共被 詐領1,800 萬100 元保險金。因保險理賠金尚須與其他保 險公司分攤,致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費提高或降低理賠金 (損益共保)而間接損害所有參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 戶。
(二)另由甲○○以每件假理賠案支付乙○○15萬元之代價,將 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假車禍資料於「登記申請理賠日期」 欄所示日期,將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偽造、變造之公文書 、私文書交付具有犯意聯絡之乙○○轉交具有犯意聯絡之 戊○○受理,並分7 萬5, 000元給戊○○戊○○明知上 開車禍資料為偽造、變造之文書等資料,仍在辦公室審核 上開理賠案時,在附表二各編號「偽造、變造之文書」欄 所示業務上文書故意登載不實,記載認定確實有車禍致死 之事實發生,再往上層報,致第一產物保險公司陷於錯誤 ,而於附表二各編號「支付保險金日期」欄所示日期,將 附表二各編號「詐領保險金額」欄所示金額匯入「受益人 金融帳戶」欄所示帳戶,致第一產物保險公司受有損害, 合計共被詐領450 萬元保險金。如同上述,真正受損害者 為所有參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戶。
(三)又因丙○○遭解除理賠職務前,將甲○○交付附表一編號



8 所示偽造、變造及登載不實之文書資料,交由不知情之 許弘偉審查而行使之,欲向華南產物保險公司詐領該筆保 險金,嗣經不知情主管韓文慶發現有異,向臺灣新竹地方 法院檢察署查證相關文書不實後,致未得逞。並經警循線 查獲上情,且查知甲○○、林鈞磅郭美瑩業已詐領強制 汽車責任保險金合計2,852 萬3,721 元,而丙○○取得報 酬約300 萬元;戊○○取得報酬15萬元;乙○○取得報酬 45萬元。
二、案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自動檢舉並指揮新竹縣 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一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 二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移送、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報告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甲、程序部分
一、本件起訴書原載明如下:「(一)被告丙○○:①所犯附表 一案件編號1、2、3、4、5、6、7、9、10、11、20、21之犯 罪行為,各觸犯刑法第211 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嫌12次、刑 法第339 條第1 項詐欺取財罪嫌12次。②所犯附表一案件編 號8 之犯罪行為,各觸犯刑法第211 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嫌 、刑法第339 條第3 項、第1 項詐欺取財未遂罪嫌1 次。上 開數罪間,應予分論併罰。(二)被告戊○○乙○○:所 犯附表一案件編號17、18、19之犯罪行為,各係觸犯刑法第 211 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嫌3 次、觸犯刑法第339 條第1 項 詐欺取財罪嫌3 次。上開罪嫌,應予分論併罰」;嗣經公訴 人提出補充理由書更正為:「(一)被告丙○○:①所犯起 訴書附表一案件編號1 、2 、3 、4 、5 、6 、7 、9 、10 、11、20、21之犯罪行為,各觸犯刑法第211 條行使偽造公 文書罪嫌、刑法第339 條第1 項詐欺取財罪嫌,共計12次, 各次所犯2 罪為想像競合犯,從一重之刑法第211 條行使偽 造公文書罪處斷。②所犯起訴書附表一案件編號8 之犯罪行 為,各觸犯刑法第211 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嫌;刑法第339 條第3 項、第1 項詐欺取財未遂罪嫌1 次,為想像競合犯, 應從一重之刑法第211 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斷。(二)被 告戊○○乙○○:所犯附表一案件編號17、18、19之犯罪 行為,各係觸犯刑法第211 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嫌、觸犯刑 法第339 條第1 項詐欺取財罪嫌,合計3 次,各次所犯2 罪 為想像競合犯,從一重之刑法第211 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 斷」,合先敘明。
二、本件被告丙○○戊○○乙○○所犯行使偽造公文書、詐 欺等罪,係非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 年以上有期徒



