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
最高法院(刑事),台上字,91年度,4517號
TPSM,91,台上,4517,200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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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四五一七號
  上 訴 人 何昌嶧
  代 理 人 徐文宗律師
  被   告 丁○○
        甲○○
        乙○○
        丙○○
  共   同
  選任辯護人 洪永叡律師
右上訴人因自訴被告等誣告案件,不服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
二十七日第二審判決(八十九年度上訴字第四八九號,自訴案號:台灣台中地方法院
八十八年度自字第一○二四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理 由
本件原判決以上訴人何昌嶧在第一審法院之自訴意旨略稱:上訴人與被告丁○○甲○○乙○○丙○○等人均係晉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晉展公司)股東。晉展公司前與甲○○在台中縣東勢鎮○○段上新小段第三二一號土地上合建房屋,其中建號一五五二號、一五五三號、一五五五號至一五五九號等建物信託登記為鄧玉河、劉子江、甲○○翁偉獻何錫欽陳韻竹等人之名義。民國八十四年十月間,經公司股東及登記名義人之同意,以上開房地向彰化商業銀行東勢分行(下稱彰銀東勢分行)辦理貸款新台幣(下同)四千萬元,以之清償晉展公司及甲○○積欠台中市第七信用合作社(下稱台中七信)之債務。乃被告等基於共同之犯意聯絡,於八十七年十一月間,虛構事實,謂上訴人偽造取款條,將貸得之款項匯入上訴人在台中七信之帳戶內,予以侵占,而涉有偽造文書及業務上侵占等罪嫌,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告訴(八十七年度偵字第二三五六九號),案經不起訴處分確定。被告等於該案偵查中,承認上開建物登記名義人均親至彰銀東勢分行辦理貸款,所貸得之款項如數匯入晉展公司及甲○○之帳戶,以清償欠款,並非供上訴人使用,此為不起訴處分書所認定,是被告等顯有使上訴人受刑事處分之意圖,虛構事實而誣告等情。因認被告等涉有刑法第一百六十九第一項誣告罪嫌。經審理結果,以不能證明被告等犯罪,爰維持第一審諭知被告等無罪之判決,駁回上訴人在第二審之上訴。固非無見。惟查原判決理由謂被告等於八十六年間,即認上訴人掌管晉展公司之財務不清,無法交代流向,而涉有侵占之情事,並與上訴人及其胞兄何國清洽談解決方案,顯見雙方對此存有糾紛,否則,何須找何國清出面洽談?故被告等對上訴人提出告訴,尚非全然無因(見原判決第七面第七行至第十二行)。復謂被告等均非本件抵押貸款之債務人,是否知悉貸款及轉帳詳情,已非無疑;且由上訴人貸款後之轉帳流程觀之,亦足使被告等懷疑其經管財務之狀況不明,何況被告等於告訴狀內,載明請求向彰化銀行及台中七信查詢取款及匯款紀錄,足見彼等無非欲藉司法途逕查知相關貸款流向,亦難認有誣告之犯意(見原判決第八面第四行至第九面第一行)。但上訴人於原審提出其被訴偽造文書案件(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七年度偵字第二三五六九號)偵



查中之訊問筆錄影本,記載:檢察官問甲○○:「是否向七信借了八千萬?」甲○○答:「是。是用土地去借的。」又問甲○○乙○○:「被告(指上訴人)提出四千萬清償七信部分?」均稱:「有這回事。」復問甲○○:「用七間店面辦貸款時,你們有無簽名?」答:「有,我們七人都有。」再問:「七信的債務?」答:「清償完了,但欠彰銀四千萬。」等語(見原審卷第九十二頁至第九十四頁)。又依卷存之彰銀東勢分行復函所示,上開抵押貸款之日期為八十四年十月十六日及八十五年一月四日(見第一審卷第七十二頁);上訴人並具狀陳明:上開抵押貸款除甲○○為債務人外,另債務人何賜欽丙○○之夫,翁偉獻則係公司總經理為丁○○之夫,相關貸款事宜均甲○○等人親自辦理,且於當日匯款,為被告等所明知等語(見原審卷第八十九頁背面至第九十頁)。上情如果不虛,則被告等提出告訴時,似即知悉彰銀東勢分行之抵押貸款四千萬元,已用以清償台中七信之債務,並無「財務不清」或「經管之財務狀況不明」情事。原判決以被告等於八十六年間,與上訴人及其胞兄何國清洽談和解方案,究竟是否屬實?是否即為上開抵押貸款之和解方案?倘與該抵押貸款無所關聯,得否以八十六年間之其他「糾紛」,遽認被告等所為之告訴「事出無因」?如被告等明知其事實,猶指上訴人偽造取款條,將貸款匯入其帳戶內,予以侵占,據以提出告訴,能否謂僅單純利用司法程序查明貸款之流向而無誣告之故意?饒有再事探求餘地。實情如何仍欠明瞭,自應究明釐清,始足為判決之基礎。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違背法令,尚非全無理由,應認有撤銷發回更審之原因。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四百零一條,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八 月 十五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官 紀 俊 乾
法官 黃 正 興
法官 劉 介 民
法官 陳 東 誥
法官 林 秀 夫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八 月 十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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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