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易字,98年度,158號
MLDM,98,易,158,20091228,3

1/1頁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8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
公 訴 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高旭合
      宋味娥
      田玉璽
      孫志忠
      MUSRINGAH.
      SUPRIHATI.
      黃杜德
上列一人
選任辯護人 林忠宏律師
      徐春玉 女 48歲(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苗栗縣苗栗市○○里○○鄰○○路689號
      邱發榮 男 45歲(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高雄縣美濃鎮吉洋里14鄰吉安19號
          居高雄縣鳳山市○○路104巷47號(指定
           送達址)
      張惠鳳 女 49歲(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台南市○○區○○里○○鄰○○路181號1
           3樓之25
      蕭玲淑 女 52歲(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嘉義縣太保市○○里○○鄰○○路○段403
           巷9號
      陳惠那 女 51歲(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台中市○區○○里○鄰○○路○段23巷11
           號
      王錫蘭 女 42歲(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彰化縣彰化市○○里○○鄰○○路○段51
           2巷116弄9號
          居彰化縣彰化市○○里○○鄰○○路○段670
           巷22號
      劉秀美 女 47歲(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彰化縣彰化市○○里○鄰○○路○段237
           巷17號之2 二樓
      林玥吟 女 46歲(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臺中市○○區○○里○ 鄰○○○街93之
           4 號
      李貴琴 女 51歲(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台南縣新化鎮○○里○○鄰○○路451號
          居新竹縣竹北市○○街415巷2號2樓
      黃鈴君 女 43歲(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台東縣台東市○○里○鄰○○路○段140
           巷14弄6號
      曾澤民 男 50歲(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縣桃園市○○里○○鄰○○○街36號
           5樓
          居桃園縣中壢市○○○街11號3樓
      王俊智 男 49歲(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屏東縣屏東市○○里○○鄰○○街135巷1
           4號之2
      甲○○ 男 41歲(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
          住台東縣台東市○○里○鄰○○路○段80巷
           50弄12號
      陳世雄 男 31歲(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
          住彰化縣田尾鄉溪畔村2鄰溪畔巷147弄22
           號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98年7 月
16日所為之判決原本及正本有漏寫,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 文
原判決之原本及正本主文欄下關於附表七編號1 至6 及附表九編號1 至15部分,於所犯罪名、宣告刑欄之記載,均應分別增加「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玖字。
理 由
一、按刑事判決文字顯係誤寫,而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 旨者,參照民事訴訟法第232 條規定,原審法院得以裁定更 正之,業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3號解釋在案。另基於



同一法理,如刑事判決有文字漏寫,其漏寫之補充記載不影 響判決本旨,自得參照上述規定加以補充記載。二、本件原判決之原本及正本主文欄關於附表七編號1 至6 及附 表九編號1 至15部分,於所犯罪名、宣告刑欄之記載,均漏 未依刑法第93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宣告應於緩刑期間付保 護管束,顯係漏寫,揆諸前開說明,應予以更正如主文所示 。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28 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靜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劉千瑄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28 日
附表七:高旭合孫志忠宋味娥田玉璽茵佳哈婷論罪科 刑表
┌──┬────────┬────────────┬───────────────┐
│編號│被 告 │ 犯 罪 事 實 │ 所犯罪名、宣告刑 │
├──┼────────┼────────────┼───────────────┤
│ 1 │高旭合(係持志總│基於共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 │公司行政部副理)│人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聯絡│,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陸萬│
│ │ │,共同以如事實欄所載詐欺│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
│ │ │手段,詐取如附表一所示之│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
│ │ │印尼籍看護工財物之行為。│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2 │孫志忠(係持志總│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 │公司服務部課長)│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陸萬│
│ │ │ │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
│ │ │ │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
│ │ │ │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3 │宋味娥(係持志總│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 │公司業務部課長)│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陸萬│
│ │ │ │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
│ │ │ │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
│ │ │ │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4 │田玉璽(係青華公│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 │司課長) │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陸萬│
│ │ │ │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