刑之罪,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 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認此部分合於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之規定,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乙、實體部分
一、認定犯罪事實所憑證據及認定之理由
(一)訊據被告丙○○戊○○乙○○對於事實一(一)、( 二)、(三)所載之犯罪事實,於本院準備程序、審理中 均自白認罪。
(二)並有下列書證在卷可稽
1、【關於附表一編號1】
⑴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險理賠出險通知書1 份 (98他927卷二:2頁)
⑵重大車損與體傷案件送審連繫表、汽車出險警方案情形 調查報告表各1份(98他927卷二:2頁反面、3頁) ⑶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 聯單各1 份(98他927卷二:4頁)
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二:7頁)
⑸委託書1份(98他927卷二:8頁)
⑹繼承系統表1份(98他927卷二:8頁反面) ⑺戶籍謄本1份(98他927卷二:9頁)
⑻曾元河、曾宣蓉、呂宜臻身分證影本各1 份(98他927 卷二:10頁)
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計算書1 份(98他927 卷二:12 頁)
⑽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調查報告表、新竹市警察交通事 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道路交通事故資料委託書各1 份( 98他927 卷二:19至23頁)
⑾呂宜臻存摺影本1 份、查詢存簿變更資料1 份、查詢已 、未印摺交易詳情1 份、客戶歷史交易清單1 份(98他 927卷二:40至44頁)
2、【關於附表一編號2】
⑴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險理賠申請書2 份(98 他927卷三:2、3頁)
⑵重大車損與體傷案件送審連繫表、汽車出險警方案情形 調查報告表各1份(98他927卷三:4頁、5頁) ⑶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 聯單各1份(98他927卷三:5、5-1頁) 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三:9頁)




⑸委託書1份(98他927卷三:12頁)
⑹繼承系統表1份(98他927卷三:13 頁反面) ⑺楊翊榛、章李秀蘭身分證影本各1份(98他927卷三:14 頁)
⑻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計算書1份(98他927卷三:19頁 )
⑼戶籍謄本1份(98他927卷三:38頁反面) ⑽死亡登記申請書1份(98他927卷三:39頁) ⑾萬泰商業銀行存款業務往來申請書、台幣存摺對帳單各 1份(98他927卷三:43至45頁)
3、【關於附表一編號3】
⑴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險理賠申請書1 份(98 他927 卷四:2 頁)
⑵重大車損與體傷案件送審連繫表1 份(98他927 卷四: 3 頁)
⑶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 聯單各1份(98他927卷四:4、5頁)
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四:9頁)
⑸戶籍謄本2份(98他927卷四:10、11頁) ⑹委託書1份(98他927卷四:13頁)
⑺繼承系統表1份(98他927卷四:14頁) ⑻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計算書1份(98他927卷四:18頁 )
⑼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四:34頁)
⑽萬泰商業銀行存款業務往來申請書、晶片金融卡申請書 、存摺存款全行收付申請書、台幣存摺對帳單各1 份( 98他927 卷四:37至45頁)
4、【關於附表一編號4】
⑴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險理賠申請書1份(98 他927卷五:2頁)
⑵重大車損與體傷案件送審連繫表1 份(98他927 卷五: 2 頁反面)
⑶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 聯單各1份(98他927卷五:3、4頁)
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五:7頁)
⑸委託書1份(98他927卷五:8頁)
⑹繼承系統表1份(98他927卷五:8頁反面)



⑺戶籍謄本1份(98他927卷五:9頁反面、10頁) ⑻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計算書1份(98他927卷五:12頁 )
⑼新竹市○○○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酒精測定 紀錄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表各1份(98他927卷五:17至22頁) ⑽郵政存簿儲金立帳申請書、查詢存簿變更資料、客戶歷 史交易清單各1份(98他927卷五:43至50頁) 5、【關於附表一編號5】
⑴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險理賠申請書1份(98 他927卷六:4頁)
⑵重大車損與體傷案件送審連繫表1 份(98他927 卷六: 4 頁反面、5 頁)
⑶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 聯單各1份(98他927卷六:5頁反面、6頁) 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六:8頁)
⑸繼承系統表1份(98他927卷六:8頁) ⑹戶籍謄本1份、戶口名簿1份(98他927卷六:9至12頁) 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計算書1 份(98他927 卷六:14 頁)
⑻新竹市警察局A3類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道路交通 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各1 份、照片5 幀(98他927 卷六 :20至22頁)
⑼郵政存簿儲金立帳申請書、查詢存簿變更資料、客戶歷 史交易清單各1 份(98他927卷六:38至43頁) 6、【關於附表一編號6】
⑴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險理賠申請書1份(98 他927卷七:2頁)
⑵重大車損與體傷案件送審續呈表、連繫表1份(98他927 卷七:3頁)
⑶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 聯單各1份(98他927卷七:4頁、5頁) ⑷繼承系統表1份(98他927卷七:7頁) ⑸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七:7頁反面)
⑹戶口名簿1份(98他927卷七:8頁)
⑺委託書1份(98他927卷七:8頁反面) ⑻戶籍謄本1份(98他927卷七:9至10頁) 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計算書1份(98他927卷七:12頁



