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協議書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8年度,733號
SCDV,98,訴,733,20091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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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733號
原   告 漪藝浲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法定代理人 甲○○
被   告 龍浩興業有限公司
            10號
           統一編號
法定代理人 乙○○
            6巷1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協議書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 由
一、按提起民事訴訟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繳納裁判費 ,此為必須具備之程式。
二、本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經本院於民國98年10月9 日裁定命原告於5日內補正。該項裁定已於民國98年10月15 日送達原告,有送達證書附卷可憑。
三、原告逾期迄未補正,其訴顯難認為合法,應予駁回。四、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第95條、第78條,裁定 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1  月  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彭淑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  華  民  國  98  年  11  月  9   日 書 記 官 王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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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漪藝浲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龍浩興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