│ │ │ │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
│ │ │ │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5 │茵佳(係持志總公│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 │司翻譯) │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並捐國庫貳拾萬元,並向指定之公│
│ │ │ │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
│ │ │ │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
│ │ │ │間付保護管束。 │
├──┼────────┼────────────┼───────────────┤
│ 6 │哈婷(係持志總公│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 │司翻譯) │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並捐國庫貳拾萬元,並向指定之公│
│ │ │ │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
│ │ │ │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
│ │ │ │間付保護管束。 │
└──┴────────┴────────────┴───────────────┘
附表九:李貴琴徐春玉林玥吟劉秀美王錫蘭蕭玲淑陳世雄張惠鳳甲○○曾澤民王俊智黃杜德陳惠那邱發榮黃鈴君鍾嫚玲、黃惠珍論罪科刑表 ┌──┬────────┬────────────┬───────────────┐
│編號│被 告 │ 犯 罪 事 實 │ 所犯罪名、宣告刑 │
├──┼────────┼────────────┼───────────────┤
│ 1 │李貴琴(係尚華公│基於共同意圖為自己或第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 │司課長) │三人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聯│,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絡,共同以如事實欄所載詐│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
│ │ │欺手段,詐取如附表一所示│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
│ │ │之印尼籍看護工財物之行為│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
│ │ │。 │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 │
├──┼────────┼────────────┼───────────────┤
│ 2 │徐春玉(係志華公│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 │司課長) │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
│ │ │ │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
│ │ │ │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
│ │ │ │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 │
├──┼────────┼────────────┼───────────────┤
│ 3 │林玥吟(係萬華公│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 │司課長) │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
│ │ │ │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
│ │ │ │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
│ │ │ │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 │
├──┼────────┼────────────┼───────────────┤
│ 4 │劉秀美(係瑞華公│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 │司課長) │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
│ │ │ │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
│ │ │ │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
│ │ │ │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 │
├──┼────────┼────────────┼───────────────┤
│ 5 │王錫蘭(係瑞華國│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 │際公司課長) │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
│ │ │ │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
│ │ │ │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
│ │ │ │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 │
├──┼────────┼────────────┼───────────────┤
│ 6 │蕭玲淑(係嘉華國│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 │際公司課長) │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
│ │ │ │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
│ │ │ │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
│ │ │ │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 │
├──┼────────┼────────────┼───────────────┤
│ 7 │陳世雄(嘉華國際│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 │公司課長) │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
│ │ │ │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
│ │ │ │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
│ │ │ │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 │
├──┼────────┼────────────┼───────────────┤
│ 8 │張惠鳳(蕙華國際│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 │公司課長) │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
│ │ │ │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
│ │ │ │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
│ │ │ │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 │
├──┼────────┼────────────┼───────────────┤
│ 9 │甲○○(蕙華台東│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 │分公司課長) │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
│ │ │ │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
│ │ │ │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
│ │ │ │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 │
├──┼────────┼────────────┼───────────────┤
│ 10 │曾澤民(青華桃園│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 │分公司法務) │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
│ │ │ │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
│ │ │ │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
│ │ │ │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 │
├──┼────────┼────────────┼───────────────┤
│ 11 │王俊智(葆華國際│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 │公司翻譯) │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
│ │ │ │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
│ │ │ │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
│ │ │ │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 │
├──┼────────┼────────────┼───────────────┤
│ 12 │黃杜德(志華公司│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 │副理) │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
│ │ │ │庫參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
│ │ │ │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捌拾小時│
│ │ │ │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 │
├──┼────────┼────────────┼───────────────┤
│ 13 │陳惠那(瑞華公司│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 │副理) │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
│ │ │ │庫參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
│ │ │ │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捌拾小時│
│ │ │ │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 │
├──┼────────┼────────────┼───────────────┤
│ 14 │邱發榮(葆華公司│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 │副理) │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
│ │ │ │庫參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
│ │ │ │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捌拾小時│
│ │ │ │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 │
├──┼────────┼────────────┼───────────────┤
│ 15 │黃鈴君(蕙華台東│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 │分公司副理) │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
│ │ │ │庫肆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
│ │ │ │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捌拾小時│
│ │ │ │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 │ │。 │
├──┼────────┼────────────┼───────────────┤
│ 16 │鍾嫚玲(青華公司│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 │課長) │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緩刑貳年。 │
├──┼────────┼────────────┼───────────────┤
│ 17 │黃惠珍(青華公司│同上 │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 │課長) │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緩刑貳年。 │
└──┴────────┴────────────┴───────────────┘

1/1頁


參考資料
公司行政部 , 台灣公司情報網