反面)
⑽儲金儲戶申請變更帳戶事項申請書、查詢存簿變更資料 、掛失補副申請書、客戶歷史交易清單各1份(98他927 卷七:38至44頁)
7、【關於附表一編號7】
⑴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險理賠申請書1 份(98 他927卷八:2 頁)
⑵重大車損與體傷案件送審續呈表、汽車險暨傷害險案件 送審表各1 份(98他927卷八:2頁反面、3頁) ⑶新竹市警察局A3類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道路交通 事故現場圖、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各1 份(98他927卷八:4頁至6頁)
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八:11頁)
⑸馬偕紀念醫院新竹分院乙種診斷證明書、醫療單據1 份 (98他927卷八:11頁反面、12頁)
⑹委託書1份(98他927卷八:12頁反面) ⑺繼承系統表1份(98他927卷八:13頁) ⑻戶籍謄本1份(98他927卷八:13頁反面至14頁) 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計算書1 份(98他927 卷八:16 頁)
⑽新竹市警察局A3類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道路交通 事故現場圖、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各1 份(98他927卷八:21頁至23頁)
⑾馬偕紀念醫院新竹分院乙種診斷證明書、醫療單據1 份 (98他927卷八:52頁)
⑿大眾商業銀行印鑑卡、交易明細表各1份(98他927卷七 :62至65頁、67至70頁)
8、【關於附表一編號8】
⑴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險理賠申請書1份(98 他927卷九:2頁)
⑵汽車險暨傷害險案件送審表1份(98他927卷九:3頁) ⑶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 聯單各1份(98他927卷九:4至5頁)
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九:8頁)
⑸東元綜合醫院乙種診斷證明書1份(98他927卷九:9 頁 )
⑹戶籍謄本1份(98他927卷九:10至12頁) ⑺保險賠款匯款申請書1份(98他927卷九:18頁)



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道路 交通事故現場圖、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各1份(98他927卷九:25至26頁)
⑼戶籍謄本、死亡證明書1 份(98他927卷九:47、49頁) ⑽儲金儲戶申請變更帳戶事項申請書、查詢存簿變更資料 、周淑美國民身分證影本各1份(98他927卷九:54至56 頁)
9、【關於附表一編號9】
⑴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險理賠申請書1份(98 他927卷十:2頁)
⑵體傷與死亡案件送審連繫表1 份(98他927卷十:3頁) ⑶新竹市警察局交通二分隊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1份(98 他927卷十:4頁)
⑷汽車出險警方案情形調查報告表1份(98他927卷十:5 頁)
⑸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道路交通事故現 場圖各1份(98他927卷十:5至8頁)
⑹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十:12頁)
⑺馬偕紀念醫院乙種診斷證明書、醫療單據各1 份(98他 927卷十:13至15頁)
⑻戶籍謄本1份(98他927卷十:16至17頁) ⑼委託書1份(98他927卷十:18頁)
⑽繼承系統表1份(98他927卷十:19頁) ⑾強制汽車責任保現理賠通知單1 份(98他927卷十:25 頁)
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計算書2 份(98他927卷十:27 至28頁)
⒀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十:45頁)
吳玲玲國民身分證影本、印鑑卡、萬泰商業銀行台幣存 摺對帳單各1份(98他927卷十:53至58頁) 10、【關於附表一編號10】
⑴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險理賠申請書1份(98 他927卷十一:2頁)
⑵商業火災保險要保書1份(98他927卷十一:2頁反面) ⑶新竹市警察局交通二分隊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1份(98 他927卷十一:3頁)
⑷汽車出險警方案情形調查報告表1份(98他927卷十一: 4頁)




⑸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道路交通事故現 場圖各1份(98他927卷十一:5至7頁) ⑹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十一:14頁=40頁)
⑺馬偕紀念醫院乙種診斷證明書1份(98他927卷十一:15 頁)
⑻戶籍謄本1份(98他927卷十一:16至17頁) ⑼委託書1份(98他927卷十一:18頁) ⑽汪美鳳、李黃春華李信吉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98他 927卷十一:19至20頁)
⑾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計算書2份(98他927卷十一:21 至22頁)
⑿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險批改申請書1份(98 他927卷十一:30頁)
林孟文甘世杰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98他927卷十一: 31至32頁)
⒁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保險批單1份(98他927 卷十一:32-1頁)
⒂存款印鑑卡、客戶歷史交易明細查詢各1份(98他927卷 十一:47至59頁)
11、【關於附表一編號11】
⑴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險理賠申請書1 份(98 他927卷十二:2 頁)
⑵重大車損與體傷案件送審連繫表1 份(98他927 卷十二 :3 頁)
⑶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1 份(98他927 卷 十二:4頁)
⑷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 聯單各1份(98他927卷十二:5頁)
⑸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十二:8頁=32頁)
⑹馬偕紀念醫院新竹分院乙種診斷證明書1份(98他927卷 十二:9頁)
⑺戶籍謄本1份(98他927卷十二:10至11頁) ⑻委託書1份(98他927卷十二:12頁) ⑼楊春生余秀珍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98他927卷十二: 13至14頁)
⑽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計算書2份(98他927卷十二:16 至17頁)
⑾客戶歷史交易明細查詢、余秀珍國民身分證影本、余映



蓁全民健保卡影本各1份、臺灣土地銀行存款印鑑卡1紙 (98他927卷十二:37至40頁)
12、【關於附表一編號12(即起訴書附表一案件編號20)】 ⑴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險理賠申請書1份(98 他927卷二一:4頁)
⑵重大車損與體傷案件送審連繫表1份(98他927卷二一: 5頁)
⑶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1份(98他927卷二一:6 頁=31頁)
⑷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1份(98他927卷二一:7頁=30頁) ⑸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 份(98他 927卷二一:11頁=51頁)
⑹委託書1份(98他927卷二一:12頁) ⑺繼承系統表1份(98他927卷二一:13頁) ⑻戶籍謄本1份(98他927卷二一:14至15頁) ⑼李財順張秋月李霆漢、李雅萱林麗芳國民身分證 影本1份(98他927卷二一:13至14頁) ⑽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計算書1份(98他927卷二一:21 頁)
華南產物保險公司總公司電匯付款明細(98他927 卷二 一:22頁)
⑿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各7 份 (98他927卷二一:32至43頁)
⒀存戶交易明細表1份(98他927卷二一:51至60頁) ⒁玉山銀行存款戶約定書、林麗芳國民身分證、印鑑卡各 1份(98他927卷二一:61至62頁)
13、【關於附表一編號13(即起訴書附表一案件編號21)】 ⑴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險理賠申請書、汽車險 理賠出險通知書各1份(98他927卷二二:3至4頁) ⑵重大車損與體傷案件送審連繫表1份(98他927卷二二: 5頁)
⑶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1份(98他927卷二二:6頁=33頁) ⑷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1份(98他927卷二二:7 頁)
⑸委託書1份(98他927卷二二:11頁) ⑹繼承系統表1份(98他927卷二二:12頁) 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二二:13頁=48頁)
陳周月密、王文秀、陳毅熙國民身分證影本1 份(98他 927卷二二:14頁)




⑼戶籍謄本1份(98他927卷二二:15至16頁) ⑽郵政存簿儲金立帳申請書、王文秀國民身分證、全民健 康保險卡、客戶歷史交易清單各1份(98他927卷二二: 58至60頁)
14、【關於附表二編號1(即起訴書附表一案件編號17)】 ⑴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強制汽車保險理賠計算書、 理賠申請書各1份(98他927卷十八:4至5頁) ⑵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肇事查案單1 份(98他 927卷十八:7頁)
⑶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 聯單各1份(98他927卷十八:8至9頁) 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十八:10頁=25頁)
⑸戶籍謄本1份(98他927卷十八:11頁) ⑹受害人繼承系統表1份(98他927卷十八:12頁) ⑺許鳳紋、蔡志成國民身分證影本各1份(98他927卷十八 :13頁)
⑻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確認書1份(98他927卷十八:15 頁)
⑼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肇事處理報告表1 份(98他 927卷十八:16頁)
⑽匯款廠商基本資料維護、賠案領款狀況查詢1 份(98他 927卷十八:23至24頁)
⑾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十八:27頁)
⑿死亡登記申請書、死亡證明書、戶籍謄本1份(98他927 卷十八:28至30頁)
⒀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印鑑卡、許鳳紋國民身 分證、全民健康保險卡、新竹國際商業銀行存款相關業 務申請書、活期性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各1份(98他927卷 十八:35至41頁)
15、【關於附表二編號2(即起訴書附表一案件編號18)】 ⑴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強制汽車保險理賠計算書、 肇事處理報告表、理賠申請書各1份(98他927卷十九: 3至7頁)
⑵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肇事查案單1 份(98他 927卷十九:7-1 頁)
⑶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 聯單各1份(98他927卷十九:9至10頁) ⑷戶籍謄本1份(98他927卷十九:11頁)



⑸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十九:12頁=30頁)
⑹受害人繼承系統表1份(98他927卷十九:13頁) ⑺殷三妹國民身分證影本各1份(98他927卷十九:14頁) ⑻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確認書1份(98他927卷十九:15 頁)
⑼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保險理賠申請書、強制 汽機車責任保險理賠文件簽收單1份(98他927卷十九: 16至17頁)
⑽承保,批改& 收費資料查詢、收費狀況查詢、強制汽車 責任保險要保書、賠案領款狀況查詢、匯款廠商基本資 料維護各1 份(98他927 卷十九:18至22頁) ⑾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十九:21頁)
⑿死亡登記申請書、死亡證明書、戶籍謄本1份(98他927 卷十九:34至36頁)
⒀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印鑑卡、殷三妹國民身 分證、全民健康保險卡、活期性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各1 份(98他927卷十九:42至48頁)
16、【關於附表二編號3(即起訴書附表一案件編號19)】 ⑴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肇事查案單1 份(98他 927卷二十:3 頁)
⑵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 聯單各1份(98他927卷二十:4至5頁) ⑶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強制汽車保險理賠計算書、 承保,批改&收費資料查詢、收費狀況查詢、強制汽車 責任保險要保書各1份(98他927卷二十:6至12頁) 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二十:13頁=26頁)
⑸賠案領款狀況查詢、匯款廠商基本資料維護各1 份(98 他927卷二十:15至17頁)
⑹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新竹市警察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 聯單各1份(98他927卷二十:20至21頁) 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二十:27頁)
⑻戶籍謄本申請書、戶籍謄本、死亡證明書1份(98他927 卷二十:30至32頁)
⑼第一商業銀行活期儲蓄存款印鑑卡、基本資料、陳文洲 國民身分證、全民健康保險卡、存摺存款、未登摺帳項 查詢清單各1份(98他927卷二十:36至41頁)



⑽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開戶綜合申請書、新開戶建檔登錄單 、活期儲蓄存款存款印鑑卡、孫杏香國民身分證影本、 交易明細表各1份(98他927卷二十:44至52頁)(三)另有被告丙○○所有、供其為附表一所示犯行所用之手機 1支(含電池1個、SIM卡1片)扣案可資佐證(扣押物品清 單見98偵3774卷一:24頁)。
(四)綜上所述,被告丙○○戊○○乙○○前開自白內容應 與事實相符,從而,本件事證已臻明確,被告丙○○、戊 ○○、乙○○之犯行,均堪予認定,自應依法予以論罪科 刑。
二、論罪科刑
(一)被告丙○○為附表一編號1 至7 、編號9 至13所示12次行 為,各係犯刑法第216 、211 條之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行 使變造公文書罪;同法第216 、210 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 罪;同法第216 、215 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同法 第216 、212 條之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同法第339 條第 1 項之詐欺取財罪。
(二)被告丙○○為附表一編號8 所示行為,被告已著手於詐領 保險金之詐欺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為未遂犯,核犯刑 法第216 、211 條之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行使變造公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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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南產物保險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